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錢,借條約定月息3%,現本錢全部還了,但利息沒給,借條給了他,怎麼辦?

龍馬精神81334362


這年頭老賴橫行,能本金歸還,己屬幸運了。

想開些,這次利息沒有就當交學費,吃一塹、長一智。

以後在法定民間借貸行為中,只要合法範圍內的約定利息,本息全收到手後,再歸還借條。


城鎮戶籍打工者


1、月息3%是否有效

朋友間借錢的行為屬於民間借貸,民間借貸的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文件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舉例說明:民間借款利率18%(不大於24%),這個利率是有效的,如果借款人不還,法院是支持債務人請求借款人按照18%歸還本息。

民間借款利率28%(大於24%),法院是不支持債務人請求借款人按照28%歸還利息。只支持按照24%歸還利息。

所以月息3%,年利率為36%,法院只包含24%的利率,意思即使你有借條,如果對方不還款,你最多要求法院判決他按照24%的利率還款。

2、借款人錢沒有還清,沒有借條怎麼辦?

這個時候可以和借款人協商繼續還款了補一借據,如果協商不行,那需要你搜集證據起訴了,比如說(1)有沒有錄音、錄像等證據 (2)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規定,確認借貸關係需要以書面借據為準,無書面借據,必須有無利害關係的見證人證明 (3)有沒有給借款人打款的相關證明,如果是現金的話就很難辦了,銀行轉賬的話可以拿轉賬記錄作為證明。


互金圈


依我觀點,事情已經這樣,就把“是否給你利息、給你多少利息”的選擇權交給你所謂的“朋友”吧,就當自己“花點利息買教訓認識一個人”了!

不同的人對待“朋友”二字有不一樣的理解。在你的角度,“朋友”將錢還你了,沒給利息便將欠條還與他,這是符合一個高標準意義上“朋友”二字內涵的;而你的朋友在“之前借條已經約定了利息”的情況下,都沒有付給你利息,嚴格說來,是擔當不起“朋友”二字的。

如果是我,絕不會以多強勢的理由去和他“爭取約好的利益”的,我會輕描淡寫地與他對話“當初越好的這麼多,你看著辦吧”,更不會去以“還欠我錢”為理由叫他重新出具一個欠條。

好在本金還沒有損失,如果是我,可能還會慶幸:還好,本錢給我了,不至於多嚴重,重新認識了一個人,也是不錯的收穫。

退一萬步說,如果你很在意這筆錢,在年利率36%的約定下,即使拿到了書面的證據,也無法通過法院要回全部的利息了,法院能夠支持的,利率24%是法律支持的上限,也就是說,即便你現在打官司,充其量也只能得到原來約定三分之的利息了——除非朋友自己主動給你36%。與其這樣,不如把選擇權交給你所謂的朋友去。


檀紙間


現在的借錢人、花言巧語的把錢借到手、然後就找藉口、沒錢歸還、一拖再拖、不要不給、要的多遍了、太度很惡劣!猖狂霸道!要錢沒有、再就是讓你起訴去吧!道德品質及差、沒有一點誠信!現在就有職業騙貸人、借走錢就不準備歸還!打電話不接、發短信不回、就是合理合法借的錢也不想歸還!全社會都一樣!不知道現在的中國人怎麼了!高利貸、套路貸不還吧、也能說的過去、畢竟是違法了、正規的也不想給、說你是職業放貸人,這是什麼世道了!借錢人都是爺爺!國家對借錢失信人、要用法律制裁,不要讓出借人老走起訴之道!可以藉助公安機關、對惡意不想還錢人按詐騙處理!這樣惡意不想還錢的人就會少了!


金玉滿堂187440006


月息3%是什麼?也即年息36%,是高利貸!也即一般人是承受不了的,你朋友還了你的本金,說明他還是靠譜的,但他不願接受你的高利息條款,他當時也是別無選擇才接受了,你如果還把他作為朋友看待,就應該主動與他協商,並把利息降下來,你有能力在朋友困難時幫他一把,這是值得讚揚的,但這麼高的利息,不應該。朋友之間幫忙,利息可以收,但是次要的,在一個比較低的範圍內才顯得你的真誠。我借給朋友錢從不提利息,但他們都是通過給我禮物等予以補償,這才是相互之間的真誠相待。


凌波勤夢人


既然履行了出具借條的手續,既然約定的月息是三分,那麼這裡所稱的“朋友”最多隻能算是生意場上的彼此熟人,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朋友。特意看了一下下面的那些評論,絕大多數人認為三分月息違法,所以不受法律保護。其實,這個觀點是錯誤的,就現行法律制度而言,國家既不保護也不禁止民間借貸中的三分月息,你正常按三分月息支付了,那出借人作為利息收入就是合法的,如果你沒付,那麼出借人無法依據法律向你主張三分月息權益,只能向你舉張法院也會維護的二分月息標準。但這裡存在一個問題,那就是如果出借人以你違約為由,在把月息降為二分的情況下,又向法院主張維權所產生的第三方費用(律師費),一般而言,法院會採信的,所以從結果上看,三分月息和二分月息對於絕大多數的小額民間借貸(一百萬以內)的逾期不還的民事後果是一樣的。這裡還存在了認識錯誤,那就是在有明確利息約定的民間借貸合同,法院是按照執行費、利息和本金的償還順序判定你是否歸還了本金,也即如果你借貸了一百萬,月息為二分,借款使用期為一年,而你又逾期已達一年,那麼法律上你歸還的本金其實為100萬-3萬執行費-48萬利息-3萬訴訟費-5萬對方主張的律師費=39萬,那麼你仍然有61萬的本金仍未償還,這部分本金仍然會根據判決而繼續自身滋息,法院仍然會就此繼續強執執行,當然如果彼此形成了新的另有約定,那麼根據民訴的當事人間的合法合意約定優於法規的基本原則,則從其約定。


南海石57583028


人家沒有給你利息,怎麼把借條給了人家,借條給了人家,說明借貸合完成,除非你所謂的朋友承認你們當時約定過利息,借貸關係存在過他本人也承認沒給利息。這樣法律才能支持你不超過24%的利息。你先和朋友協商,別指望月息3%利息了不如送個人情,就說現在只收月息2%的利息,偷偷錄音,萬一他將來再不給時還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追回利息,即使馬上沒錢打個欠條說明欠款緣由


努力了就會有


借條沒了,本金還你了怎麼樣要利息,這個你可以打電話錄音把借錢和還錢說一下,嚴後你問他利息什麼時候給。這樣就可以了。如果對方不承認利息那你就認倒黴吧,承認利息那你就有個期限,到期不給你就可以起訴他,法院最高支持年利率百分之24


瘋狂的石頭11


現在朋友不要談錢,談錢沒有朋友,借錢時花言巧語。要錢時百班無賴。本錢給你就不錯了,還要利息,告訴你,3分利法院不支持。



天夏牌硒片


你的借據利息過高3%高於銀行利率不受法律保護,你朋友還了本金不錯了,朋友一場也算了,但必須注意借出款項利息不得高於銀行率力,請遵紀守法,好人難做,白衣難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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