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已判决两年强制执行的案件被告提起上诉

日前,府谷县居民刘先生反映:“府谷县人民法院视法律为儿戏,已经判决两年的案件,并且已经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现在却无理中止,还允许被告上诉。”

质疑:“判决两年后,依然可以上诉?”

赢了官司的刘先生满怀希望等着被告王某还钱,然而被告王某在法定的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并且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刘先生提出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案件进入了漫长的执行过程中,这一等,就是整整两年。“我是实在想不通,等了两年却等来这样一个结果,盖着红章大印的判决书,怎么就不算数了?”刘先生沮丧地说。

原来,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告王某的一套房产被保全,即将进入拍卖程序,刘先生心里的一块石头也终于要落地了。谁料却出现了变故,“5月18日那天,我和老婆一起去法院执行局,找执行的法官王二耀,想打听一下执行的情况,谁知王二耀却告诉我,法院领导们开会研究了,同意被告王某上诉,案件没办法继续执行了。我一下就懵了,案子在两年前就判决了,到现在为止一分钱都没给我执行回来,怎么法院反而还同意被告上诉了?这不是拿法律当儿戏吗?”刘先生气愤不已。

回应:“送达存在瑕疵,只能允许被告上诉。”

5月18日上午,在接到执行局法官王二耀的口头告知,允许被告在判决两年依然可以上诉这件事情后,刘先生心里没底了,他和妻子当天就到府谷县人民法院找当年的办案法官闫含飞咨询情况。

得到这样的回应,让刘先生郁闷非常:“两年前就判决的案子,如果有所谓的送达瑕疵,为什么当时不纠错?而这个法院送达瑕疵造成的后果,凭什么让我来承担?”刘先生认为,由于他诉讼被告王某的案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但是随着2018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发布,如果府谷县人民法院同意被告上诉,那么依据该司法解释,刘先生就有可能败诉,届时2016年出的《民事判决书》将会成为一纸空文。

采访:遭遇刁难推诿,没得到明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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