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一句话有保险公司理赔,而对受害者不闻不问,有什么解决办法?

Jianzhong72723


现在的社会,人心叵测,无论责任怎么样划分,基本对方不会去垫付任何费用,一个走入保险、一个走法律程序,所以,有伤治伤、有病治病,最后所有的费用是谁谁出谁出,一分也不会少.假如你是肇事方,你也不会去垫付所有费用的.


鐵色高原


真实案例。14年年底。雪天路滑,开车时候地面有冰道路限速70开车70。但冰雪路面应开30速度。结果撞了一个反道逆行横穿马路的电瓶车。撞的挺狠,双向8车道零件散了7排。万幸人没事对象人也没生命危险。当时看着很吓人。。后续我这头也是。走保险公司有交警流程。没喝酒没疲劳驾驶。没路口不减速。出于人道。交警认我方70,对方30。中间在等认定书时候一直也没去看过也没打电话沟通。有事就交警队见。当时也是挺担心害怕的。。对方请了律师跟我沟通。最开始各种吓唬我。。交警听不下去了,告我让他找保险公司律师谈去。有问题律师找律师。。之后各种求我大事化了。70就70吧。别上诉。。这个就是真实案例


用户3976206703


这个真不是司机不闻不问,而是社会大环境引起的,平时碰瓷的都多的是,何况是真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打个比方,有些子女平时根本就不管老人,一听老人发生了交通事故,那就像打了鸡血似的,能讹就讹,讹少了就打骂,谁让你撞到老人了?不知道我们是最孝顺的子女吗?所以不是不闻不问,而是管不起,我相信没有一个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惦记伤者的,只不过不敢去看而已!

我亲戚家一个哥哥过年初三半夜回家,开了一个小货车,在农村没有路灯,快到家了有一个老头在路中间小便,我哥一个没看见就撞了上去,随后一通打电话,老人第一时间送去医院,我马上就赶到现场,我哥吓得不行,我搂着他脖子告诉他,你有全险,又有100万第三者,不怕,不行还有弟弟呢,我告诉我哥,不探望,不交流,不调节,不垫付,撞是咱们的事情,死不死是他的事情,一切有保险公司,结果我家别的亲戚不同意,说都是邻居不能不管,我哥就不停的去医院,自己就花了好几万,结果老人看病出院前前后后,家属可不管你是不是邻居,这通提要求,后来实在是管不起,两家弄的跟仇人似的,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家属都对司机恨的不行,根本不会有好脸色,有的甚至于连打带骂,那为什么要去探望呢?


大双209132842


不是对受害者不闻不问,是不想找骂,挨打

一朋友出了交通事故,联系120,110,到医院垫付医药费,留了联系电话,伤着家属上来就打人,好在民警拦住了,这下好了,电话一天一天的打,除了要钱就是辱骂,后来他给我说那几天饭吃不下,觉睡不好,都要崩溃了,死的心都有,后来走保险赔付,自己垫的钱一分都没回来,不是肇事者冷漠,是社会风气把他们逼成这样的


用户61767872841


提前垫付医药费不是不可以,但是必亲自交给医院收费处,而且要把发票保存好,千万不能把钱给伤者本人,而且最好的办法还是走法律程序,由伤者起诉肇事者和肇事车所在保险公司,这样能拿到的赔偿比较高。我在4县城市,16年开车碰人,对方脚后跟骨裂,手术后住院130天,保险公司只认90天住院时间,而且护理费每天只给60元,我从家政请的护工每天100元。住院期间每天只给30元伙食费,没营养补助费。后来我让对方起诉我,法院判决下来,住院天数按医院发生费用的实际天数130天算,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营养费等都是按最高限额赔偿的


乖乖不坏也不乖


揣测题主提问的意思,我推断肇事司机的车辆应该有缴纳足额的保险,我们暂且按照足额缴纳保险的情况回答这个问题吧。

众所周知,一些高端或有钱人碰到棘手的事一般人都会让律师出面,全权代表雇主解决麻烦事,并告知“此事我已经全权委托我的律师处理,有什么直接找我的律师”。同样的道理,肇事车主在足额缴纳保险情况下,心知有保险公司出钱,大可放心,更不会自己掏腰包垫付医药费。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由肇事车主垫付医药费,所以对方有这样态度不算违法,他也可以说“我的车有全险,所有费用直接找我保险公司理赔就行”,只是给人感觉缺乏人情冷暖,所以对肇事者的态度我们可以理解。相反,对于由谁来垫付医药费,怎么垫付,国家法律规定是很明确的。

那么,发生事故后医疗费应该谁来垫付?是个人还是对方?还是保险公司垫付?

一、伤者为大,亲者为重。

如果碰到题主所说如此没有人情冷暖的肇事者,那么作为受害方,当务之急自己垫付一部分开始的住院费用,救人要紧,在最快的时间内稳定伤情才是关键的。待伤情稳定后,再找对方和保险公司算账。

二、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办案机关通知保险公司在强险责任范围内垫付医药费。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也可以直接给受害人赔偿。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医药费的,在接到办案机关《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后先行垫付医药费。拒绝垫付的,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包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决书》,强制要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条例规定的如肇事者逃逸、盗抢期间等情形除外)。强险范围内最多可垫付1万元。

三、超出强险垫付范围或对方涉嫌逃逸等情形, 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由办案机关通知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医药费。

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机构,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对医疗机构进行打款(只垫付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超出时间的需提供医院书面说明)。事后再向肇事者追偿。

四、事故责任下达的后,按照责任划分,在第三者商业险范围按比例承担赔偿,无第三者商业险,按比例由肇事车主或司机个人承担。

总结,我们国家属于法制社会,法制日趋健全,立法坚持“以人为本”。所以,即使题主碰到这种情况,先救人,伤者为重。至于肇事者或保险公司,大可放心,留好所有费用的证据,法律的天平永远公平公正,不会倾斜。



西北老王


前几天,我们附近老旧小区,傍晚天黑时分,一个两岁孩子在小区进门转弯处躲着玩耍,一个小区小车进院子盲区没看见,压死了。孩子爷爷赶过来,把司机眼睛打出血了。你们猜小孩爷爷会不会坐牢?司机会不会垫付医药费?这件事到目前为止,已经是两起案件了。孩子当场死亡最后肯定是保险公司赔偿。家属情绪激动打人了能理解。假如把肇事司机眼睛真的打的除了问题。估计小孩的死亡赔偿金也只够给司机赔偿眼睛了。说这些没什么偏见。只是现在司机都怕被敲诈勒索。怕家属报复。真以为每次交通事故都是开车责任最大?不说了。请不要喷我。


夏季下一季


一个个嘴都老的。要是半责或以上责任死人了,或快死了,你不垫钱?没有谅解书打算吃牢饭? 🙄🙄🙄🙄🙄🙄🙄🙄🙄🙄🙄


歲月無情12024767


等,等到出院,把住院期间的发票,误工费证明,护工,交通等证明或票据一起交给保险公司报销。肇事者违法了,会有交管部门处理或着大一点的法院来判,这一切都有法律程序,你的主观思想干预不到。出了这事在道义上肇事人是该到医院看望慰问,但是他怕被讹,被骂,被打,被纠缠,所以他会选择走法律程序,因为不小心会有更多的麻烦。

伤者或家属可以主动和肇事者沟通,看对方的态度是什么,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在保险上获得更多的保障,其次再说其他的要求,这样也许你会好一些,只能说也许。不要一上来就指责肇事者,一上来就提赔偿,这样对方肯定不会答应,甚至不会理睬你。


生于七十年代5


你想怎么解决。。这个就是法定程序。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然后等待私发判决。保险会根据你提供的发票,给你报销,超出的额度有过错方承担。

如果实在没钱了,可以联合交警出具贷款协议书,贷款利息有保险公司负责。

这些都是法定程序。

还有交强险最高可垫付一万。

道德上可以由肇事方先给一部分用于垫付医疗费。发票到时要给对方用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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