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有个工人上班的时候出车祸了,对方小汽车全责赔偿后,工人还要厂里赔偿,合理吗?

艺佳小陆


工厂当然要赔偿,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享受工伤所有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减去对方小汽车赔偿部分,其他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没有买工伤保险的全由所在工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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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员工上班过程中出了车祸,对方小汽车负了全责,员工还要厂里做赔偿,合理吗?米哥曾经处理过相关的案例,最终的结论是:员工的要求是部分合理。具体为什么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车主赔偿员工是交通肇事责任

因为交通事故,小车判为全责,那么车主赔偿员工的经济金,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责任和此员工受损害的程度,判定员工的赔尝金额,与工厂要不要赔偿员工没有多大的直接关系的。

工厂要赔偿员工的劳动工伤范畴的责任

那么来说说工厂的责任,做为工厂的员工,公司要帮助员工交纳五险一金的责任,那么五险里,就包含了工伤保险。既然员工属于上班途中出车祸,那么就属于工伤赔偿的范畴,那么公司就有义务和责任帮助员工上报工伤,按劳动部门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对员工进行赔偿。如果工厂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工厂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工厂的其他的赔偿责任

员工在上班途中车祸受伤,那么和在工厂内受伤差不多性质,都属于因公受伤。公司需要在员工治疗期间保持其工作职位,如果员工治愈了,要尽所能地安排你能适应的工作岗位继续工作,如果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或是本人不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了了,那么公司就应该按劳动法的补偿标准对此员工按工作年限进行相关经济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


米哥职场漫谈


员工上班出车祸,这个案件涉及交通赔偿和工伤赔偿两个方面。

1.交通赔偿

在交通责任划分及赔偿处理的情况下,作为第三方导致员工车祸,并负全责,当由第三方承担员工人身损害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赔偿金等项目。这个主要存在于员工与第三方的民事赔偿纠纷,这里面也会参照工伤鉴定的结果进行处理。

2.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六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中也提到在民事赔偿没有赔偿结果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等级鉴定,社保机构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但参照“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和“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两条规定,社保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那意味着在员工已经获得赔偿等情况下,就不存在企业再进行工伤待遇支付。当然这个视情况而定。

因此,作为工厂可以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是否赔付,如果社保机构同意支付,可根据当地的工伤待遇项目和标准为依据进行赔付,当然如果工厂没有购买社会保险,那就是另外一种结果。

总之,在处理因非主体责任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纠纷时,为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利益,一定视情况而定,并参照相应工伤待遇标准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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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路上事故,车辆全责,小车赔偿的是事故赔偿,要求单位赔偿的那是工伤补贴,两回事。


十二月三十号


我个人亲身经历过,交通事故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的条件是,员工上下班半小时之内,且是员工居住地于上班地之间合理路段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员工可以在事发值日日,一年以内向工商局申请工伤认定!当然责任划分这块我不大懂,因为当时我是无责!

但愿对你有帮助


用户51198797391


我是从事这方面工作的,给你回答下:1.单方责任。如果是单方面事故,你自己全责肯定不属于工伤,企业没必要赔偿,也无法走保险。2.自己主要责任。这个也无法认定为工伤,和全责一样。3.非主要责任。比如被被人撞了,对方会赔偿你医药费等,但是你可以认定工伤,按照工伤条例赔偿。但是有些地方规定,别人把你撞伤的,医药费不可社保来报,但是达到伤残等级的,就按照伤残来走。江苏省最低的10级伤残,企业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5万和工伤期间工资,社保基金出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万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资。所以,有个小骨折,企业和基金就要赔偿5-9万,所以故意受伤骗取赔偿也很多。但是其他身份就不一定有江苏赔偿多了。4.医疗费用。如果你占有一定责任,自己要承担一定的医药费,这部分费用只有商业保险才能解决。


法兰铭仁


因工作发生事故,肇事人赔付和厂里赔付是两码事。不要混为一谈。两者不搭边。肇事人赔付的是肇事人应该赔付的,厂里赔付的是厂里应该给工人赔付的。


炎黄照耀华夏


发生在我公司的两起类似事故,可以做参考和借鉴

一,员工骑电动车在工厂大门口出交通事故,造成小腿骨折,脸部擦伤等。当时就报了警,肇事司机送他去送医院,后来接受了有关处理。

公司当天办理了工伤申报手续,负责工伤办理的人事主管告诉我: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范畴,它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4.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另一位员工下班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菜市场买菜的路上被大车剐蹭出交通事故。

人事主管经过现场调查了解后,界定属于个人行为,不属于工伤。因为其发生条件不符合第二条。

所以,题主的问题需要看交通事故界定的责任,既然对方小车负全责,那就是属于工伤范畴。公司必须依照员工工伤有关规定办理。

我公司全员办理有工伤保险,双方各自承担有关费用。

关于在厂门口出交通事故的员工最后处理如下:

  • 保险公司赔付全部医疗费用和十级伤残鉴定补贴。
  • 工厂支付该员工养病三个月期间的工资,依照工厂平均工资水平。
  • 这是在该该员工愿意继续在我公司上班的前提条件。

(完)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我是职场三哥,愿意真诚为您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启发。

职场三哥


因工作出车祸!必须按因工死亡有关国家规定予以赔偿!和肇事司机的赔偿是两回事儿!


东北老大哥8


这个情况根据劳动法公司是这样操作的:首先你要在交通事故发生日起一个月内去给受伤员工申请工伤申请,然后等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等级进行赔偿。赔偿是分社保和公司两部分赔偿的。社保的全是国家赔,这个公司不用操心,只要提供相关资料即可。公司的是如果员工恢复后继续你那里上班的,上到退休,那你那部分就不用赔给他了。如果恢复后提出离职的,或者没做到退休也离职的,员工是有权让你公司赔偿该赔的那部分钱。那部分钱是根据伤残鉴定等级来算的,计算方法:比如说,十级的,按当年市平均工资X3来赔,好像是这样的,具体忘记了。具体去咨询社保伤残鉴定中心,他们有张表的,一看就明白了。

你这个情况是交通事故和劳动法重叠适用的,交通事故作为主要赔偿的话,有些比如住院,务工什么费用都是重叠的,所以都应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来赔偿的,公司不用赔偿!大概就这样,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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