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全民有責!這十項措施,請大家好好遵守

柳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實施“疫情防控、全民有責”十項措施的通告

為全面打贏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按照柳州市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要求,決定自2020年2月4日22:00起,在柳州市範圍內實施“疫情防控、全民有責”十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自治區和柳州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禁止舉行各類大型公眾聚集性活動,禁止承辦各類群體性聚餐,暫停民族節慶活動。“紅事”推遲舉行,“白事”從簡併提前報村、社區備案。

三、各村、社區、小區、各類企業、工作場所、樓宇等基層單元實行嚴格管控,對進入人員進行詢問、登記、測體溫。有發熱症狀人員、密切接觸者,按規定及時處置。嚴控外來人員和車輛,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四、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五、減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動,做到少出門、不串門,勤洗手、戴口罩、講衛生,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倡導除特殊需要外,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六、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

七、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員及與疫情重點地區人員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必須及時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並自行居家隔離14天。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的,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嚴禁各單位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柳。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全市其他各類企業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復產。全市中小學、幼兒園不早於2月17日前開學,大專院校、中職學校、技工學校不早於2月24日前開學。各單位培訓班一律停辦。

十、管控期間,凡是不服從管控、不聽勸阻,甚至無理取鬧、滋事生非的,公安機關將依法採取措施從嚴從快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解除時間另行發佈。

柳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來源:柳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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