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富翁,從不捐款濟貧,他認為應興辦實業,讓窮人就業,才是真扶貧,他說得對嗎?

浪花一朵廣雪水


我覺得這富翁總體上做的是對的。

古話說“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就是說教人謀生的手段遠比直接給他食物更重要。



人在一定程度上都會有惰性,不斷的通過救濟給人保障生活,久而久之會讓有些人養成惰性,覺得不用工作,不用付出就可以得到生活物資,那這些人永遠都不會去努力,不會去尋思工作,天天只盼著救濟,對這些人不利,在一定程度上也對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不利。

興辦實業,讓窮人就業,是一種可持續發展的做法。讓努力的人脫離貧窮,讓有志的人生活得更好,一方面可以起到模範作用,樹立榜樣,另一方面可以在窮人中造富一些人,讓先富帶動後富,讓從窮人中脫穎而出的人回過頭來帶動窮人脫貧。



讓窮人就業,最好讓窮人都有工作,一來可以解決他們的生活問題,二來也會促進社會的穩定。通過工作,讓窮人都有事做,通過做事,讓他們形成付出與收穫的觀念。

但是,興辦實業與捐款濟貧並不衝突。

我覺得,有能力的情況下,在一些條件下,還是應該捐款濟貧的。比方說發生天災之後,窮人沒有固定的居所,原有的一切都失去了,這個時候應該在一定程度上通過捐款獲得物資;再比方說一些年紀大的窮人,他們自己失去了勞動能力,不能再通過勞動就業獲得收入了,這時候的他們應該通過捐款獲得生活物資。



總之,興辦實業,讓窮人就業是讓人脫貧的根本,但是在某些特殊時刻特別人群,還是應該要有一定程度的捐款,兩者並不衝突


灑脫老安


休假的時候,在鄉下見了表弟,他中等個頭,話不多,對人極有禮貌。我說:“表弟,你開著工廠,鄉鄰都去你那兒上班了,也算是在扶貧吧!”他微笑著搖搖頭說:“不不不,我招聘的工人,他們憑勞力賺錢,是自食其力的啊!”

我說:“是你給了他們就業的機會,如果呆在家裡沒有收入,豈不成了貧困戶了嗎!”表弟謙遜的說:“現在政策這麼好,實業經濟又很發達,他們有一身的力氣,到哪裡都能以勤致富啊!”他思忖片刻,說到:“真正的扶貧,是扶的老弱病殘,和那些失去勞動力的人哪!”

我們正說著話,他的助理打來電話,他們廠子裡下午要進行扶貧看望。原來,村子裡的孤寡老人,還有殘疾人孤兒,總共有二十家。年底了,廠子裡給他們每人一千塊錢。表弟說:“錢是不多,總共兩萬塊錢。廠裡效益好的話,我們還要多給的啊!”

表弟匆匆忙忙的出去了,我默默祝願他,願他廠子裡的效益越來越好,願他的扶貧夢想也如日中天!





一蝶詠


富翁講得有道理,人人有工作才是至富之道,還記得天地一號的老闆嗎,聽說他在自己的家鄉每個家庭捐一套墅,結果分配不均勻,意見多多,到最後連自己都不敢回老家了。捐助窮人只有幫其如何致富,而不是物質金錢,殘疾者除外,只有這樣才能彰顯勞動致富,勞動光榮,而不是好食懶做的寄生蟲。


求名逐利時常多爭鬥


這種富翁說的是託詞,也就是一毛不拔,還標榜自己的憂國憂民的高大上。

既然是富翁,捐一點錢救貧,實在是很容易的事,不願意就算了,還得興辦實業,解決窮人的就業,饒了一圈,變成了救世主一樣的人。須知,人的窮困只在一時,熬過去就是坦途。最艱難都在黎明前的黑暗,有的人就是等不及天亮就完了。

所以,善心善行必須直接,立竿見影。如果只是想著再辦實業安置窮人的工作,從中又能剝削點利潤,就是更沒有良心了。


周伯剛


那要看面對什麼樣的貧困戶。如果人家有勞動能力,那就給勞動機會,如果還是有技術的,那就給工作。如果是沒有勞動力的,那隻能養起來,給捐點款。如果是懶漢,那就餓死他。


轉了三十多圈的驢


用行商的模式推廣慈善,才能讓慈善最大化。

興辦實業,讓窮人就業,讓他們用自己的雙手來賺錢,這才是最大的慈善。

一方面讓窮人更有尊嚴,靠自己賺來的錢,對於他本人來說也更有成就感。

另一方面不讓窮人養成好吃懶做的習慣。

講一個真實的事情。在非洲很多地方是不允許直接給小孩子錢和東西。哪怕你花更多的錢找他買東西都行。為什麼就是要讓小孩子養成自力更生的習慣,不要毫不費力的得到東西,這樣會讓他們長大了養成好吃懶做的習慣。

大家也可以看看村裡那些吃低保的人。有些人寧可每個月拿幾百的低保,也不願意出去做事打工,就是因為免費的午餐吃習慣了,人沒有奮鬥精神。

總之,我很同意這種說話。最大的慈善就是商業行為,只有提供越多的崗位,讓更多的窮人因此得到生活上的保障。這才是真正的慈善。


徐言隨談


其實現實是很嚴酷的,捐款也許濟貧解出眼前的難關,但只是解燃眉之急,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困境。"授人於魚、不如授於漁”說的就是這個道理,要使脫貧並不能只靠給錢、給物,要扶持貧困人們學會技能、從事產業生產,進而真正脫貧。國家為貧困人們注入很大的資本,尤其農村,就目前景象而言,大多數的貧困人們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了貧困面貌,仍有那一小部分的人依舊只靠政府救濟而偎持溫飽生活。不思自治、不勤不奮、懶於現狀,是典型的躺在扶貧款上享受的懶人。故而願貧困戶要自重自愛,切莫忽略國家予以給的錢和物,一定要勤奮,立足用自己的雙手創造財富,扭轉自我的形象,為國分憂。


姚仁國507


此人之說,不無道理。捐點扶貧款,只不過是應目前急。一點捐款,也會很快用完,況且部份人不會用錢,花完就是了。也不是長久之計;若能興辦實業,增加就業,愚想,應是可行之道!


直又直


不要靠人救濟,不要靠別人捐款。要自力更生,多錢可多用,錢少節約。靠別人活著或生活更好不是萬能的。我所講的是有一定勞力的人。殘廢人難灬灬!!


張宗禧用身份證頭像


凡事不能太絕對,遇著天災人禍,遇著大病,肯定是需要現金解決當前問題的,但也僅限於此。不能說以捐贈讓人過上幸福生活。

所以愛心助人要分情形,不是盲目地撒錢完事。人很多時候是有惰性和依賴性的,當他可以堂而皇之地懶和窮的時候,當他可以長時間不用工作也可以憑他人資助生活得很好時,他為什麼還要去拼搏?金錢資助須有度,適可而止。

俗話說,"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什麼意思?"魚"和"漁"是不同的,魚是直接可以吃的食物,是勞動成果。而"漁"是指勞動或工作,是過程,包括方式方法。相較而言,過程比結果更重要!只要過程是對的,結果一定不會差。如果要幫助一個人,直接給錢只是一種比較基本和低級的方式,更應該教會他技能,再提其機會,使之能自食其力,自立自強。

要讓一個人能自立自強,很顯然不是給他足夠多的捐贈,也不是隨便給他安排一份工作,提供一些技能培訓,而是立其志意,即讓其具有夢想以及追求夢想的勇氣與決心。當他有了目標之後,能夠自主調動一切資源去追逐夢想,攔都攔不住。這才是最大的幫助。

綜合起來,要幫肋一個人要,要給予對方最緊缺的支持,或者金錢,或者機會,或者理想與慾望、意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