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是一種權利嗎?

顓治國


藝術是一種個人愛好.並通過專長而表現出來.然而當你的表現被大多數認可時藝術又感染了人們.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


桃源人家824


自20世紀抽象藝術出現時,人們就開始討論,什麼是藝術,藝術有何用,或者說符合什麼標準的藝術創作者才叫藝術家,有諸多這樣的疑惑,都是情有可原,,畢竟抽象藝術顛覆了人們正常的審美,問題來了:藝術是一種權利嗎?


藝術不是一種權利,但藝術所帶來的效應堪比權利

簡單地說,當人的某項“創作技能”達到一定程度時,就成為了藝術,而這“一定程度”是要符合規範、嚴謹的藝術章法的,比如,一個人將漢字寫清楚的基礎上,寫出美感,就成為了書法藝術,同樣,一幅畫作的構圖清晰完整,就可稱之為繪畫藝術,藝術是將物象形體表現出美感,


之所以說,藝術不是一種權利,那是因為藝術的價值是由人們的審美態度決定,而擁有權利的人是極為少數的,如果藝術是一種權利的話,就可以左右人們的審美態度了,而事實恰恰相反,當然了,權利可以決定一個時代的藝術命運,比如,書協、美協的權利,

所以,我們現在看到的當代書畫藝術的狀況,都是書協、美協所造成的,當一些藝術認知、審美能力、藝術素養極為低下的人掌握了書協、美協的權力時,藝術就要遭殃了,也會殃及無辜,要注意的是,

藝術是由藝術家經營著,而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之所以又說,藝術所帶來的效應堪比權利,那是因為藝術和文化有著直接緊密的關係,而文化決定了一個時代的文明質量,藝術是開啟人類智慧的金鑰匙,比如,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為結束黑暗的西方中世紀的狀況,做出了巨大貢獻,推翻了荒唐可笑愚昧的“有神論”思想,文藝復興時期則被後人看作是西方人類文明的新生,這藝術效應堪稱正義的權利。



詩夜城主


藝術不是一種權利。

而有人把它當成了權利。扭曲了藝術,藝術被扭曲了。人也被扭曲了。但是這是暫時現象,過不了多時藝術還會按自身的規律前進。

藝術不是權利的證明在於,沒有權利也可以擁有學習創作藝術的自由。擁有權利也可以不擁有藝術,沒有創作藝術的能力。

藝術是按自身的發展規律發展的。但也不是與權利沒有一點聯繫。唐代至高無尚的權利機構規定以詩書取士,唐代詩書繁榮到鼎盛。

宋代有權利的皇帝喜歡書畫藝術,並且御筆水平超高,宋代書畫藝術業空前繁榮。

故得出結論:藝術不是權利,但權利會影響到藝術。






GoodLuck6868


藝術不是一種權利!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

藝術,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理解!

在藝術家的定義裡,藝術是能陶冶人們情操的一種高尚的精神文明享受!

在偽藝術家眼裡,可能“藝術”就成了一種騙取老百姓的人民幣的代名詞!

就拿娛樂圈來說吧,娛樂圈的人都喜歡低調的標板自己只是一個“藝人”,可是,這些個藝人,給網友帶來的精神享受卻有天然之別!

鹿晗,按一般的定義,它是一個藝人了吧!?可是,它帶給了人們什麼稍微高尚一點的精神享受了嗎?沒有!它除了不停的製造爛片,不停的利用自己比女人還清秀的面孔,然後的不停的玷汙中國的電影藝術!

范冰冰,她絕對是“藝人”了吧!?但是,這個本應該給中國傳播高尚的、高雅的、正能量的“藝人”,帶給了我們什麼呢?偷稅漏稅、無聊蹭紅毯丟人現眼、無病呻吟、無底線的炒作、炒作各種負面緋聞大紅大紫……最後還無恥的想盡各種辦法想要給中國“奉獻高質量的作品”,這個藝人到底給什麼中國的藝術,帶來了什麼貢獻呢?

算了!不回答了!看看現在的藝術,心痛!


異龍浪子


是的。而這種權力卻是藝術工作者對大眾的無私奉獻和服務。因此,我們應懷著一種誠摯的心情,表示對它的崇敬!


藍天無垠666


高手在民間。。。所以。。。藝術也在民間。。而且無處不在。。。所以,這個權利人人有份。。。。


開燈看書呢


《藝術是一種權力嗎》又是一個事是而非的話題。個人認為社會,人們對″權力"有個誤區,習慣地把"權力"和政治、功利掛在一起,其實不然。如:人人都有追求自我的權力,有享受教育的權力,追求個人價值和社會地位的權力等等。這裡所說的"權力"與政治、地位、功利無關。所以,藝術也應是一種權力,一種可以表達個人意趣的權力、個體藝術價值、藝術思想、甚至主義觀念的權力。每個人都有創作、創造藝術,享受、欣賞藝術的權力(甚至否定和評介的權力)。再者,藝術的包羅性廣泛:影視、音樂、演出,詩、書、畫的學習創作等權力。現實的說:創作政治宣傳畫,順應時政的藝術活動。但人們也有自由創作其它意念,題材的作品的權力(只要不是反社會、反人類的)就是天經地義,無可非議自由創作的權力,這就是藝術創作的民主性的權力、政治是不應剝奪的!


用戶4211906027728


藝術,首先是由人模仿自然的行為表現,再以抽象的人文精神,通過個體意願的傳遞,意念的聯想,情感的聯繫,用形象的手段,集中體現在各種藝術形式,即藝術載體上,也反映到各種藝術作品之中,它具有個體性、民族性、時代性特徵,本身不具權利。倉頡創字賣過錢?李白詩仙、詩聖賣過詩?他們都是以個人愛好,才華自溢的表現,是沒有藝術權利可言的。

自從東漢時期有了造紙術,蔡倫改進了造紙術,才被廣泛應用,真正意義上的書藉出現。那時有書鋪、書棚、書屋、:書籍鋪、書經鋪,規模大點的叫書林,統稱書肆。書籍記錄人們生活,勞動,詩詞歌賦,皇朝歷史等等,但沒有著作權,有的不過是作者的"署名權"。隨著人類社會對藝術欣賞、鑑賞、購買的需求,藝人、作者就有自願和不自願的權利,也就是買賣雙方的自願權。

1898年第一家出版社一商務印書館的誕生,1906年頒佈第一部新聞法《報章應守規則》,1907年《大清報律》,1908年巜欽定報律》也沒有規定著作權,直到20年代有了書店,報刋,初步建立了稿費制度,藝術權利被確立。

隨著藝術商品化時代到來後,藝術和經濟直接掛購,藝術作品,文物收藏和拍賣,藝術權利更加法制化。


另格有經


藝術不是權力,藝術與權力沒有多少關聯。藝術是人性美的欣賞與創造本能,而權力是生產關係的產物,權力是由法律賦予的。

藝術並不神秘,無非是把生活工作現象進行美的概括反映,從而達到給人欣賞享受的功能,藝術是文化的一種,藝術只能是文化藝術,有高尚深遠意義的藝術才是珍品。

所有藝術必須是法律範圍內的行為,社會不容忍反黨反社會主義反人性等反動的,破壞良風益俗的,低級趣味的的藝術。只所以有人堤出藝術即權力,用心險惡,目的是把藝術駕臨於法律之上、人民之上、社會之上,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學林金喜鵲


藝術包羅萬象可以是宏觀的。但也體現在微觀之處。細分太多。不能把它定性“權利"。觀點不同藝術的體現也不同。藝術可以是“甲”也可以是“乙”,有時很遠,有時很近。可大可小,可方可圓。玄乎又玄妙,人人都可以是藝術的創造者。人人都可以是藝術的欣賞者。連你自己也是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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