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小區(村莊)封閉管理細則出爐!只留一個出入口,進出須戴口罩、量體溫


為全力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昆明市各小區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2月5日,昆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疫情防控期間小區管理的通告,即日起,全面實施小區封閉式管理,嚴格小區往來車輛人員核查登記和暫停小區內各類工程施工等。

通告全文如下:

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疫情防控期間小區管理的通告

防控疫情,人人有責。為全力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昆明市各小區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有關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全面實施小區封閉式管理。對有物業管理的小區,小區物業公司必須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小區原則上只保留一個進出通道。對無物業小區,按照屬地原則,由社區幹部、社區民警、醫護人員及志願者等組成專門隊伍,落實封閉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進出小區人員必須全部佩戴口罩,對不佩戴口罩進出人員進行提醒勸返。小區人員進出一律測溫。

三、嚴格小區往來車輛人員核查登記。對所有進入小區人員、車輛逐人逐車核查登記,非居住本小區的疫情重點地區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小區。其他非本小區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快遞、外賣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小區,由業主到小區指定地點領取物件。

四、關注重點地區重點人員。近15天有疫情重點地區行程史的人員,須在第一時間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報告;不主動申報及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居住在本小區的疫情重點地區來昆人員,有疫情重點地區行程史人員,必須實行嚴格的居家隔離硬管控,明確管控責任人。小區一旦發生確診病例情況,應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及時採取局部封鎖措施,確保疫情不蔓延、不擴散。

五、督促及時就醫就診。居民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居家隔離人員出現發熱、乏力、咳嗽等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向街道和社區衛生健康部門報告,呼叫120將患者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確保第一時間得到診斷治療。

六、加強小區環境治理和出租房管理。防疫期間做好小區清潔消毒、垃圾分類處理、電梯消殺等工作。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理,遇有情況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的,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七、嚴控公共場所。小區內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所有公共場所、單位中央空調一律關停,所有電梯及其他小型封閉場所每日實施預防性消毒。

八、暫停各類工程施工。小區內業主裝飾裝修、小區水電煤氣管道改造、雨汙分流等工程一律暫停施工。水電煤氣、路燈等需要急修的,應同步報告社區,並對施工人員進行測溫和登記。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識。通過社區宣傳欄、懸掛標語、微信公眾號、小區廣播、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將疾病防治信息傳達到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營造群防群控、科學防控和“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十、本通告內容適用於村及各單位。

十一、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十二、上述管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昆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5日


昆明小區(村莊)封閉管理細則出爐!只留一個出入口,進出須戴口罩、量體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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