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把房子給女兒就是重男輕女嗎?

尾巴時代


我寫這篇答案只為了那些善良單純的女孩們。

那些認為“我父母平時對我和兄弟沒差別,給他房子是因為社會環境。他們會讓我找個有房子的男生,不會讓我受苦”的女孩們。

你們要清楚:

1.你不能保證你一輩子不離婚。

2.你大概率找不到一個願意房子加名+公證房產份額的男生。

3.買房難度越來越大,你不能保證以你的條件找得到“有房相愛且靠譜”的男生。

(提前聲明,我在沒有父母幫忙的前提下已經買了房子,提出這三點是想提醒女生沒房又離婚的話,處境很尷尬。我只是客觀指出財產分配相差太多確實是偏心,沒利益相關。

另外,那些因為承擔著爸媽養老的“重擔”而委屈、覺得姐妹佔便宜、不該和你搶的無能男,我明確說明,我買房沒靠父母,還給父母、公婆每人買了三十萬的重疾險。相對於那些逼父母買房、抱怨父母沒本事、抱怨社會抱怨女人的男人,可有資格多了)

我講幾個身邊的人吧。

1.我女同事老公出軌離婚,婚房是男生婚前財產,女同事帶著女兒和工資卡走人。

女同事自己有房有經濟能力。離開出軌男後,住在自己的房子,平時練練瑜伽跳跳操,週末帶著幼兒園的小女兒爬山或者各種親子活動,女兒有媽媽和外公外婆疼,特別活潑開朗。

同事說沒有了出軌男礙眼,沒有亂七八糟的家庭關係,過得太輕鬆了。交過一個男朋友,因為對方總認為只該共同對自己的兒子投資而分手。目前沒有再婚打算,但是過得相當漂亮。

2.另一個女同學,同樣是老公出軌。被她抓到撩騷,記錄顯示兩個人已開房。她老公拒不承認,說想離婚就離婚,不想離婚就別追究。

她想了想說湊合過吧。已經有孩子了,她覺得找不到條件多好的男生了。而且家裡的房子都給了弟弟,自己也沒地方可以去。

於是男人的私下撩騷變成了當面撩騷。

3.一個經受了婆媳矛盾、產後抑鬱+老公冷暴力的女同學。她在父母的反對下離了婚,住回了父母家。父母和弟弟、弟妹都表示她不能一輩子跟著父母住。

接下來就是殘酷的相親市場。一個已育離異婦女真的被介紹各種想象不到的男生。即便相到條件好的,人家也更傾向娶個初婚女生。

一個研究生學歷的女生,被介紹過好幾個賣菜的、無業的人,你們知道那種感受嗎。最後甚至被父母及周邊人勸,讓她找前夫說幾句好話,復婚吧。

錯的人是她麼???

4.我的大學同學,也是有弟弟,家裡的財產只給弟弟。也被父母灌輸了“要找有房的男生”的觀念。

我不知道大家對法律執行情況瞭解多少。在我們當地見了不少離婚案,如果男生婚前首付,婚後夫妻一起還貸,離婚時完全沒有能“分割房產增值部分”的,甚至連“返還還貸部分的一半”都做不到。周圍最好的情況,是跟著還了十萬貸款,“人道主義”補償女方2-3萬。

有這些先例,女同學只想找個全款買房的男生。她的家境加上現實狀況,一直找不到。

直到29週歲的時候,她被一個富二代表白。兩個人很快在一起同居了。

然而富二代閉口不提結婚。她離家出走幾次後,富二代說,我會和你結婚,但不是現在。你只需要等。但是如果你再鬧分手,我們就真的分手。

她不敢再鬧了。因為她明白,之前給她介紹的男生連貸款買房的都很少了。一個沒房、經濟能力一般、年齡大的女生在相親市場就是這個待遇。

現在30歲,已經過了一年,富二代仍然不想結婚,我勸她分手她也捨不得。看她的朋友圈,可能已經開始打“懷孕逼宮”的主意了。

OK,就這幾個例子。

現在的社會,房子意味著什麼?是安全感。如果有一天你失去了婚姻、失去了工作,還有這一個地方能百分百接納你。

你父母把這份安全感給了你兄弟而沒給你,這就是重男輕女。

你們用不著說你們遇不上出軌離婚這些事,可以看看那些分享離婚的答案,多少人說了“我以為全世界的人出軌我老公都不會”。

我和我老公結婚五年還保持著熱戀的狀態。可以說我見過的夫妻裡沒有比我倆感情濃度更高的。可是我也並不想保證一輩子不離婚。沒有人能為永遠打包票,沒有人。我只能保證不管發生什麼事,都讓自己開心、有底氣。

姑娘們,我寫這個答案有兩個目的。

第一,你需要知道你父母這麼安排確實是對你不公平的,以免你將來把這種不公平延續到你的女兒身上。

第二,我不勸你們去爭什麼,我知道你們不會去爭,說的悲觀點兒,就算你們去爭,你們也爭不到什麼。

我只希望你們不要活得像個傻白甜。既然家長和另一半都沒給你後路,你當然要盡最大力為自己開闢一條。

我剛結婚時在財產方面會有不安全感。我老公倒是個傻白甜,他說你如果介意房子的事我們可以把婚房過戶公證,我信得過你結婚不是為了離婚的。

但我不認為他應該這樣做。另外我覺得婚姻法的修訂趨勢就是誰出錢房子歸誰,不管現在怎麼公證,將來再改一次我還是一無所有。所以我們攢了首付錢,又買了一套房。有了這套房,我的生活質量才真的高了起來。敢買買買了,也沒有心底的那一絲不安了。

如果你們說沒趕上買房的好時候,能力有限,那我希望你們認真考慮一下共同首付,一起還貸,或者公證還款份額。哪怕多掙幾年錢,攢個首付,或者有個首付比例也好過住一套和你無關的房子,不是嗎?

最後,弄清楚自己的情況後,不要再被公眾號及消費主義洗腦了。尤其鼓吹你月光、貸款去給自己提升檔次、嫁給有錢人的文章不要信,有錢人的腦子真的比你好使。


西瓜玉米大桃子


我是把維一的住房賣掉,給兒子買了婚房,媳婦要財禮50萬,又懷上孩子,咬挾沒50萬財禮必須打掉孩子,我卻是拿不出財禮,兒子媳婦偷偷的把婚房賣給她親戚,又買套交個首付,並且又添加兒媳婦名子,這才結了婚,婚後七天搬出租房,我多次給兒子打電話看望媳婦,兒子總是說他倆在她媽家住,到兒媳婦生孩子侍候月子,我才知道早把婚房賣了,萬萬想不到,我又氣又哭,親家婆說孩子現在不擔事,怕孩子出,意外,你別糾這事了,我忍了再忍生孫女20多天:遲遲不見男親家的面,後來叫滿月才見上面,他對我說,把她們叫回去好好的教訓這倆個不孝孩子,住滿月回來決定不用我帶小孫女,讓她姥姥帶,我又回到女兒家帶外孫女,從這以後我的罪果就大了,女婿調撥女兒說,你重男輕女偏心向著兒子,一天早晨和女兒說話,我聲音大了,女婿起來立馬讓我出去,我說你為啥朝我兇,我沒吃你的沒和喝你,他說你住我的房子就不行,幫他帶孩子做家務,還落個理外不是人,回到老家,現在又到北京打工幹保潔,偏兒心大罪果。


用戶58928347127


我家農村的,小時候我爸媽比較疼我,外公外婆條件比較好就把我帶在身邊扶養,禮拜天放假了就回父母身邊。我和弟弟很親我倆從來不打架,兩人說不完的話,也很少為什麼東西爭吵,媽媽總是力所能及的給我們做好吃的,家裡特別熱鬧。

弟弟是比較調皮的小男孩,非常財迷。只要有人收購木棉花、羊角豆什麼的,他一大早就爬起來叫我一起去撿。有一次我們去很遠的地方拿編織袋裝了好幾袋木棉花,搬不回來了。弟弟說把他們藏好,先回家吃中午飯,把馬牽來,讓馬拉回家。弟弟從小就超有智慧了

有一次被弟弟感動了。離我們村七八公里的村莊種菠蘿,大菠蘿收購商都收走了,菠蘿樹上還剩下一些小菠蘿,在不是很富裕的九十年代對農村人來說這些小菠蘿都是不可多得的好東西。村裡很多婦女都挑著空筐子去撿漏,弟弟也加入了撿漏的行列,他騎著馬讓大人幫忙牽馬,別看他才不到十歲也撿了兩麻袋,一路走回家也不喊累。隔了一個禮拜我回家,弟弟還特意給我留了半麻袋,我激動不得抱著弟弟,心裡暖暖的

我們家沒有重男輕女,家人都很有愛。即使父母把所以的都給弟弟,我也不會不舒服,只希望弟弟一世都幸福。弟弟現在事業混的風生水起,父母五十多歲已經開始頤養天年了。

與其盯著父母那套房,不如提升自己的能力。想想自己能給父母些什麼吧!


一縷炊煙5


老家是農村的,我們那邊重男輕女不算很嚴重的,因為我看周邊有女兒的家庭,父母還是愛女兒的,(從小爸媽是非常愛我,十幾歲了我爸還經常揹著我呢,除了八歲那年發洪水,我偷跑出去玩被打過一次,我爸自己邊打邊哭,印象裡沒打過我),也就是說在我們那邊對內不會重男輕女。對外吧,別人就會看不起家裡沒有兒子的家庭了,我爺爺有三個兒子,兩個伯伯都是生的男孩子,我有兩個哥哥和一個弟弟,我爸爸生了我和妹妹,(爺爺從小就不疼我嘞,奶奶對我還好一些),我和我妹相差十一歲,在我妹妹還未出生之前,我爸對生個兒子還是有執念的,不過生兒生女講究緣分,我聽奶奶說我媽懷我妹的時候,很多人看了都說懷的是男孩,結果出生那一天知道是女孩以後,我爸還哭了,我奶奶懷疑孫子被人換了。(哈哈哈哈,寫到這我又想笑了)回家以後還聽說要去抱養個男孩,介紹人就差把孩子送到家裡來了,爸和奶奶偷偷說話的時候,被我聽到了,被父母疼愛長大的我在十幾歲的年齡是比較任性的,只說了一句:男孩怎麼了,想男孩想瘋了,你敢抱回家來,我就抱著我妹離家出走!!!這才打消了我爸的念頭。

爸媽很勤奮,不怕吃苦,要去城裡工作,我就是留守兒童啦,15歲之前一直待在老家生活,以後就外出求學了,由爺爺奶奶照顧,我妹十個月的時候,我媽去工作了把妹妹也留給爺爺奶奶(很羨慕我妹,爺爺那麼一個不疼孫女的人,能做到捧在手心怕掉,含在口裡怕化的程度,奶奶是農活一把手,強勢得不要不要的,以前她幹活,我基本上要跟著幫忙的,我妹就不同了,從小啥也不用幹,好吃好喝招呼著,反正我們一家都疼愛她,包括我,我也非常疼她)

我17歲的時候家裡在市中心特級地段買了一套房,20歲的時候老家拆遷了(老家在郊區),分了三套房,部分田地也賣錢了,後來我結婚了,(自從我妹出生以後,我爸媽也就認命了,會經常跟我說,我和你媽這麼辛苦打拼都是為了你,以後你要招女婿這樣的話,七大姑八大姨也是這麼說的,為了顧及爸媽,我們兩家就商量著,老公不入贅,第一胎不管男女先跟我姓,第二胎跟老公姓,婆婆是很開明,挺支持的)

有些不懂事的親戚就會直接當著我們一家的面提起我家財產的分配話題,基本上說的都是認為我的孩子跟我姓,財產理應都是我的這些有的沒的……我妹單純的很,從小就不會爭,因為她能想到的,和沒想到的我們都給她準備好了的,遇到這種場面也不懂說話,我爸媽也尷尬,回答什麼都不太好,怕惹得我和妹妹不痛快,所以基本上都是我回答他們,我就一個答案:什麼年代了,父母的東西願意自己留著就留著,願意給我們,也沒有我一個人拿的道理,我們是親姐妹,不可能我有的,她沒有。

可能也有人說我家不一樣,因為是兩個女兒,如果這樣想可就錯了,我們那邊女兒出嫁,家裡有能力的車房照樣陪嫁,沒能力的吧,也會做到力所能及,我一個小學同學,拆遷分了兩套,人家父母也分給出嫁的女兒一套呢


好運是一種信念


真不一定是重男輕女。

大家都有一種下意識,結婚時買房是男人的責任,所以,把家裡的的大部分力量用在給兒子買房上面,至於女兒,結婚時男方自然會買房。

其實,我們兄妹三個,我爸最喜歡我,我媽最喜歡我二哥。但是,對我大哥他們是照顧最多的,因為我大哥身體不好,不能工作,在家裡養病已經有將近8年了。我們兄妹三個的孩子,只有我的孩子爸媽幫著搭了把手,我兩個侄兒,他們一個都沒正經帶過。

至於房子,爸媽的決定是給我大哥,因為他最需要幫助,我和我二哥都沒有意見。

我覺得,我爸媽還是挺公平的沒有重男輕女。


語菲情感坊


在中國就是這樣小事疼女兒,大事情疼兒子,就比如這房子的事,要我說都一樣,我也有女兒也有兒子,以後看他們兩個經濟差別情況,要是一個很有錢不在乎那就商量過後把房子給那個經濟差點的孩子,要是都差不多,那就買了一個孩子一半


貝兒155674913


這問題問得不是明知故問嗎?

這問題的設若是,這兩老有兒有女,但是人家把房子給兒子,不給女兒,把自己的養老治病留給女兒,因為女兒心細,會伺候。有位老太太是醫院的常客,每次住院都是女兒在病床前晝夜不眠端屎把尿地伺候,兒子幾天到醫院看一次,站一會就走,可這老太太對女兒是吆三喝四,一小會不見就叫喚這閨女死哪去了,兒子來了你看她那個受寵若坐立不安的的樣子,完完全全把兒子當客人。

自知不久人世,交代後事:房子歸兒子,你們都別爭!

還見過比這更偏心的。

老太太拆遷拆了三套房子,全部過戶給兒子。三個女兒毛都沒有一根。可,老太太和兒子一起住了沒幾天就被趕出家門,幾個女兒家輾轉寄居,晚年生活不可謂不淒涼,活該悽諒。

不把房子給女兒也罷,還從女兒這兒摳錢養兒子的,有木有?太多了。

這些偏心老太太,本身也是重男輕女的受害者,可是她不改,完美地傳承了上一代的衣缽,一代又一代。

剷除重男輕女這禍根的惟一工具就是教育,天下最重要的事就是教育母親。沒有之一。


潘衛霞律師


財產分配傾向於兒子,這就是重男輕女。

不管兒子女兒都是自己的孩子,有必要厚此薄彼傷孩子們的心嗎?

別拿婚姻說事兒,兒子和女兒結婚沒有任何本質上的區別,都是和自己的伴侶組成小家。你們要認為女兒結婚是男方家的人,我只能說一句,你們有病,建國都70年了,還保持著封建社會的那一套思想。

財產分配,如果在孩子們結婚之前分配的,那是孩子們的婚前財產,和他們的伴侶沒有一毛錢關係。所以,就算給了女兒,同樣能保住自己家的財產不流失。

如果是孩子們結婚之後分配,如果不想被孩子伴侶分配走,可以進行公證,只將這部分財產分配給自己孩子,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孩子結婚以後繼承了你們的財產,沒有進行公證。女兒的伴侶能拿到一半兒的房產,同樣,你兒子的伴侶也拿到了一半兒的房產,大家都是一樣的。

別想著兒子的伴侶是你們家人,這年頭,女方父母養大的孩子,從來不認為婚姻是把女兒送給別人的過程,兒媳婦兒對你們沒任何責任義務,人家也是自己小家的人,不是你們家的人。

如果對女孩兒有那麼多偏見,拜託你們就別生,讓那些天使般的女孩兒託生到一個可以尊重他們的家庭。


唯家至珍


真是要被女權代表們給氣炸了。在家裡經濟實力不豐厚的時候,有兒有女,給誰買房?給兒子買!為什麼?因為兒子沒房沒人要,女兒沒房女婿不嫌棄啊。說到底給兒子買房還不是女人要求的啊,怎麼還扯上重男輕女了呢?現在是經濟條件好了,有兒有女或者獨女,有條件的會給女兒準備房子,沒毛病。但沒錢的時候,優先給兒子買房,不是說偏愛,也是沒辦法啊。

女孩子一般都會選擇比自己條件好一點的男孩子結婚,所以連房子都要自己準備的當然會考慮淘汰。同理,男孩子的家長會把房子優先準備好,並不存在重男輕女的想法。如果女方要考慮留在家裡的話,也會參照男孩子的要求去處理的。

所謂A男配B女,B男配C女,一直到最後剩下的就是A女和N男了。


電商運營胡楊老師


不把房子給女兒,不一定是重男輕女。

這種事情主要看你怎麼考慮的,不過在旁人看來只是看結果,也就是說就算你不是重男輕女,但旁人從事實上看起來還是有一點重男輕女的感覺。


不過我們也應該看到,在我們中國,有一個很普遍的事情,那就是父母的財產,大多數仍然是由兒子繼承,除非女兒留在家裡面招一個上門女婿,否則的話,大多數家庭女兒是沒有權力去分那個財產的,或者說做父母的根本就沒有考慮到要給女兒分一份財產。

這種情況其實也有實際操作的意義,有一個比較偏見的說法,就是女兒是給別人養的,我是不贊同這種說法的,但是他揭露了一個現實,女兒嫁出去其實是和自己的老公一起承擔起來,贍養公公婆婆的義務,對孃家父母盡孝的事情不是沒有,但是如果要給一個百分比的話,可能把他和公公婆婆相比,對自己親生父母的盡孝是很少的。


與此同時,留在家裡面的兒子娶了外來的老婆,外來的老婆也是陪著兒子一起,對自己父母盡孝,其實可以說嫁出去的女兒和娶進來的兒媳,是做了一種身份上的交換,我們可以近似的認為,兒媳婦是代替女兒來家裡盡孝的,女兒是代替老公的姐妹們盡孝的。

所以雖然女兒嫁出去了,沒有分得孃家的財產,但是她跟隨自己的老公是享受了公公婆婆留下來的福利,雖然遺產可能是饋贈給自己的老公,但是都是一家人所以自己也是享受到了的。


如果嫁出去的女兒,對自己的父親沒有怎麼盡到孝順的責任和義務,或者承擔的責任不多,既要在孃家和自己的哥哥弟弟爭財產,又要在婆家享受公公婆婆留下來的財產,顯然就有一點貪心不足了,但是反過來說大多數嫁出去的女兒也接受了這個事實,並不會和自己的哥哥和弟弟爭財產,他們也不會覺得自己的父親是重男輕女。

從遺產繼承的角度來說,自己親生父母的遺產,不論是嫁出去做上門女婿的兒子,還是嫁出去的女兒,他們都和留在家裡面的兒子和女兒,享受同樣的繼承權利,只不過由於每個人在贍養父母的義務,當中承擔的責任有大有小,如果非得走到法律的地步來,分財產的話,可能盡義務比較多的,那個人分得的財產相對要多一點。


我們還應該看到一個事實,父母把兒女養大,就已經盡到了他的責任,父母的房產是他的私有財產,他有權利送給任何一個兒子,也有權利送給任何一個女兒,我想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自己的財產,必須要平均送給哪一個,父母活著,這是一種贈予,父母死了,才是所有的兄弟姐妹都有繼承權利。只要父母沒死,他分給哪個房子是他自己的事情。

其實父母給予我們的愛是無窮無盡的,兒女回報父母的愛,沒有父母給我們的千萬分之一,相反的,作為兒女的總是無窮無盡的向父母索取,總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你是女兒又怎樣?你是兒子又怎樣?父母的財產那是他自己的,他希望送給誰就送給誰。父母給了你生命,把你養大,那就是天大的恩情了,父母還沒死,你就想著要他的財產,還說什麼重男輕女,顯然是很沒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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