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疫情裡的中小微企業,北京出臺16條“靶向”措施

保護疫情裡的中小微企業,北京出臺16條“靶向”措施

芥末堆2月6日訊 為減少疫情對中小微企業的影響,昨日,北京出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推出涵蓋減租降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和多元公共服務等三方面的16條措施,幫助中小微企業度過疫情防控難關。

減租、降費和延期納稅

停徵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疫情期間,對受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停徵特種設備檢驗費、汙水處理費、佔道費。

減免中小微企業房租中小微企業承租京內市及區屬國有企業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政府要求堅持營業或依照防疫規定關閉停業且不裁員、少裁員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於辦公用房的,給予2月份租金50%的減免;對承租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業減免租金的企業,由市區政府給予一定資金補貼。

為經營困難企業辦理延期納稅。受疫情影響納稅申報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補貼小微企業研發成本。對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內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根據研發投入實際情況,給予每家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研發費用補助。

緩解疫情造成的突出影響。對符合條件的中小文化企業融資,通過“投貸獎”政策給予貼息、貼租等獎勵。對符合條件的小微、初創型文化企業房租,通過“房租通”政策給予房租補貼。

加大金融支持,增加信貸力度

進一步增加信貸投放。全年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高於各項貸款增速,其中國有大型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20%。對因受疫情影響經營暫時出現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中小微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

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加快和擴大LPR定價基準的運用,推動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較2019年再下降0.5個百分點。

拓寬直接融資渠道。中小企業股票質押協議在疫情防控期間到期,企業由於還款困難申請展期的,可與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協商,展期3至6個月。

另外,還提出了包括提高融資便捷性,加強金融服務快速響應機制和網絡建設;優化融資擔保服務,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佔比提升20個百分點以上;加強創新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對符合條件的中關村創新型中小微企業給予貸款貼息以及債券、融資租賃費用補貼等措施。

提供更多元的公共支持服務

實施援企穩崗政策。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6個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參保職工人數,返還失業保險費。

疫情期間,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方向的中小微企業,

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持平或增長20%(不含)以內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30%的補貼;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增長20%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

對於享受上述政策的企業,根據崗位需要組織職工(含待崗人員)參加符合規定的職業技能培訓,可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享受一次性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符合條件的本市失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可享受免費培訓。

加大政府採購和中小微企業購買產品服務支持力度,依託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發放中小微企業服務券,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採購遠程辦公、視頻會議、法律諮詢、在線檢測、網絡銷售等指定服務產品的,對每家企業給予不超過合同額50%的補貼,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促進中小微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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