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未嫁,老丈人死了要去嗎?

Goldensunny


我覺得應該去,就算前妻已嫁都應該去。

不管是誰先提出離婚,也僅僅只是你們兩個人之間的事,不應該把雙方的老人牽扯進去。曾經他是您的岳父,他欣賞您,把女兒嫁給您,您也稱呼過他爸 ,您是尊重他的,對他也有感情,我認為應該去。

其次,前妻也未嫁,即使見面了也沒有太多的尷尬,此去不僅僅是弔唁,我認為還應該等到老人入土後方可回來。若此行能改變前妻的想法,破鏡重圓也不失為一樁美事,我認為應該去。

第三,如果你們有孩子,那麼您前岳父是孩子的外公,這是鐵打的事實。這層關係不會因為你們的離婚而解除,您不但應該去,還應該帶著孩子去。

我弟弟弟媳也離了婚,雙方都重組了家庭,爺爺去世後,前弟媳也隻身一人趕回來,我特別感動,周圍的人對她的舉動也讚賞有加。用她的話說,離婚只是他們倆之間的事,與雙方的家人無關。在人情來往,紅白喜事等事情上,我和前弟媳的孃家人依然有來往,並沒有因為他們倆的離婚而終止。

因此,無論出於何種原因,前岳父岳母去世,我認為您都應該去,對於曾經的小舅子或者大舅哥辦喜事,去或者不去另當別論。


青春夢


問問你自己去不去,前妻未嫁你應該去,去了就有復婚的可能也是一次機會,死者偉大,夫妻在大的恩怨先放一放,老丈人去世這為女婿能不去嗎??就是夫妻離婚也不能怪在死者身上,是你夫妻之間的事情,不去外人怎麼評價你,如果你也沒有再婚,去吧你不會吃虧,男人做事要大度,給前妻一個臺階下,也是給你本人挽回一個完整的家,你的前妻在等你上門為去世的老丈人送上最後一程,讓老人在天堂放心,希望你早日復婚,雙方迴歸家庭過好自己生活,把兒女撫養成人。


用戶6089431850528


我岳父岳母對我都很好,爺爺奶奶的生前也很喜歡我,可我前妻根本就不喜歡我,對我沒有感情,但在家裡從小就是乖乖女很懂事,很孝順爺爺奶奶,也很聽爺爺奶奶的話,所以就嫁給我了,但現在還是離婚了兩孩子都大了,覺得對不起過世的爺爺奶奶和岳父岳母,所以這幾天岳父摔傷住院了,都沒人通知我,到出事那天晚上從小姨子老公聯繫其它事的時候才知道,知道後就馬上買了點水果就去了醫院,看到我岳父傷的很嚴重的,前妻從外面進來了我兩也沒說話她就回她妹妹那了,我就給我岳父攃了身子洗了一下腳,陪著聊了一下,病房裡其他病人問我是他什麼人,我就說是女婿,待了一個多小時小姨子老公來了,我才走的,昨天晚上和前幾天我都帶兩孩子去醫院看他了,好很多了,我這樣做對嗎?


yyz雲太子


就看您願不願意去囉!一日夫妻百日恩!您能去老丈人也會在九泉之下也會原諒您《離婚》之錯[祈禱]


吉星高照2344570


我也離婚10年多了。但和外家一直都有來往。外家的人一直都對我很好。離婚的原因是夫妻雙方性格不合、時常吵鬧。兒子由外婆帶大的。去年大學畢業後10天就到國外工作。我在出國前也到外家玩了幾天。畢竟外家都是兒子的直屬親戚!我見到前妻也會跟她打個招呼。畢竟喜或悲,大家都相處了十五年。現在離婚已經10年了。她未嫁,我也未再婚!


財源28717961


建議可以去弔唁一下,但至於守靈我覺得還是免了吧。畢竟離婚了,身份尷尬,特別是鄉里鄉親的話,風言風語的,既對你不利,對你前妻也不利!——另外最好去之前呢?要和你前妻溝通好,免得你自以為是,弄得難堪,那就是自己打自己的臉了!


為什麼去弔唁呢?我覺得吧,畢竟做了那麼多前丈人的女婿,不論你和前妻誰對誰錯,逝者為大,雖說緣分盡了,可是我們出於晚輩對長輩的尊敬,應該表示哀悼,送最後一程,也是作為晚輩對於長者的最起碼的尊重!

至於守靈,那就不是你一個外人應該做的事情了——自你們離婚的那一刻,或許你依然叫他爸爸,但畢竟你們不再是一家人了,在他們眼裡,你只是個外人!

然後,自己要把握好度,既保留自己的面子,也要送好老人最後一程。記住重要的一點:你去弔唁只是出於對於老人的尊重,不要奢求其他!男人一定要有自己的臉面!


有人勸你去當個女婿,也許可以挽回婚姻,我覺得,即使挽回,也不應在這個時候:1,不錯你前妻當下確實需要安慰,也許你的安慰會使她再次依靠你,但是你們的離婚的本質沒有解決,等熱情期過後,你們依然會有無窮無盡的矛盾!2,你若這個時候挽留,首先不是君子所為,其次,你們將來的爭吵或許會更多了一個理由:趁火打劫,她會不停的重複:我只是當時心裡空虛,找個人靠靠!3,假如挽留不成,瞧不起你的是前妻以及家人,最後噁心的只能是你自己!

所以可以去,但是不要有非分之想,更要保留自己的尊嚴!——不錯,我們可以為了婚姻放棄尊嚴,但是請不要放棄你最後的尊嚴!

最後呢:所以的建議只能參考,不論你去或不去,對於人家,無傷大雅!自己想好就可以了!
PS:面對如此高的離婚率,我想我們一定是走錯了方向,也期望相關部門做出相關的調整!


蝶谷幽蘭


朋友!前妻未嫁,老丈人死了要不要去這樣的問題拿出來,我想你是犯了糊塗。稱呼前妻那必然是離婚的。離婚了前妻是孩子的媽媽,老丈人也永遠是孩子的外公外婆,這樣的事實無法改變的。或許在你看來,這可能讓你左右為難,但就我而言,只要我知道我一定要去,這不僅是一個裡子和麵子的工程,還是一個人情世故,倫理道德加善良的問題,所以臉皮厚和善良都是我的選項,必須去!來聽聽我經歷過的故事吧……

我的前妻也好久沒有跟我聯繫,三月份的一天,她突然給我打電話說她老媽病死在家裡,讓我把兒女的名字告訴她,好把孩子的名字篆刻在他母親的墓碑上,我當時一下子就蒙了,心也好痛!但我隨後就準備帶上兒女往她孃家去奔喪,這不為什麼,只為曾經的感情,我一定要帶上孩子送曾經的丈母孃一程,因為這是最後的道別!離婚了,站在我的角度我是一個外人,但我的兒女不同,兒女是外公外婆的一脈相承,沒有考慮走禮節,但我把準備好的隨禮1200遞給了收人情的記賬師傅,期間我也幫了很多忙。不管別人對我的評價如何?但對於這件事後來我是安慰多了……

後來,前妻她孃家人,甚至親朋好友對我的評價都蠻高的,我們兩家永遠是親戚,不能因為我們的離婚而辜負了曾經丈母孃對我的,兒子一樣的好!曾經的孃家人,我可以走得近,也可以站得開,我沒有那種狹隘的思想也不願受那種狹隘的評價,這樣不好嗎?


龍騰四海34488


應該去啊!給孩子一個榜樣也好,孩子的外公外婆!反正我們四川那邊,就算沒有結婚,見過雙方父母都得叫媽!

反正我離婚了,孩子外婆家一樣去,她們也喜歡!就恨我一個人,但是兩個人是兩個人的事情,父母親戚見面照樣當家人!就算不喜歡叫她們,我還是叫爸媽,姑姑,舅舅!


小紅旗的爸爸


還是應該去看看。前兩年我前妻的爸爸過世了,我代表兒子以外孫的身份送了花圈,也趕了人情。兒子一樣去披麻戴孝為外公守靈並叩頭送外公還山。離婚是兩個人的事情,不管怎樣還是應該尊重對方父母及親人,要孩子的話,更是有割不斷的血緣關係。現在我稱呼前岳母還是按原來的稱呼喊“媽”,有時候喊“老母親”。


暗室虧心神目如電


我前任岳母去世我去了,並且以一個孝子的身份送走了稱呼兩年媽媽的母親,在他們家眾親屬的勸說下我和前妻複合了,沒成想還沒一個月我前任岳父就以我出工傷不能掙養家為藉口拒絕我和前妻來往。兩年過去了我前任岳父上個月出車禍我沒去探望,前任岳父做手術那天孩子沒人照看,我去醫院把孩子接回來我也是空著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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