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小區(村)管理的通告(第2號)

為落實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實維護小區(村)正常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嘉興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9號令,全面加強小區(村)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面實施封閉式管理。小區(村)的封閉式管理由街道(鎮)、社區(村)承擔主體責任。城鎮建成區範圍內,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小區物業公司負責具體實施封閉式管理,無物業管理的小區,由屬地街道(鎮)、社區(村)按網格化劃區具體實施封閉式管理。農村區域內的城鄉一體化新社區、新市鎮社區、自然村等區域,由村委會組織專門隊伍開展設卡、巡邏、隔離、執勤等工作,實施封閉式管理。原則上每個小區(村)只保留一個進出口,24小時專人值守,人員進出一律測溫。對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人群,要加強人文關懷,提供各種便利,主動做好上門服務。

二、強化車輛人員核查登記。對所有進入小區(村)人員、車輛逐人逐車進行核查登記,必要時可對車輛內部進行檢查,非居住本小區(村)的疫情重點地區人員一律不得進入,人員進出必須全部戴口罩,對不戴口罩進入人員進行提醒勸返。其他非本小區(村)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查驗有效證件並做好登記備案。快遞、外賣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小區(村),實行無接觸配送。

三、嚴格市外返回人員管理。凡從嘉興市外返回人員,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並報告自己在過去14天內有無疫情重點地區旅行史;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或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責任。居住在本小區(村)的疫情重點地區來禾人員,有疫情重點地區行程史人員,必須實行嚴格的居家隔離硬管控,明確管控責任人。小區(村)一旦發生確診病例情況,應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及時採取局部封閉措施,確保疫情不蔓延、不擴散。

四、督促及時就醫就診。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小區(村)報告。居家隔離人員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情況,及時向小區(村)報告,呼叫120將患者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確保第一時間得到診斷治療。

五、加強環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防疫期間做好小區(村)清潔消毒、垃圾分類處理、樓道電梯消殺通風等工作,組織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制工作,每個小區(村)都要設置專門垃圾容器用於收集廢棄口罩。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理,遇有情況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六、嚴控公共場所。“紅事”一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小區(村)備案,小區(村)要加強監管。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小區(村)內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

七、暫停各類工程施工。小區(村)內的業主裝飾裝修、水電煤氣管道改造、雨汙分流等工程一律暫停施工。水電煤氣、公共照明等急需維修的,應報小區(村)同意,並對施工人員加強管理,進行測溫和登記。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識。通過社區宣傳欄、懸掛標語、微信公眾號、小區設置廣播以及建立小區、樓棟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將疾病防治信息傳達到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營造群防群控、科學防控和“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嘉興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領導小組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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