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裡有個工人上班的時候出車禍了,對方小汽車全責賠償後,工人還要廠裡賠償,合理嗎?

藝佳小陸


工廠當然要賠償,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屬於工傷,享受工傷所有待遇,工傷保險待遇減去對方小汽車賠償部分,其他部分由工傷保險賠償,沒有買工傷保險的全由所在工廠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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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員工上班過程中出了車禍,對方小汽車負了全責,員工還要廠裡做賠償,合理嗎?米哥曾經處理過相關的案例,最終的結論是:員工的要求是部分合理。具體為什麼呢?主要有以下幾點:

車主賠償員工是交通肇事責任

因為交通事故,小車判為全責,那麼車主賠償員工的經濟金,是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事故責任和此員工受損害的程度,判定員工的賠嘗金額,與工廠要不要賠償員工沒有多大的直接關係的。

工廠要賠償員工的勞動工傷範疇的責任

那麼來說說工廠的責任,做為工廠的員工,公司要幫助員工交納五險一金的責任,那麼五險裡,就包含了工傷保險。既然員工屬於上班途中出車禍,那麼就屬於工傷賠償的範疇,那麼公司就有義務和責任幫助員工上報工傷,按勞動部門的工傷保險賠償責任對員工進行賠償。如果工廠沒有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那工廠就必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工廠的其他的賠償責任

員工在上班途中車禍受傷,那麼和在工廠內受傷差不多性質,都屬於因公受傷。公司需要在員工治療期間保持其工作職位,如果員工治癒了,要盡所能地安排你能適應的工作崗位繼續工作,如果因為身體原因不能勝任工作或是本人不願意繼續在公司工作了了,那麼公司就應該按勞動法的補償標準對此員工按工作年限進行相關經濟補償後解除勞動合同。


米哥職場漫談


員工上班出車禍,這個案件涉及交通賠償和工傷賠償兩個方面。

1.交通賠償

在交通責任劃分及賠償處理的情況下,作為第三方導致員工車禍,並負全責,當由第三方承擔員工人身損害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賠償金等項目。這個主要存在於員工與第三方的民事賠償糾紛,這裡面也會參照工傷鑑定的結果進行處理。

2.工傷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條第六點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工傷。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八條規定中也提到在民事賠償沒有賠償結果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和工傷等級鑑定,社保機構需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但參照“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獲得民事賠償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和“職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工傷,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已經對第三人提起民事訴訟為由,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經支付的醫療費用除外”兩條規定,社保機構可以拒絕支付工傷保險待遇,那意味著在員工已經獲得賠償等情況下,就不存在企業再進行工傷待遇支付。當然這個視情況而定。

因此,作為工廠可以根據鑑定結果,確定是否賠付,如果社保機構同意支付,可根據當地的工傷待遇項目和標準為依據進行賠付,當然如果工廠沒有購買社會保險,那就是另外一種結果。

總之,在處理因非主體責任交通事故導致的工傷糾紛時,為保障企業和員工的利益,一定視情況而定,並參照相應工傷待遇標準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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奮鬥的小強2018


上班路上事故,車輛全責,小車賠償的是事故賠償,要求單位賠償的那是工傷補貼,兩回事。


十二月三十號


我個人親身經歷過,交通事故可以申請認定工傷的條件是,員工上下班半小時之內,且是員工居住地於上班地之間合理路段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員工可以在事發值日日,一年以內向工商局申請工傷認定!當然責任劃分這塊我不大懂,因為當時我是無責!

但願對你有幫助


用戶51198797391


我是從事這方面工作的,給你回答下:1.單方責任。如果是單方面事故,你自己全責肯定不屬於工傷,企業沒必要賠償,也無法走保險。2.自己主要責任。這個也無法認定為工傷,和全責一樣。3.非主要責任。比如被被人撞了,對方會賠償你醫藥費等,但是你可以認定工傷,按照工傷條例賠償。但是有些地方規定,別人把你撞傷的,醫藥費不可社保來報,但是達到傷殘等級的,就按照傷殘來走。江蘇省最低的10級傷殘,企業出一次性就業補助金1.5萬和工傷期間工資,社保基金出一次性醫療補助金2萬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7個月工資。所以,有個小骨折,企業和基金就要賠償5-9萬,所以故意受傷騙取賠償也很多。但是其他身份就不一定有江蘇賠償多了。4.醫療費用。如果你佔有一定責任,自己要承擔一定的醫藥費,這部分費用只有商業保險才能解決。


法蘭銘仁


因工作發生事故,肇事人賠付和廠裡賠付是兩碼事。不要混為一談。兩者不搭邊。肇事人賠付的是肇事人應該賠付的,廠裡賠付的是廠裡應該給工人賠付的。


炎黃照耀華夏


發生在我公司的兩起類似事故,可以做參考和借鑑

一,員工騎電動車在工廠大門口出交通事故,造成小腿骨折,臉部擦傷等。當時就報了警,肇事司機送他去送醫院,後來接受了有關處理。

公司當天辦理了工傷申報手續,負責工傷辦理的人事主管告訴我:

這種情況屬於工傷範疇,它符合以下四個條件:

1.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

2.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

3.必須是本人沒有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

4.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另一位員工下班後,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去菜市場買菜的路上被大車剮蹭出交通事故。

人事主管經過現場調查瞭解後,界定屬於個人行為,不屬於工傷。因為其發生條件不符合第二條。

所以,題主的問題需要看交通事故界定的責任,既然對方小車負全責,那就是屬於工傷範疇。公司必須依照員工工傷有關規定辦理。

我公司全員辦理有工傷保險,雙方各自承擔有關費用。

關於在廠門口出交通事故的員工最後處理如下:

  • 保險公司賠付全部醫療費用和十級傷殘鑑定補貼。
  • 工廠支付該員工養病三個月期間的工資,依照工廠平均工資水平。
  • 這是在該該員工願意繼續在我公司上班的前提條件。

(完)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我是職場三哥,願意真誠為您提供解決問題的思路和啟發。

職場三哥


因工作出車禍!必須按因工死亡有關國家規定予以賠償!和肇事司機的賠償是兩回事兒!


東北老大哥8


這個情況根據勞動法公司是這樣操作的:首先你要在交通事故發生日起一個月內去給受傷員工申請工傷申請,然後等工傷鑑定,根據鑑定等級進行賠償。賠償是分社保和公司兩部分賠償的。社保的全是國家賠,這個公司不用操心,只要提供相關資料即可。公司的是如果員工恢復後繼續你那裡上班的,上到退休,那你那部分就不用賠給他了。如果恢復後提出離職的,或者沒做到退休也離職的,員工是有權讓你公司賠償該賠的那部分錢。那部分錢是根據傷殘鑑定等級來算的,計算方法:比如說,十級的,按當年市平均工資X3來賠,好像是這樣的,具體忘記了。具體去諮詢社保傷殘鑑定中心,他們有張表的,一看就明白了。

你這個情況是交通事故和勞動法重疊適用的,交通事故作為主要賠償的話,有些比如住院,務工什麼費用都是重疊的,所以都應由交通事故責任人來賠償的,公司不用賠償!大概就這樣,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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