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要求公司補償30多萬,這會是什麼樣的人才?你怎麼看?

冰重陽


最新的消息是華為公司發表聲明,支持該員工訴諸法律起訴公司。可見,華為在法律上有足夠底氣。先不談251,完全按照勞動合同法,員工主動離職,企業在沒有明顯法律瑕疵的情況下,的確沒有經濟補償義務。如果這時候員工提出經濟補償,那得有充分理由,比如拖欠工資社保,強迫危險勞動,或其他法定情形。如果不是。如果沒有上述理由,那企業完全按照法律有權拒絕。如果是華為方面主動提前結束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到期華為方面主動提出不再續簽(薪資未下降),則華為應該要補償,按照華為的薪資水平,假設該員工在華為工作了13年,過去12個月平均薪資收入為30K,那補償金額至少是39萬(忽略當地社評工資因素)。所以,我們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員工方未必有理,企業方未必有責。


北美大野牛


問題是,“離職要求公司補償30多萬”,根據字面意思理解,應該就是勞動者提出離職,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那麼,在何種情況下,勞動者提出離職公司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呢?就是在公司存在過錯的情況下,比如拖欠工資、未足額繳納社保、強迫勞動者從事危險勞動等。

如果只是單純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最多計算12個月,也就是說,勞動者在公司每工作一年,經濟補償金計算1個月。

《勞動合同法》是2008年開始實施的,計算經濟補償金需要分段處理,兩者的區別就是2008年之前經濟補償金沒有3倍封頂,而2008年之後有3倍封頂。

從2008年計算到2019年,剛好是12年,如果是經濟補償金能達到30萬元,則月薪起碼是2.5萬,而2.5萬在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屬於中等偏上的收入,但如果是在二三線城市,月經濟補償金應該達不到2.5萬元(超過了當地的社會平均工資3倍)。

所以,如果僅僅是經濟補償金,除了在北上廣深等城市有可能達到30萬,如果是在二三線城市,單純經濟補償金可能很難達到30多萬。


老朱談薪酬績效管理


很多人,包括很多律師,檢察官都對勞動合同法不瞭解,所以才有沸沸揚揚的華為員工事件。首先要知道,根據勞動合同法40條,李某正常離職只能得到N+1個月的補償金,不可能得到2N的賠償金,請注意,前者叫補償金,後者叫賠償金。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想得到2N的賠償金,一定是經過仲裁和法院判決認定用人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才會判決按照2N個月賠償勞動者,而違法與否是爭議焦點,一般仲裁和法院都很難認定。因此,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絕對不會是自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即不會給予2N的賠償。如果發生了這個情況,肯定是有其他因素起作用。比如,員工手裡掌握公司核心機密,亦或是掌握公司或者個人違法犯罪證據,除此無他。華為員工案不會有其他情況。這個員工受到追責,不會有問題。敲詐勒索屬於傳統犯罪,基本都是口頭威脅或者要挾對方交付財物。一味強調威脅或者要挾的音頻視頻或者文字證據純屬無知(給人落下把柄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大笨蛋),所有敲詐勒索都是因為犯罪嫌疑人沒有法定(比如不當得利)或者約定的理由獲得對方財物,那麼從客觀結果就很容易應該得出結論屬於非法佔有。回到華為員工事件,這個員工得到2N肯定不是正當方式,超出N+1的部分就是非法所得。因此,釋放他根本就是錯的。


律師少卿


關於華為的輿論風暴,我來說幾句。

華為因為美帝的打壓制裁,不得不將業務重心暫時轉向國內,隨著華為在國內市場份額尤其是手機等領域越來越大,這原本是小米等其它手機廠商碗裡的肉,所以必然招人嫉恨,在國內因為一己之利希望華為倒下的大有人在。最近一波黑華為的其實非常明顯。這些輿論中有是純粹同情個體又不瞭解真相的人,但是這是小部分,而且這部分的發言相對溫和。大部分是那些完全忽略關鍵信息,直接抹黑攻擊華為的賬號,甚至說成是華為扣留了當事人。這些攻擊的背後隱藏的目的其實也很明顯,攻擊的組織者和僱傭者其實也是不言自明的。最近幾天開始大量出現“想把全家的手機從華為換成其它品牌,大家有什麼推薦”類似的帖子,開始向其真實目的接近。

我想說的是雖然華為在國內手機市場持續增長,但人家靠的是技術和產品的優勢。不能因為人家佔了你的份額,你就採用這種低劣的手法去競爭,其實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對背後的動機看到很清楚。


路人甲46832701


從這幾天關於華為的各路言論,發現幾點:1、中國法盲真多。2、華為已經在某些人心裡處於一種極不健康極不正常的地位,容不得說華為半點不好。3、第二點的原因在於這些年華為確實在某些方面長了中國人的臉面。4、由前面兩點得出,大多數華為粉的民族自尊心極其脆弱,靠一個華為撐著,所以即使犯了錯的華為,這些人也不能正視錯誤,因為這關係到他們脆弱的民族自尊心。5、中國人現在極度缺乏精神信仰,所以幼稚到去崇拜一家公司。6、在大多數中國人眼裡,立場比真相重要。7、中國人大多數都很聰明,很會詭辯。尤其是華為的粉絲。


這用戶名已存在


這才是真相



lushuyin888


簡單一點,你想說這個員工貪婪,他活該罷了。

我只想告訴你,大家不關心具體多少金額賠償,我們關心的是:為什麼明明是勞務糾紛,可以走勞務仲裁程序的,非要把人251?為什麼應該公司轉賬的卻變成私人轉賬?

至於這家企業內部奇奇怪怪的的事情,是不是高薪養奴這些都不是我們關注的,我們只關心上面說的兩點。

從事件曝光開始我們沒有做任何表態,一直在等華為給出解釋,並且也願意相信華為的解釋,一直到:不服來告這樣的通告出來,徹底粉轉黑。

251企業的這通操作,已經突破了勞資雙方最基本的底線,無恥且下作,作為絕大多數的職場打工仔,都會擔心251會不會降臨到自己頭上。

251企業自己不出面說明情況,我們只能相信網上爆出來的信息,所以別怨我們粉轉黑,不依不饒。


平行宇宙用戶


華為牛逼!










縱橫天下501


補償30萬和人才沒任何關係,不是人才沒是個人工作十多年,要個補償過份麼?李代表了所有打工的普通人,所以他的遭遇才會激起同情。華為法務的強勢又不是一天兩天了,這麼大公司,強勢點,可能才能剎住公司腐敗,這個理解,但是你殺錯後,回答還是這麼硬剛,那就不對了吧,孟晚舟的事咋不硬剛美加呢,欺軟怕硬?更何況,一但沒自救成功,42歲的男人,十年以上牢獄,家庭孩子老婆都沒了,對個人那真就是家破人亡啊


D3冰棍


這可能是比較靠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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