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 我们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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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3日,辽阳市白塔分局电建派出所接到报警,一群众举报一名女子自称从武汉返辽,自己没有隔离,也没有上报,我所接警民警郭久光、任延林马上出警进行核实,我所两位民警经过查询监控录像及访问相关人员,发现当时该人不在家中,确认该女子叫刘某,1976年出生,家住人民银行家属楼。了解情况后,我所立即联系该人,该人拒接电话,通过联系其父母,得知该人有精神病史,近期从广州返辽,情况紧急,我所坚持不懈的积极查找该人,最终将刘某找到,并将其劝回家中。

见到刘某后,刘某情绪很激动,拒不配合调查,甚至辱骂父母及我们社区工作人员,经过我所所长杨明炜耐心细致的劝说,刘某情绪有所缓解,讲述了自己的行程细节,经了解,刘某于2020年1月23日晚从广州乘坐T124次列车到达沈阳,该车于1月24日6时许途径湖北孝感,刘某乘坐的08号车厢,没有孝感上来的乘客,刘某于1月25日凌晨3时许到达沈阳,又乘火车返回辽阳。

趁着刘某情绪稳定期间,杨所长又给刘某测量了体温,体温为36.4℃,没有异常。但杨所长不敢大意,坚持劝说刘某隔离,刘某非常恐惧我们将其送到精神病院,平时也不让父母陪住,不喜欢被控制,但本人有一定的社会认知能力,杨所长根据刘某的实际情况,教育其听从政府号召,配合派出所、社区做好防疫工作,自觉在家中隔离,刘某看到我们不会将其送去精神病院,情绪平稳了许多,也同意让其父母在家中陪住,并保证在家中进行隔离,绝不出门。

为了更好地稳定好刘某的情绪,更有力地做好隔离防疫工作。第二天杨所长又会同社区梁艳书记到刘某家送上了生活用品,并保证每天到刘某家进行测温,帮助其解决生活不便问题,刘某看到了派出所和社区工作者的真心,也表示一定配合好隔离防疫工作,不到街上乱跑,每天向派出所社区汇报情况。

在疫情的特殊时期,不管是确有其事,还是弄虚造谣,只要群众举报,我们立刻就到,查明事实,公开结果,坚持隔离,做好防护,让我们共同努力,将疫情全面堵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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