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孩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了手機,現在父母要求退款,但手機店不同意,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在小雨中


13歲的孩子從外形來看,很多比成年人還高。手機這東西並不需要看身份證,低於什麼年齡的人不能買。

如果全新沒拆封,可以跟商家好好商量看能不能退,如果給人家拆了,又激活了,又憑什麼要求人家退呢?你自己孩子沒有帶好,讓別人承擔損失,憑什麼呢?


小墨海馬


我開過很多年的手機店,對這個行業比較熟悉,我來說說一般的處理方法吧。

一般情況下,手機一旦買了,基本上是沒辦法退貨的。你買了手機,插卡,激活使用,那麼手機就不再是全新機。目前各大正規手機廠家的手機質量都比較過硬,一般是不會有質量問題,而手機的售後標準就是:15天質量問題包換。

13歲孩子買了手機,他與手機店的關係已經錢貨兩清,想退基本不可能。至於你父母覺得自己孩子未成年,買了手機父母不知情,這個問題屬於你家裡內部的事情。沒有哪個法律規定未成年的孩子不能自己花錢買東西,所以,買了就是買了。

這種情況下,如果父母實在不喜歡孩子買的手機,可以考慮折價讓手機店回收,或者轉賣他人。


夢裡花開2019


未成年的孩子買了手機,按理是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去消費屬於商家不作為。

我們於情於理的去分析一下,孩子13歲正是上學的年齡,如果說是買了學習用具買了零食午飯是合情合理的。家長也沒有什麼大驚小怪,按情理說都是可以接受的。就算幫助家裡買了柴米油鹽醬醋茶,商家也會知道孩子沒有什麼過錯,監護人是培養孩子生活能力。

現在的問題是孩子買了手機,不是個小錢幾百上千的貴重物品。商家當有判斷能力,未成年人消費商家可否允許其在你家消費。畢竟是未成年人沒有監護人的陪同消費,商家唯利是圖這是不可取的。

父母要求退貨退款的要求是正當的,手機店不肯退或許是因為手機被用了已經變成了二手機,手機店的利益受損不能再當新機出賣,這個損失應當有手機店來承擔。這是未成年人保護法消費者權益法等來判定的。

據此推斷,商家不給退款我們應投訴到消費者協會,由消協出面解決此事,這也算是依法依歸辦事。

上面的解決辦法不知能否幫到你,如果達不成,應依法訴諸於法院由人民法院調節判決解決。


茗禹1


這個問題還說比較簡單,首先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和店家溝通。因為做生意的人大多數還是比較想息事寧人的。先告訴店家:

1,13歲的孩子還不沒有完全行為責任能力,手機是貴重物品,不是一個泡泡糖,你們銷售給孩子這方面就存在了過失。

2,大家和平友善的處理這件事,如果對手機二次銷售造成一定的影響,我們也可以在合理的範圍內給與你們補償。

3,如果店家不妥協,可以撥打消費者保護熱線,和市長熱線,也可找當地媒體報道尋求幫助

只要合適的運用到上面三點,相信店家都會接受的。因為做生意的人還是講究以和為貴,再說你這樣條理清晰的給他列出這些解決方法和厲害關係他相信你也不是好欺負的人



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理,或者必須徵得其法定監護人的同意。

13歲的孩子單獨購買手機,顯然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而且在事後沒後得到監護人的同意,所以該購買行為屬於無效行為。商家應該退款,同時父母應該退還手機。

現在手機店不同意退款,可能是手機店不懂法,父母可以把法律依據告知。如果手機店依然不同意退款,或者不同意全額退款,最有效的方法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相信基本可以得到有效的解決。萬一店家堅決不同意,可以走法律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最終手段是訴訟。當然,一定要收集證據。


從入門到瞎掰


不退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手機打開以後就是從二手手機的,人家給你退了,將來也不好往外賣,再者說呢,一個13歲的小孩是未成年人,他不應該把手機兜售給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買大件手機的話,應該有成年人的陪同才能賣給他,所以也有過錯,那就看情況吧,如果說退給人家的話,你就少要點錢,打一折就價退給人家唄,最起碼讓人家心裡也平衡一點,事情就怕,反正如果這個事除了你的身上,你也有可能也不願意退,這個道理你應該也懂,


衡水強子


我國法律規定,八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除了純獲利益的行為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行為,其他行為均為無效行為。根據您的描述,孩子13歲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購買手機的行為為無效行為。家長在不追認的情況下可以要求店鋪返還價款,將手機歸還店鋪。


律師崔紫燕


你好!我是阿偉,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13歲小孩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了手機,現在父母要求退款,但手機店不同意,該怎麼處理?
個人覺得有兩種辦法:①退一半錢 ②報警處理
第一:可以跟手機店協商退一半錢,因為你作為小孩的監護人也是有責任的;
第二:如果協商後店家還是不同意退款的話可以報警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民事法總則》之規定: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又稱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指公民在一定的範圍內享有民事行為能力,超出該範圍就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當然在起訴前你需要收集小孩是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獨自去購買的相關證據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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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漂阿偉


很多商家是支持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這是對消費者的一種福利,但不是必須。

別拿你不知情說事。自己的孩子自己管好,自己的錢自己看住了。不要讓別人為你的錯誤買單。一個家教嚴格的孩子,敢私自偷父母的錢嗎?

和商家好好協商,能退就退,不能退就自己留著用吧。以此為鑑,反思一下你對孩子教育出現的問題。

一個手機錢還能承受。新聞裡那些熊孩子把救命錢,全部家庭積蓄揮霍光了的,也不是新聞了。非要等出事才哭天搶地的。早幹啥去了。難聽的話你根本就不配做人父母。


實現一個曉目標


首先要看看手機購買時有沒有發票,一般沒有發票商家不會承認,沒有發票有收據也可以作為憑證。

其次,手機購買多久了?有的孩子偷偷買了手機以後不敢露出來,都是偷偷摸摸的玩,是家長偶然發現的,如果手機你孩子用的超過退換貨時間了商家肯定不會退。如果手機使用時間短,沒超過7天,先看看手機使用情況,有沒有磕碰過,包裝還在不在,齊全不齊全,有沒有被孩子扔了,沒有這些商家也不會退。

最後,如果手機買的時間短,手機也保護的很好,包裝配件也都齊全,不影響商家二次銷售多跟商家溝通應該可以退了,如果實在退不掉可以找相關部門投訴,如果還不行就去找媒體記者,媒體記者還是挺厲害的,多試試吧,應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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