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年間一樁奇案,走路也能惹禍端,凶犯真比竇娥還冤

明清奇案何其多,今日且說個咸豐年間的冤案給各位上眼,此案記載於《清獄集錄》之中,看罷之後,著實令人憤怒不已。

話說咸豐二年農曆六月,直隸定州曲陽縣發生一宗人命案,有個商人走夜路回家之時,被人用尖刀從後心處刺入,錢物被搶走,頭顱被割下帶走。

咸豐年間一樁奇案,走路也能惹禍端,兇犯真比竇娥還冤


曲陽村民趙順在外給人打工,有同鄉捎信兒給他,說他老孃犯了老病,估計活不太久,於是趙順辭了工,連夜往家奔。心急上火,腳下生風,顧不得看路,結果被無頭屍絆倒,弄得他鞋子與衣袖上滿是汙血。

趙順一見絆倒自己的東西,嚇得魂不附體,慌忙起身逃離現場,不巧遇到巡夜官差,官差見他慌慌張張,將其攔住問話。趙順過於驚慌,前言不搭後語,官差一瞧他衣袖和鞋子上有血,又見他滿臉惶恐,說話語無倫次,便懷疑他殺了人。將其按在地上,打了一頓後,用繩子拴住帶回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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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陽縣太爺嚴胥連夜升堂,問他姓甚名誰,為何身上有血,究竟殺了什麼人?趙順本是無辜,他遂說出實情,說自己走夜路被絆倒,發現有個無頭腔子橫在半路,至於是誰,他不知道,鞋子和衣袖上的血汙是絆倒後沾上的。

縣太爺命他帶路,命三班衙役跟隨去尋找屍體。趙順帶衙役到了現場之時,東方魚肚漸白,景物已能看清。仵作驗屍後,稟告縣太爺,死者系被人先用利刃從後心刺入,致使其一刀斃命,而後頭顱被割掉。現場無打鬥痕跡,顯然兇徒埋伏路邊雜草內,乘其不備取其性命。

沒有頭顱,便無法知道其身份,於是縣太爺命衙役在附近找尋,找尋無果後,讓趙順說出人頭下落。人又不是趙順所殺,他哪裡知道人頭在哪,只好大呼冤枉,求青天大老爺明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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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太爺見他死活不肯招認,將其帶回公衙後,命差役對其用大刑。可憐趙順,被打的皮開肉綻,可他始終咬定自己無辜,人不是他殺的。就這樣,趙順被投入大牢之中,一關就是大半年。可憐趙順老孃,病倒家中,無人照料,最終病餓而歿。趙順沒有娶妻,也無兄弟姐妹,老孃屍身停擺數日,直到發脹之時,才有當地里長找來幾個鄰居,用草蓆包裹抬到荒郊掩埋,說來也是極慘。

縣太爺嚴胥將審案公文上交定州府,定州府駁回,要其找到人頭才能結案,若沒人頭,公文無法上交刑部。嚴胥多次命衙役對趙順用大刑,趙順雙腿被槓子生生壓折,可死活就是大呼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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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胥怕被定州府長官叱責,於是讓手下人替自己想想法子,把這案子快些了結。有個衙差告訴他,不如找個叫花子頂鍋,反正這些叫花子也沒有苦主伸冤,一刀砍了頭顱,用叫花子頭顱交差,不就可以結案。嚴胥點頭認可,衙差到城外一處破窯之中,將住在破窯之中的一個叫花子一刀砍了,而後將頭顱故意刮花弄毀後交給嚴胥。

嚴胥重新擬定公文,定州府見公文上說已經找到人頭,上交刑部後,很快下來結果,將兇徒趙順處以極刑。就這麼著,趙順在街頭被一刀砍了腦袋。咦,這個趙順真比竇娥還要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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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半年,定州深澤縣衙門抓到一個盜匪,這個盜匪手中有多宗人命官司,被判處極刑之後,他見自己橫豎都是個死,於是把以往幹過的壞事都說了出來。其中就有他在定州界殺人搶劫之事。他說自己作案有個習慣,就是將遇害者頭顱割掉,為的就是讓人不知道死者是誰。那一晚,他藏在路邊蒿草之中,等待孤獨路人,那個走夜路的客商成了倒黴蛋,被他一刀刺死後,而後割了頭顱,頭顱就埋在三里外一個小樹林中。

事到如今,才知趙順果然冤枉。深澤縣令齊鳳梧與曲陽縣令嚴胥本就不合,趁機參他一本,誰料嚴胥毫髮無傷,只是被罷免官職而已。三年之後,嚴胥又謀了個缺,當了安平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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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年,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咸豐帝被迫以“秋狩”為名,避難熱河,嚴胥趁機鑽營,官升一級,調任承德府任職。他坐轎子嫌熱,又不敢騎馬,於是騎驢趕路,誰料路上遇上打雷,驢子受驚嚇馱著他跌入河中,水流湍急難以營救,嚴胥腦袋撞到一塊石頭上,被救起時已經氣絕身亡。由此可見,天作孽猶可恕,人作孽不可活,嚴胥之死權且是為趙順償命了。

好了,陋文一篇,就此打住。關注“大獅”,聽“大獅”每日為您講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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