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遊客事件,是我們的人在拿愛國心理綁架輿論,還是他們在誇大其詞,你怎麼看這件事?

候鳥來了


不要用愛國綁架國人,也不要因規則拋棄善良。


瑞典警察暴力對待中國遊客過程全分析。

一、曾先生與父母在當地時間9月1日近晚上12點的時抵達斯德哥爾摩發電機(Generator Stockholm)。本來預訂1日入住,但訂成2日入住。曾先生有錯在先。

二、曾先生在向工作人員說明情況後,被允許暫時坐在大堂。酒店不是隻看規則不講人情。

三、曾先生外出尋找可入住酒店,路遇一位沒有找到酒店的中國女留學生。曾先生助人為樂,帶著她一起回到酒店。曾先生犯第二錯,把酒店給他的方便,當成權力濫用。

四、酒店工作人員要求這位中國留學生必須離開。酒店沒錯,酒店畢竟不是收容所。

五、留學生離開後幾分鐘,酒店的一位女性工作人員過來要求曾家三人帶著行李離開。曾先生向酒店提出多種方案,酒店方面不接受,只要求他們必須立刻離開。酒店當然有權力拒絕,不論解決方案多麼合理。

六、顯然,曾一家人並沒有離開,所以,酒店叫來保安,此後又報警叫來2名瑞典女警察。曾先生犯第三錯,沒同意離開,酒店的處理方法合理合法。

七、曾先生向警察說明情況,警察沒怎麼回應,而是指示保安將曾先生弄出去,曾先生配合著出去了,然後看到父親被兩名警察抬了出來。曾母親說,警察在店內先將曾父從沙發上拽下,然後倒著將其拖出,到旅店門口才換成兩個人抬著。曾母哭著給躺在地上、已經有些意識不清的曾父喂藥。

這裡有幾個疑問:

1.曾先生是否向警察說明父親有病?

2.是否向父母說明要配合離開?

3.曾父母是否同意離開?

4.曾先生為什麼置年老體弱又語言不通的父母於不顧自己先出門?

5.警察帶離曾父母,是直接使用暴力,還是勸說無效後使用暴力?

很明顯曾先生在此犯了第四個錯誤,沒有陪同父母一起離開。警察在此可能犯了兩個錯誤,未顧及病人和直接使用暴力,這需要瑞典檢方的報告說明。

八、曾先生一家開始在酒店門口倒地、哭嚎、控訴,方式不妥也無效。曾先生英語流利多次出國,應該立即投訴這倆警察,也可以向領事館尋求幫助。寄希望於用撒潑耍賴的方式解決問題十分可笑,這是他犯的第五個錯誤。

九、兩名女警察顯然應對不了這種情況,呼叫了後援。不久有4名警察乘著兩輛警車趕來,曾家三人各被帶上一輛警車。曾先生稱,他父母在車上都被警察打過。瑞典警方是不是暴力執法,還需要瑞典檢方證明曾父母在車上是否有妨礙警察的行為。

十、當地時間凌晨2點半左右,曾先生三人被警察扔到“林地公墓(Skogskyrkogarden)”附近。

警察在此明顯犯了兩個錯誤:

1.此時已瞭解到曾父有病,並且可能因執法造成病情加劇,為什麼不送醫院檢查?

2、曾家三人犯法了嗎?如果犯法了,為什麼不送警察局處理?如果沒犯法,憑什麼強制他們去墳地?

曾先生在離開瑞典前已經向當地警方投訴,至今沒有答覆,也許是政府工作效率低下,但願不是因為傲慢。

總體來說,曾先生錯誤比較多,不值得同情。酒店的做法,合情合理又合法。瑞典警察的處理很有疑問,最後的方式肯定不合法,沒有哪個國家法律允許把人半夜扔到墳地去。


走自己的路8501


作為中國人在國外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國家為他撐腰,這顯示國家有雄厚的實力,來保衛它的公民的權利。也說明這個國家在世界上有一定的不可忽視的地位,它的尊嚴和形象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從中國遊客曾先生一家三口在瑞典旅遊的情況看,先是鄭先生及家人和旅館的工作人員,發生了不愉快。後來瑞典警方介入,粗暴對待中國遊客。也是事出有因的,曾先生不應該撒潑耍賴,不對在先,就應承認不對,自己應該有擔當,不能給國家造成麻煩。

事實上曾先生有錯在先,不敢承擔,好好說話,還是能解決問題的。中國人一旦踏出了國門,就應該給中國人長臉,有中國人的尊嚴。丟中國人的臉的事,是萬萬幹不得的,也對不起炎黃子孫這一稱號。

從這件事情上我們也要吸取教訓,雖然有祖國和人民撐腰,我們在感到驕傲的同時,也應該正確的對待。不能有持無恐,幹一些下三爛對不起祖國和人民的事情。給祖國和人民的臉上抹黑,這是恥辱的。

中國在世界上是有地位和尊嚴的國家,它的人民的利益在世界上也是神聖不可侵犯的。走出國門,一定要給祖國長臉,給祖國爭光,也是每個中國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老蔣閒言


一直關注瑞典旅遊事件的進展,大致來說下事件發展原因過程。剛開始不瞭解沒評論,在等後續,因為很多事情最後都反轉了。

這個事件也一樣,剛開始曾先生一家說他們凌晨就到了,但是酒店要下午兩點才能入住,於是說付費在大廳休息但是酒店沒有同情心讓他們滾出酒店甚至不理會還有生病的老人,還報警叫警察,警察歧視中國人強行把一家三口於半夜時分扔到幾十公里的郊外墳場。

後來瑞典有觀眾發了圍觀視頻,我看了視頻簡直滿臉尷尬,曾先生從瑞典女警身邊順勢輕輕一倒,再慢慢坐起來捋了捋頭髮,然後就嚎啕大哭起來,大喊大叫殺人,曾先生母親揮著紅絲巾叫救命。。。



後來又有采訪說,剛開始酒店是同意曾先生一家在大堂休息的,然後曾先生出門轉了一圈帶了箇中國女留學生回來,酒店方不同意,才驅趕,他們不走才報警,於是他們一哭二鬧三上吊,警察才把他們放到8公里外的地鐵口旁(旁邊有公墓、教堂)。

且曾先生說老人有重病昏迷了,可是第二天一家三口在荷蘭卻玩得很開心。。。





事實真相如何只有當事人知道,誠然出門在外都會遇到困難也希望有好心人幫助,但我想問,看到這種一哭二鬧三上吊的人,你敢幫助嗎?反正我不敢,我家沒金礦!

芒果也是個愛旅行的姑娘,從2012年到現在,國內外爺去過不少地方了,也遇到過很多困難,有幾次陷入絕境中,但無論遇到怎樣的困難,芒果從來不曾做過這種撒潑打滾的事,因為我一向認為別人願意幫助是情分應該感恩,不願意幫助是本分無可厚非。另外,我想說尊嚴是自己掙的,不是求別人給的~

對此事件,不知你有什麼看法呢?



如果喜歡,可以關注芒果旅行日記哦,芒果是個獨自旅行的姑娘,每天都會分享旅途中的見聞和路線攻略~


芒果旅行日記


愛不愛國的,先不要說。因為頭條裡不一定都是中國人!就從酒店來說吧,本人國際國內酒店工作幾十年,這些酒店接待過國際國內各種各樣的顧客千千萬,任何國家的酒店服務服務宗旨就是滿足客人的吃住行,接待不同渠道來的客人,包括不預定的,隨到隨接待的佔大多數,除非是旺季客滿,無法接待的客人。但也是以禮相待,因為同行都知道,酒店是一個城市的窗口,服務的好壞不只是酒店的問題。也同樣給城市或者國家帶來影響。在接待中,每個酒店都有詳細的培訓和規定。要求服務員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特別是大堂人員是酒店的窗口,更是酒店嚴控的地方。如果在接待中,對自己無法滿足來客要求除表示道歉。並同客人協商處理辦法,如請客人等空房時間如實奉告。確實無法解決的為客人著想,聯繫其他酒店後,介紹去住。來的都是客。不能對客人不管不顧,漠視不理。更不能店大欺客,任意對客人呼來喝去,使客人不安。這是國際性的服務員一般的最基本做法。也是所有生意人通曉的基本道理。而瑞典的這家酒店,在很正常的接待工作中,竟然打電話叫警察來處理自己的客人,實屬國際上酒店的異類!也是酒店行業的敗類,嚴重損毀了酒店行業的形象。給其他酒店開了一個不好的頭。國家和酒店行業及社會不能不發聲,如果這樣野蠻和毫無人性的事發生在有嚴格接待規範要求的服務專業人士身上,這些人都應有服務資質,而沒有。對所有顧客將是場災難!任何顧客出外基本都是無助的,需要理解和幫助,如果連酒店都這樣歧視顧客,試問還有人相信這個社會嗎?!答案是肯定的。因為酒店請警察來處理自己應該做的工作,結果肯定是越來越糟糕。這樣的人不配做這個職業。起碼在自己業務範圍內卻向其他行業的人求助,簡直是莫名其妙!當今,世界酒店行業視為一家。作為酒店業之間為保住行業尊嚴和榮譽,不只是商業性往來,進行溝通和詢問,應該對重大事件上,互相溝通為世界這個行業規範做貢獻。瑞典酒店行業也應該出面調查此事,為酒店行業做出姿態,表明自己的態度,樹立和維護酒店行業中的形象。因為,從事酒店的都把名聲放在首位,名聲或者是招牌如同人的生命一樣是最重要的!從法律上講,作為24小時對外服務的酒店來講,服務在顧客一進大堂就已經開始了。大堂的每個人每個地方的每個公共設施都是對客人開放的,也就是說是為客人服務所設立的。沙發更是接待客人的主要設備之必備。如果酒店對能夠提供服務的地方,不提供服務,或者拒絕提供服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因為大堂沒有任何理由不為客人服務,不管是才來的,或者是準備要離店的客人。所以大堂裡面也不可能給顧客定規矩,或者是貼出來公示來往客人注意。除非你關門停業,否則,一直在經營中,不能拒客。特別是當顧客提出使用這些免費的設施給報酬的時候,酒店就更沒理由拒絕服務!除非是大堂一個座位也沒有了。就是這樣可能酒店也要想辦法解決。而不是有驅趕顧客的權利,甚至送到荒郊野外去,更是違背天理。


騎著共享單車去旅行


我支持環球時報,支持中國大使館。

什麼叫“拿愛國心理綁架輿論”?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孰是孰非,難道還用得著綁架?中國公民在國外遭受不公,遭受侮辱,如果大使館不管,這幫人肯定會率先跳出來噴;現在出事了,大使館要求瑞典警方給個說法,就是綁架輿論?還真難伺候。

從剛才《新京報》梳理的事件經過來看,當事人有錯在先,如果被酒店趕出來,還說得過去,結果被執法警察扔到十幾公里外。退一步說,就算他們不懂“規矩”,但沒有犯罪。警察作為國家機器,如果心中沒有偏見,他們會將遊客扔到十幾公里外?這和酒店養的打手有什麼區別?

在那幫“懂規矩”“懂行情”的噴子眼裡,這是正常的,瑞典警察就應該這樣執法。設想一下,中國警察將犯同樣過錯的瑞典公民扔到十幾公里外,會是什麼結果?

那些跳出來噴子,甚至有些“住在瑞典”的“知情人”,為了刷流量毫無底線,裝出一副“懂國情”“懂規矩”的樣子,將當事中國人罵得體無完膚。認為他們丟人,就應該被警察扔到“美麗的墓場”,都神馬玩意兒。設身處地,一個外國遊客的要求過分了點,就要被扔到十幾公里外?這顯然不是一句“粗暴執法”就能了事。

當然,這件事再次為出國遊的同胞敲響警鐘。走出國門,不要將自己的習慣性思維強加給對方。如果講不通道理,就退後一步,首先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旅行應該是愉悅的,而不宜與人鬥氣。結果弄得灰頭土臉,丟人現眼不說,哪還有心情旅遊

我記得在伊朗旅行時,早上六點入住,結賬時酒店多收我半天房費。我也是先講一番道理,結果講不通,只好乖乖付錢走人。現在想想,沒被扔出來已經是萬幸了。


小重山


不管怎麼看,問題是要治本!國家應制定一個政策,對在國外丟人的,國內不能輕易放過,要在社區,單位,給其壓力以示懲戒。直接上徵信黑名單。打其痛處,有的放矢。因為他丟的不是一個人的臉而是我們這些無辜的中國🇨🇳人的臉。他憑什麼不付出代價!如果是外國人的責任也絕不能聽之任之,一定要其付出慘痛代價。這才對得起當今的中國人!


遙遠182400440


對於這個事件,我感覺也不能單純說是拿愛國心理綁架輿論,因為在事關國家民族問題上,任何國家和民族的心理都是異常脆弱的,拉偏架說偏話也是正常現象。這就好比我們家的孩子出去和別人惹了矛盾一樣,很多家長通常情況下都會選擇相信孩子的片面之辭,在潛意識當中偏向自己的人,說白了就是多少有點護犢子的心理。

咱們關起門來討論這個問題,曾先生一家的所作所為,確實有損國人臉面,他們做了一件很掉份兒的事情,這種錯誤和低素質的表現,我們必須嚴厲痛斥,不能因為他們是在國外就可以原諒,犯了錯受到指責不屈也不怨,這是他們自取其辱,這個我們誰都不必為其背書,錯就是錯。

但是瑞典方面也不是全就沒有問題,起碼警察在溝通和處理上就有不妥之處,或許這是他們日常處理問題的方式,但在我們成長的環境下,是不允許也難以接受這種行為方式的,我們得認清這種差異化。

事情其實很簡單,通常來講,曾先生一家既然不符合旅館要求,那麼在對方明確之後離開就是了。但他們不,他們選擇用中國式的方法來處理,他們認為撒潑有用,但不知是在異鄉,在國內你耍耍賴皮會有人買賬,但在國外就未必了。


元芳有看法


想說一下本人的觀點,1.這家人下飛機後去旅館,開始時旅工作人態度還很好,答應了這家人在大堂休息的請求

2,因為在深夜,房間客滿,曾先生留下父母門出找鐘點房,遇上了流浪在街頭的“女大學生”,同她一起返回旅館...

3,他們倆人返回旅館後,旅館的態度變了,這期間態度的轉變,當中肯定有原因,這原因也沒交代清楚,只聽到曾先生的一面之詞

3,旅館叫來警察後,看視頻,那兩個女警員也沒動粗,反而小心翼翼的抬著父親出來的,倒是曾先生的母親瞬間戲精附身的乾嚎了兩聲,期間曾先生自己也是揹包一扔,往地上一躺,打滾...

4,一直只聽到曾先生的片面之詞,旅館的任何聲音都沒有,包括警方也沒有

5,這家人到底什麼背景,讓多家媒體都甘願為他打出國家的旗號誤導群眾?


渡娘2


簡直是小題大作。不就一件顧客和酒店的糾紛的小事嗎?你不守規矩,以為有幾個錢就了不起,人家完全有權拒絕你。被拒絕就大吵大鬧,人家請警察來解決,不是很正常嗎?換到哪個國家,其處理方式都是一樣的。警察把你帶離,放在靠近收容所附近,讓你自己去那裡過夜,有錯嗎?假如警察不這樣做,任憑你大吵大鬧,那是警察失職,要被追究責任的,哪個國家都一樣的吧。

自己耍賴,還要博大家的同情,並把它提升到外交層面,你不覺得很傻嗎?你英語那麼好,為什麼不和店主或警察溝通,請他們協助你?你請求過協助嗎?除了耍賴,你做了什麼?丟臉丟到全世界,你的臉還在嗎?中國人在外國的壞名聲,就是給你們這幫無賴搞臭的!

告訴你,去到哪裡都要守規矩,重契約,支持不守規矩的人,就是害己害人。如果如此耍賴,你到俄羅斯試試,到美國試試。瑞典警察不把你按尋釁滋事罪起訴你,不把你驅逐出境,已經不錯了。


糊塗比清醒好


我來還原事情發展經過吧:那個女人被請出去之後,老人一家嘴裡不知道嘀咕了什麼,因為語言不通導致服務員起了反感之心,故請三人先行離開,到時間再來!老人一家就不答應了,在中國我訂你酒店你憑什麼趕我。續而爭吵聲越來越大影響了酒店營業,於是服務員報警,聲稱中國公民不遵守制度,無理取鬧。警方趕到後勸其離開,當然是沒答應。所以發生拖拽推扯,發生了誤傷和輕傷(上了年紀的人是很容易受傷的)。於是中國老人慣用的伎倆往地上一趟隨你怎麼唄!結果就被抬出來送到墳地,意思是說:這裡適合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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