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舉報 我們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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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3日,遼陽市白塔分局電建派出所接到報警,一群眾舉報一名女子自稱從武漢返遼,自己沒有隔離,也沒有上報,我所接警民警郭久光、任延林馬上出警進行核實,我所兩位民警經過查詢監控錄像及訪問相關人員,發現當時該人不在家中,確認該女子叫劉某,1976年出生,家住人民銀行家屬樓。瞭解情況後,我所立即聯繫該人,該人拒接電話,通過聯繫其父母,得知該人有精神病史,近期從廣州返遼,情況緊急,我所堅持不懈的積極查找該人,最終將劉某找到,並將其勸回家中。

見到劉某後,劉某情緒很激動,拒不配合調查,甚至辱罵父母及我們社區工作人員,經過我所所長楊明煒耐心細緻的勸說,劉某情緒有所緩解,講述了自己的行程細節,經瞭解,劉某於2020年1月23日晚從廣州乘坐T124次列車到達瀋陽,該車於1月24日6時許途徑湖北孝感,劉某乘坐的08號車廂,沒有孝感上來的乘客,劉某於1月25日凌晨3時許到達瀋陽,又乘火車返回遼陽。

趁著劉某情緒穩定期間,楊所長又給劉某測量了體溫,體溫為36.4℃,沒有異常。但楊所長不敢大意,堅持勸說劉某隔離,劉某非常恐懼我們將其送到精神病院,平時也不讓父母陪住,不喜歡被控制,但本人有一定的社會認知能力,楊所長根據劉某的實際情況,教育其聽從政府號召,配合派出所、社區做好防疫工作,自覺在家中隔離,劉某看到我們不會將其送去精神病院,情緒平穩了許多,也同意讓其父母在家中陪住,並保證在家中進行隔離,絕不出門。

為了更好地穩定好劉某的情緒,更有力地做好隔離防疫工作。第二天楊所長又會同社區梁豔書記到劉某家送上了生活用品,並保證每天到劉某家進行測溫,幫助其解決生活不便問題,劉某看到了派出所和社區工作者的真心,也表示一定配合好隔離防疫工作,不到街上亂跑,每天向派出所社區彙報情況。

在疫情的特殊時期,不管是確有其事,還是弄虛造謠,只要群眾舉報,我們立刻就到,查明事實,公開結果,堅持隔離,做好防護,讓我們共同努力,將疫情全面堵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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