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诉,这官司我先不打了

“黄法官,现在疫情形势严峻,官司先不打了,我申请撤诉!”日前,当乐清市法院法官黄海丹致电原告陈老伯,本想告诉他原定于2月6日开庭的案件因疫情需要延期时,没料到陈老伯“爽快”地直接申请撤诉。

陈老伯的官司是其与所在某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乐清市法院于去年9月26日立案,已将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送达被告,并经前期调查追加了相关当事人,案件拟定今年2月6日开庭审理。受疫情影响,根据上级法院及乐清市委的统一安排,乐清市法院调整为2月9日起正常上班,原先排期好的1月31日至2月8日开庭的百余件案件要延期审理,法官一一通知当事人,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陈老伯在接到法官通知时说:“防控疫情是全国上下的大事,我会配合法院的工作安排,在这个时候不给政府、社会添乱。再说作为被告的社区现在正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中,大家都很忙。我这个事可以先放放。”陈老伯随后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

乐清市法院鉴于实际情况,对陈老伯予以诉讼费全额免除。陈老伯的代理律师施律师也表示陈老伯因疫情原因撤诉,此案的法律服务给予法律援助,不收费用。黄海丹将原告撤诉的事通知了两被告及第三人,并顺势就案件处理情况与社区主任做起调解工作,社区主任表示等疫情过后,社区会尽快处理该案,争取用调解的方式将案件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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