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2】拒不配合、傳謠、報假警、防控不力,這些人被查被罰……

防控疫情,需要你我參與

各地近段時間關於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被立案偵查、傳謠被治安處罰、報假警被行政拘留、防控不力被問責、打擊信息詐騙、打擊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等案例

希望警醒到更多人


1.拒不配合,被立案偵查


西寧警方:確診病例苟某涉嫌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偵查!


截至1月31日24時,西寧市已確診9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病例。其中,已向社會公佈的確診病例苟某的病例詳情受到了大家的關注。當日,苟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警示教育2】拒不配合、傳謠、報假警、防控不力,這些人被查被罰……

經公安機關初步偵查,西寧市湟中縣李家山鎮漢水溝村村民苟某,長期在武漢務工,近日返寧後,拒不執行西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關於“重點地區人員需向社區(村)登記備案,並主動居家隔離”的要求,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編造虛假歸寧日期信息,對自己已有發熱咳嗽等症狀刻意隱瞞,欺騙調查走訪人員,且多次主動與周邊人群密切接觸。特別惡劣的是,苟某有意隱瞞其子與其一同從武漢返寧的事實,其子也多次在外活動,並密切接觸人群。


目前,苟某和其子已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苟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青海省西寧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嚴重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工作,現苟某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採取相關措施,並隔離收治。


在此,呼籲廣大人民群眾嚴格遵守疫病防控相關要求,切實對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與健康負起責任!(轉自泉州網,來源青海公安)


2.傳謠被治安處罰


惠安崇武新華都出現一名病毒感染者?警方發話了


1月30日,惠安警方在工作中發現,有群眾在微信群內發佈“惠安崇武出現一名病毒感染者”的信息。民警立即展開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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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發佈該信息的系崇武鎮居民張某聰。張某聰未經核實,在疫情防控期間擅自發布不實信息,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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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警訓誡,張某聰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主動撰寫保證書。目前,張某聰及其他四名傳謠者均已被警方依法處以治安處罰。


泉州警方提醒,疫情期間,大家要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並做好自身防控工作。(轉自泉州網)


3.報假警被行政拘留


謊稱自己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女子報假警被拘


近日,家住安溪西坪鎮的小林(女)醉酒後多次撥打110,謊稱自己剛從武漢回來,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不僅佔用寶貴的警用資源,還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安溪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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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晚8時許,小林在家用手機多次撥打110報警電話,稱自己剛從武漢回來,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現在發燒咳嗽。接到報警後,安溪公安局蘆田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處置。經過核查,小林長期在廈門上班,近期並未到過武漢,也未接觸到湖北返鄉人員。蘆田鎮衛生院對小林的身體進行檢查的結論是:小林的身體狀況正常,沒有發燒、咳嗽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症狀。


在審訊室裡,小林承認自己是因為醉酒後與家人鬧矛盾,為了宣洩情緒才撥打110報假警。1月30日,安溪警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對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人小林處以行政拘留10日。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110報警電話是寶貴的警務資源,特別是疫情防控期間,它顯得尤為重要,請大家要珍惜、愛護這個資源,把它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轉自泉州網,作者:吳志明、黃朝宏)


4.防控履職不力被問責


1月30日,安溪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下發《安溪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一起疫情防控履職不力典型問題的通報》指出,經安溪縣西坪鎮黨委研究,西坪鎮西源村主任林某陽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被停職處理,責令鎮掛鉤領導、駐村幹部、西源村黨支部書記等人向西坪鎮黨委作深刻檢討。


據悉,1月29日上午,西坪鎮西源村安美角落組織部分村民祭拜祖先,參加人數約30多人,持續時間約90分鐘,後被安溪縣委第六督查組現場督查及西坪鎮政府主要領導及時發現並予以制止。此次村民祭拜活動,事前知曉的西源村主任林某陽以口頭動員的方式要求主事人員取消祭拜活動,在主事人員明確表示欲從簡(每戶只派1名代表參加)繼續舉行祭拜活動後,林某陽既沒有制止、沒有采取任何措施,也沒有向西坪鎮黨委、政府彙報、備案,放任集體祭拜活動舉行,造成不良影響。經西坪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林某陽停職處理;責令鎮掛鉤領導、鎮駐村幹部、西源村黨支部書記等人向西坪鎮黨委作深刻檢討。下一步,安溪縣紀委監委將依規依紀依法,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轉自東南早報)


5.打擊詐騙行為


賣口罩是假騙錢是真 泉州公安機關破獲兩起詐騙案件


疫情當前,有一些不法分子瞄準時機,借疫情名義實施詐騙。昨日,泉州市公安局通報稱,我市晉江、惠安兩地公安機關,分別破獲一起利用肺炎疫情發佈虛假口罩廣告實施詐騙的案件。


1月31日,惠安縣公安局接到線索,有網民利用疫情在網上發佈售賣N95口罩實施詐騙。接報後,惠安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和網安大隊,立即抽調精幹警力成立專班,在泉州市局網安支隊、市反詐騙中心的配合下,開展案件線索梳理、研判、分析工作。當晚11時,民警開展抓捕行動,分別在塗寨鎮古山村、東莊村,成功抓獲涉嫌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盧某(男,18歲,惠安縣塗寨鎮古山村人)、王某(男,17歲,惠安縣塗寨鎮東莊村人)。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盧某、王某交代了實施詐騙的違法犯罪事實。民警介紹,盧某和王某兩人都沒有固定職業,通過在社交平臺留言,聲稱自己有N95口罩,一個價格13元便宜賣,受害人加了微信轉賬後,兩人隨即將人拉黑。初步已查實8名受害人,兩名犯罪嫌疑人獲利18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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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22時許,晉江市公安局接到線索,有人在晉江市轄區內發佈有N95口罩貨源的虛假消息實施詐騙。2月1日零時30分,在泉州市公安局和網安大隊的支持下,晉江市公安局詐騙犯罪偵查大隊聯合西濱派出所,在陳埭鎮一家公司員工宿舍內,抓獲犯罪嫌疑人謝某(男,34歲,貴州省織金縣人)。當場繳獲作案用手機一部、手機卡兩張,提取到作案用微信號一個、QQ號一個。經審訊,其對利用武漢疫情實施詐騙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泉州市公安局相關民警表示,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擊戰打響以來,我市各級公安機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部署,全警動員、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社會面治安管控和打擊處置等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堅決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對於造謠傳謠、利用疫情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將嚴厲打擊。


在此,公安機關也提醒廣大市民,購買醫用口罩、酒精、消毒水等防疫用品,請到正規醫藥店、網購平臺購買;提到匯款、轉賬、提供驗證碼等信息時,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被騙,要及時撥打110或者到就近公安機關報案。(轉自泉州網,作者:廖培煌 李肇興)


6.打擊價格違法違規行為


“國難財”發不得 30多起不規範價格行為被責令改正


連日來,泉州加強對生產經營醫藥用品的質量和價格監督檢查,督促經營者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依法嚴肅查處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囤貨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以及散佈漲價謠言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截至2月1日,泉州市場監管部門已立案查處了2起涉嫌哄抬價格案件、3起銷售口罩未明碼標價案件、2起銷售“三無”口罩案件,責令改正30多起不規範價格行為。


利用技術手段,泉州還對各類防疫物資和重要生活物資網絡經營價格、廣告等行為開展網絡監測分析。目前,泉州已監測27018個經營性網頁,涉及口罩、大米、食用油、消毒液、消毒溼巾、體溫計、紫外線燈、護目鏡、抗病毒藥物、野生動物製品等重要商品,發現涉嫌價格違規線索8條、虛假宣傳線索7條、違規銷售野生動物及其製品2條,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實處置,目前已全部改正。(轉自泉州網,作者:陳雲青、姚振群)


涉嫌未明碼標價、哄抬口罩價格 石獅兩家藥店被調查


一家藥店銷售的口罩、板藍根未依法明碼標價,另外一家則把原來賣2.5元的口罩賣到25元。近日,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涉嫌未明碼標價、哄抬口罩價格的兩家藥店進行調查處理。


1月22日,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群眾舉報,對石獅濠源醫藥有限公司德輝分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銷售的口罩、板藍根未依法明碼標價。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進行全面調查處理。


1月27日,石獅市市場監管局收到群眾舉報,對轄區內石獅和興醫藥有限公司祥寶分店涉嫌哄抬價格的行為開展調查。經查,該店從1月23日開始大幅抬高一次性使用口罩的價格,從平時的2.5元/包抬高到25元/包,涉嫌哄抬價格,石獅市市場監管局正按照執法程序對該案事實進行全面調查處理,將於近期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執法人員提醒各藥品經營單位,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擾亂市場價格秩序,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直至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轉自泉州網,作者:詹偉志 許曉城)


(綜合自泉州網、泉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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