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稅費減免!清理欠款……衡南15條"硬核"措施助力企業渡過難關

2月6日,衡南縣人民政府印發了《關於積極應對疫情 支持企業渡過難關、穩定健康發展的實施辦法》,從傾聽企業呼聲、全力協調服務、強化金融支持、保障企業用工、減輕企業負擔、加強運行監測、強化法律服務等7個方面出臺了15條“硬核”措施,支持全縣範圍內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企業迅速復工復產、渡過難關,促進企業穩定健康發展。

傾聽企業呼聲|完善縣級領導聯繫企業制度

為及時幫助企業解決重點、難點問題,《辦法》提出,健全完善縣級領導聯繫企業制度,迅速組織開展疫情對企業影響的調查研究,深入瞭解疫情對企業生產經營的影響、面臨的主要困難、急需的支持幫助等。發揮省中小企業訴求意見辦理機制的作用,對企業反映突出的堵點、難點問題,加大交辦力度,推動問題解決,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增強企業獲得感。

全力協調服務|建立審批、運輸“綠色通道”

《辦法》規定,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各復工復產企業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縣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要求。支持重點聯繫企業滿負荷生產和擴產擴能,優化關鍵物資生產能力佈局。全力做好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協調服務,對重點聯繫企業實施派駐制度,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轉產防疫物資,協調建立防疫物資生產許可審批和物流運輸“綠色通道”。

強化金融支持|全續保、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

針對企業資金短缺等問題,《辦法》規定,加大對企業的貸款投放。縣財政設立專項資金池,支持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的製造業企業加大貸款投放。各銀行機構圍繞內部資源配置積極創新信貸產品,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比重,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全縣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確保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全面落實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

《辦法》還要求落實對企業信貸支持的優惠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還款困難的製造業企業,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費用全免,確保全續保、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特別是對今年5月1日前到期的中小企業存量貸款,做好展期和續貸工作。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製造業企業今年新增用於正常生產的貸款,在提供優惠利率信貸的基礎上,財政給予最高50%的貼息支持,期限不超過1年。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在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時,優先給予支持;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製造業企業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1年,財政繼續給予貼息。

保障企業用工|援企穩崗,可緩繳養老保險

針對疫情帶來的招工難等問題,《辦法》規定,要利用互聯網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網絡提供線上用工服務,積極幫助企業解決招工難問題。指導協調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和麵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用好用足援企穩崗政策。

《辦法》還明確,允許企業實施靈活用工政策,綜合調劑使用年休假。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減輕企業負擔|房租、稅費減免,清理欠款

針對企業普遍反映的租金、稅費等問題,《辦法》規定,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製造業企業,1-3月份房租免收、4-6月份房租減半。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的,企業可依法依規按程序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清理黨政機關、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民營企業帳款,確保今年不發生新的欠款。

加強運行監測|保障防控物資和水電供應

《辦法》規定,密切監測企業經濟運行狀況,聚焦疫情期間對經濟運行帶來的衝擊和影響,圍繞抓好“六穩”工作,做好應對各種複雜困難局面的準備。加強防控物資保障、煤電油氣等生產要素供應,做到不停水、不停電、不停氣,確保人員車輛正常通行。

強化法律服務|及時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辦法》規定,縣司法行政部門及縣法律援助機構要妥善化解疫情防控中的法律爭議,積極參與縣內中小企業有關合同履行、融資貸款、貨運物流、勞動用工爭議等事務的調處。各級人民調解委員會對中小企業的各類合同民事爭議要及時、積極組織調處,做到案結事了;縣法律援助中心對在疫情防控中急需法律服務的中小企業要及時提供法律事務解答、諮詢等法律服務,對企業勞動用工方面發生的爭議,依法為員工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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