重磅!鎮海區出臺企業復工管理辦法

重磅!鎮海區出臺企業復工管理辦法

鎮海區企業復工管理辦法

為落實浙江省《關於做好企業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寧波市《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復工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紮實做好全區企業有序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於從2月10日至省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在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準備後,擬申請復工的企業(包括工業、商貿服務業等)。

第二條 企業復工實行審核制

第三條 企業復工的條件

企業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總體按照省《企業復工和疫情防控17條規定》、市《企業復工防疫十項導則》、區《企業復工十必須》有關精神執行,

擬申請復工企業必須做到“五個有”:

(一)有一個詳細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要包括建立以企業負責人總負責的組織機構、防護物資準備、員工排摸和管控、現場管理措施、梯度生產計劃等內容。

(二)有一批足夠的防護物資準備。配備好足夠的口罩、體溫計、消毒劑等防護物資,並根據消耗情況及時補充。設置好企業測溫點、廢棄口罩集中回收點等防護設施。

(三)有一份具體的員工排摸和管理清單。逐一排摸員工基本情況和來自重點疫區員工的隔離情況,建立“一人一表”,並登記造冊;對後續來自省內外重點地區員工,也要排摸登記,實行分類管理;已實施隔離觀察的員工,憑我區防疫部門出具的解除隔離通知書,方可返崗復工。

(四)有一份負責任的員工承諾書。員工必須對企業負責、向企業承諾,不隱瞞本人健康情況、不隱瞞近14日有疫情嚴重地區居住史、旅遊史、接觸史等,主動服從企業生產和防疫工作安排,主動配合屬地政府部門各項防疫檢查。

(五)有一套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晨晚檢制度,對員工早晚兩次測體溫,並詢問健康狀況;員工如有發熱、胸悶、乏力等異常症狀,要及時主動報告鎮(街道)、園區。建立現場管理制度,開展環境衛生大掃除,對人員集中區域開展預防性消毒處理;建立嚴密的門崗、就餐、宿舍和招工等管理制度。

第四條 企業復工審核程序

(一)企業申請。企業在滿足上述5個條件後,向當地鎮(街道)、園區提交“企業復工申請(承諾)表”、“企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含復工梯度生產計劃)和“企業人員排摸登記(彙總)表”三份資料。對員工20人以下的微型工業、商貿企業,簡化復工申報資料,企業向當地鎮(街道)、園區提交“微型企業(員工總人數20人以下)復工申請表”(包括企業基本信息、疫情防控落實情況和企業承諾等)和“企業人員排摸登記(彙總)表”兩份資料。

(二)鎮(街道)、園區審核。

鎮(街道)、園區受理企業提交的完備書面資料後,組織相關人員現場核查,全面評估企業復工準備情況,並出具評估意見。對規(限)上企業,由鎮(街道)、園區根據現場評估意見,初審同意後轉報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對規(限)下企業,由鎮(街道)、園區根據現場評估意見,審核同意後,直接通知企業復工,並報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三)區防控領導小組審定。經鎮(街道)、園區初審同意、行業主管部門審核的規(限)上企業,提交區防控領導小組作出審定意見,審定同意後通知企業復工,並報市防控領導小組備案。

第五條 企業復工審核原則

(一)堅持梯次有序原則。鎮(街道)、園區要把握好疫情防控和恢復生產的關係,指導企業根據企業疫情防控準備、訂單情況、生產物資準備、人員到崗到位等情況,分車間、分班組,梯次有序開工。

(二)堅持重點優先原則。

各鎮(街道)、園區要按照“重要出口企業、上市及擬上市企業、綜合評價A類企業、重點商貿服務業企業、重點科技研發型企業、年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企業、職工人數100人以上企業”優先的原則,對疫情防控到位、復工人員底數清、訂單量充足、防護物資儲備足、本地員工佔比大的企業給予優先審核、安排復工。

(三)堅持管控從嚴原則。景點、民宿、農家樂等旅遊休閒經營企業(戶),典當、調劑、廢舊金屬回收、一般性專業市場等場所相對密閉、人員相對集聚的經營性(場所),要從嚴控制復工;棋牌室、影劇院、遊藝廳、書店、網吧、舞廳、卡拉 OK廳、公共浴場、足浴店、室內游泳館、文化禮堂等文體娛樂場所,在省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一律不得復工。

第六條 企業復工審核責任分工

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企業復工審核工作,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屬地鎮(街道)園區具體實施,區經信局、區商務局分別指導工業、商貿服務業企業的復工審核工作,區衛健局指導企業復工的疫情防控工作。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參照本辦法,按照行業歸口原則,負責指導本行業企業的復工審核。

第七條 企業復工審核監督與服務

(一)加強審核把關。對不符合復工條件的企業和復工申請資料弄虛作假、疫情防控存在較大漏洞的企業,責令立即改正,條件符合並審核同意後方可復工;對未經審核同意擅自復工的企業,一律停水停電。加強批後檢查,對疫情防控不到位、復工人員底數不清、有重大疫情隱患或有可能導致疫情蔓延擴散的企業,立即停工並責令整改。

(二)強化工作合力。從區級機關選派400名幹部充實到一線,幫助鎮(街道)、園區做好企業的疫情防控和復工工作。下派機關幹部接受鎮(街道)、園區領導,下沉到企業一線,與“三服務”專項活動相結合,聚焦疫情防控和復工兩項重點工作,聚焦企業“復工前的準備、復工審核的申請以及復工後的管理”三個環節,具體指導、協調解決企業防疫、復工方面的問題,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安全復工。

鎮海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7日

來源:鎮海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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