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傳朱元璋看上一個女人,想讓她入宮卻拉不下臉,官員告訴他方法後,為何被他敲碎了牙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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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帶領紅巾軍,經過十五年腥風血雨的戰鬥,最終40歲時在南京建立明朝,他就是歷史上的明太祖。

老朱稱帝的第一年,即洪武元年(1368年)面向全國選宮女,說白了就是選“服務員”。

能夠進入宮中為皇上服務的女孩都長得很漂亮,老朱剛建國,之前從沒見過這麼多漂亮的女孩,面對眾多佳麗,他就像劉姥姥進大觀園——兩眼不夠用。

老朱左看右看,終於發現了一位絕世佳人——熊小妹,他想把熊小妹充入後宮,但他又拉不下這個臉向熊小姐表白。



畢竟選宮女不同於選秀,人家熊小姐是衝著“服務員”來應聘的,老朱自己抹不開面說,他就暗示員外郎(副司長)張來碩去給女孩說一聲,就說讓她進宮侍奉皇上。

誰知張來碩明白了朱元璋的意思後,直接對朱元璋說:“此事不可,我認識熊小妹,他哥哥熊大是一位宣撫使,熊小妹早有婚配,她的未婚夫就是參議楊希聖”。

朱元璋心想:“我是皇上,有什麼不可呢?”

張來碩似乎瞭解老朱所思所想,接著說道:“若要明取之,於理不妥”。老朱滿懷激情被張來碩兜頭潑了一盆冷水,心中十分窩火。

老朱仔細想來,張來碩的話並沒有錯,但有火還是要發洩的,老朱可不是能忍的人。於是老朱找了個其他理由,怒斥張來碩:“諫君不當如此!這事兒也是你該管的嗎?”



老朱餘怒未消,命令站在兩排的侍衛用刀背把張來碩的牙都敲掉。可憐的張來碩,萬萬沒想到自己會是這樣的下場。

說實話,張來碩並不是真心反對朱元璋把熊小妹弄進宮,而是想讓老朱想個兩全其美的辦法。誰知老朱急脾氣,還沒等他把妙計說出來就被敲掉了滿嘴的牙齒,到後來張來碩疼得根本說不出話來。

這事兒還沒完,後來,熊小妹的未婚夫楊希聖得罪了丞相李善長,李善長在朱元璋的面前詆譭楊希聖。

老朱勃然大怒,新賬舊賬一起算,舊賬楊是熊小妹的未婚夫,他的存在破壞了老朱的“性福”。

老朱恨得牙癢癢,下令將楊希聖施以黥(qing)刑(臉上刺字),覺得還不解氣,下令把楊的鼻子割了。



最後朱元璋憤憤地說:“對於玩弄權術的人必須嚴懲。【(楊希聖)奸詐百端,譎詭萬狀,宜此刑】

我覺得朱元璋有點“官報私仇”的意思。表面是為了懲罰楊希聖,實際是嫉妒報復的心理。

朱元璋剛當上皇帝,對自己的名聲還是很在乎的,他不想落下強娶大臣妻子的惡名,於是借題發揮,發洩心中的怒火。

楊希聖所犯的“弄權不法”之罪,不應該被判處黥刑和割鼻,朱元璋這樣做,無非就是把熊小妹的未婚夫弄成一個醜八怪。

老朱的陰暗心理得到了滿足。這件事被記載於《國初事蹟》一書中,作者是明初學者劉辰。他還是《明太祖實錄》編修者之一。由此可見這件事兒可信度很高。



之前楊希聖不敢娶熊小妹,被黥面割鼻後,朱元璋強令楊娶了熊小妹。

朱元璋扭曲的心理讓人不寒而慄,想想美麗的熊小妹要常年面對一個醜八怪的丈夫,該是怎樣一種心情?

熊小妹的幸福生活,被殘暴朱元璋打碎了。難道這就是,我得不到誰也別想得到的真實寫照嗎?朱元璋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其心可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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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被敲碎牙,而是被朱元璋活生生割掉了鼻子。

這個倒黴鬼也不是什麼官員,而是被朱元璋看上的那個女人的丈夫,他不僅被皇帝綠了,還被割了鼻子。

關於這件事的過程,明初李文忠幕下的劉辰私撰《國初事蹟》,記載得明明白白。


朱元璋當皇帝那年是40歲,正是精力旺盛的時候,就從民間選美來滿足自己,有一個女子不幸被他看中了。

此女子系熊宣使的妹妹,相貌出眾。但就在朱元璋意動,要把人接進宮廷的時候,員外郎張來碩卻跑來勸諫:

熊氏已許參議楊希聖,若取之,於理未當。

意思就是說:

這個女人已經許了人家了,皇帝不能強娶人妻啊。

這番話戳了朱元璋的肺管子。

於是,盛怒之下的朱元璋直接命人把張來碩“以刀碎其肉”,也就是碎屍萬段了。


洩憤之後,朱元璋還沒消氣,便找了個藉口,將熊氏的未婚夫楊希聖黥面。

黥面之後,朱元璋還不滿意,就派人割掉了楊希聖的鼻子。

這件事到這裡還沒完。

朱元璋先是把熊氏弄進宮,玩膩後又把她賞給了被割掉鼻子的楊希聖為妻。

朱元璋的這個操作真是透著各種心理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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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在建立了大明王朝之後就開始廣選美女,廣納嬪妃了。話說某一天朱元璋看上了一個女人,這個女人非常的漂亮,名字叫做熊小妹。可惜這個女人是已經婚配過的,並且還沒有過門。

一般情況下婚配過的女子,作為皇帝是似乎不應該再納入後宮。不過朱元璋可能是被這個女子的美色所迷,所以一時之間躊躇不定。不過朱元璋作為天子,作為天子來講普天下的女人都屬於自己的,畢竟熊小妹還沒有真正的過門,而且朱元璋打算通過某些暗地裡的手段,把熊小妹弄到後宮來玩一會兒,也就是打算玩玩就算了。

而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歷史上從來就不缺少那種拍馬屁的官員。據說有一個叫張來碩的官員一下子知道的這件事,結果就拍馬屁跟朱元璋說,我們應該怎麼樣怎麼樣。結果本來朱元璋想私底下進行這件事,結果被張來碩這麼一弄,整個朝廷的人都知道了這件事,搞得朱元璋有點下不來臺。所以朱元璋自然惱羞成怒,把張來碩的牙齒全部給打掉了。

而後來熊小妹被朱元璋抓到宮裡來,可惜熊小妹有點堅決不從,結果導致朱元璋有些意興索然。所以到了後來,朱元璋乾脆又把熊小妹趕出宮去,強逼她和那個夫君成婚。同時為了掩人耳目,乾脆把熊小妹和她的夫君趕得遠遠的,發配到大西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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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是暴君,濫殺無辜,火燒慶功樓是他一手策劃和傑作。朱元璋後宮那麼多美人還不滿足,還想強搶民女熊小妹為妻。熊小妹是大美人仙女,朱元璋看見了,一見鍾情,相見恨晚,發誓不論付出多麼慘重的代價,一定要把仙女熊小妹搞到手。張員外急皇帝所急,為皇帝著想,為皇帝出謀劃策,幫朱元璋搶奪民女。朱元璋太陰險,兇殘,狡猾,他骨子裡也這麼認為,這麼想,這麼做。朱元璋是卑鄙無恥,卑躬屈膝的小人偽君子,還兇殘地敲碎張員外嘴裡好幾顆牙齒,以示警戒。熊小妹和楊希聖有婚約,朱元璋想找人去解除,才能順其自然,順理成章地去和熊大美人完婚。李善長動用一切關糸,手段,才查到李,楊二人貪髒枉法違法犯罪的事實。根據刑法,處死李,割楊鼻子。李善長為此事,得了朱元璋的一塊兔死鐵券。至此,朱元璋明目張膽,當著馬皇后的面,迎娶了天下第一大美人熊小妹。朱元璋喜新厭舊,玩了一個個大美人,享盡人間豔福。朱元璋玩了熊大美人好幾年後,玩夠了,玩膩了,才把剩菜剩飯賞給楊希聖吃。後來,楊希聖和熊大美人,一個跳河自殺,一個上吊自殺。馬皇后也被朱元璋這個荒淫無度的暴君活活給氣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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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帶領紅巾軍滅了陳友諒和張士誠,完成了中國歷史上的傳奇,從乞丐到皇帝,讓天下人敬仰。

當了皇帝建立大明朝的朱元璋,雖然盡力控制自己,但還是抑制不住自己內心的喜悅,每天笑臉洋溢。

選秀

這一天來了一個大臣,建議朱元璋按照老的習俗辦一場選秀大典,充實後宮。朱元璋一聽,心裡樂開了花,一想到這麼多年辛辛苦苦到底為了啥呀?不就是為了能夠吃飽穿暖,再來個後宮三千嘛。

於是朱元璋點頭答應了,沒辦法了,祖宗的禮法不能廢除啊,朱元璋就是靠這個理由說服的媳婦兒,於是全國選秀熱熱鬧鬧的開始了。

亂世初定,百姓剛剛安定,生活終於安定下來,小心臟還帶著一點惶恐。聽到選秀的消息,又勾起了八卦的心,男人們恨不得長了八隻眼睛,希望能將所有秀女的美色盡收眼底。男人身邊是女人們帶著嫉妒的眼神,盯著男人看了許久,終於忍不住去揪住他們的耳朵,以示懲戒。

皇宮選秀不是一般的熱鬧,更是一件大事,每一家都希望自己家的閨女能夠一步登天,飛上枝頭變鳳凰,家人自然也就可以雞犬升天了。但是選秀名額有限,畫師需要打點,衙門還需要打點,縱使美若天仙,卻不能走進紫禁城,只能徒勞嘆息無緣。

熊小妹

有這樣一戶人家,他們家有錢,姑娘也貌美,想參加選秀,但是卻有婚約在身,無法參與,可是這家人卻不願意放過這次機會,他們對自己的閨女有絕對的把握,如果她能參加選秀,那麼一定會讓皇帝選中,畢竟這姑娘,生的極美。

姑娘叫熊小妹,是熊宣使的妹子,與楊希聖有婚約在身。熊宣使心急如焚,前去占卜,遇一大師,將事情始末盡訴,大師笑道:“你是想讓熊小妹嫁皇帝,還是要讓他參加選秀?”熊宣使聽得不太明白,但是轉而一想,想通了,趕緊拜謝了大師,開心的回家去了。

熊宣使託人打點選秀太監,透漏口風給朱元璋,說有一女子極美,但是沒來參加選秀,朱元璋一聽,對這樣的女子好奇,畢竟普天之下哪個女子不想嫁給他呢?於是,朱元璋和大多數男人一樣,帶著好奇心偷偷摸摸的來到了熊家查看,這一看,確認了眼神,就是他想要的人。

朱元璋誇讚熊小妹漂亮,非常開心。但是一打聽,原來這個女子有婚約,不過不打緊,朱元璋打算裝不知道,等到木已成舟,那楊希聖難道還敢找皇帝理論不成?想到這裡,朱元璋的一顆心落到了心口窩裡。

這時候,一個人聽說此事,勸阻朱元璋道:“不行啊,我聽說這位姑娘已經有婚約了,老大你不能這麼幹。”朱元璋很生氣啊,這不是壞了他的好事嗎?你這樣說破了,還怎麼裝傻了呀?朱元璋對他說:“你咋和朕說話呢?朕啥時候說過要將她納入宮中啊?我就說她好看了,來人,把他牙打碎。”

“熊氏已許參議楊希聖,若明取之,於理不妥。”太祖曰:‘諫君不當如此!”令壯士以刀碎其齒。 ——劉辰《國初事蹟》

真是好傢伙,朱元璋來了一個倒打一耙,這個倒黴蛋正是張來碩,張來碩一聽朱元璋的話,心裡有苦說不出啊,還被打碎了滿口牙,憋屈至極。

歸宿

後來,李冰飲案爆發,牽連到了這個熊小妹的婚約男人楊希聖,朱元璋一看,機會來了,於是將二人先是執行了“黥刑”,就是在他們的臉上刺字,準備發配邊疆充軍,朱元璋覺得太輕了,於是又對李冰飲進行了割乳之刑,李冰飲沒能挺過去,流血過多死翹翹了。

朱元璋又對楊希聖執行了劓刑,就是割鼻子。楊希聖還可以,沒有因此死掉,活了下來。朱元璋一看楊希聖活了下來,於是下旨讓熊小妹嫁給了楊希聖,完成了婚約。

朱元璋想表達的是什麼呢?大家看,我沒有霸佔熊小妹的意思,我還下旨讓他們完婚祝福他們,那個張來碩純粹胡說八道,我不是那樣的人。

這個事件中,最可憐的不是張來碩,而是熊小妹,人家長得美,招誰惹誰了,沒能一步登天,反而嫁給了一個受劓刑的丈夫,這輩子算是盡毀了,成為了一個犧牲品,令人惋惜。


野史日記


說話說一半,早晚要完蛋。張來碩就是這麼個下場,他想要拍皇帝朱元璋一個馬屁,結果拍馬腿上了。

朱元璋40歲建國,是逆襲到達巔峰的典範。

他是誰?他原來是一個放牛娃,後來做了和尚,甚至討過飯,是個不折不扣的底層人物。可就是這麼一個底層人物,卻推翻了元朝,建立了大明王朝。

有人說朱元璋運氣好,我認為這只是一方面,他之所以能夠成為開國之君,跟他的狠心是脫不了干係的。

朱元璋的確比較狠,早在跟陳友諒爭奪天下的時候,朱元璋以20萬的兵力,就敢跟陳友諒60多萬大軍硬碰硬,實在是非常狠。

劫後餘生的朱元璋,又開始對自己的臣子下手。當時他的長子朱標去世,為了給孫子朱允炆鋪路,朱元璋大肆誅殺開國功臣,造成了建文朝無大將可用的地步。

所以說,朱元璋的確是非常狠毒的一個人。不過如果沒有這股子狠勁兒,可能他也走不到建立大明朝的那一天。

自古以來,從屌絲逆襲成為開國之君的人,只有兩個。一個是劉邦,人家好歹也是一個基層公務員,另一個就是朱元璋了,他是基層中最底層的那種人,所以他才更加了不起。

而且朱元璋你40歲的時候,就完成了一統天下的大業,這是很多帝王都不敢想象的事情。曹操花了一輩子,也就三分之一的天下。而且朱元璋可沒有依靠什麼外戚的力量,他完全靠的就是自己的努力,所以非常不容易。



朱元璋喜歡大臣的未婚妻,張來碩卻出面阻止。

既然得天下如此的快,40歲的朱元璋,自然是不想浪費自己的大好年華。所以他趁著年輕便給自己找了一大幫子的美女,其中有一位是比較特別的。

熊氏是熊宣使的妹妹,簡稱熊小妹。這位熊小妹長相俊美,一眼就被朱元璋給看中了,朱元璋心裡那叫一個高興啊,他打算把熊小妹給弄進宮來。

這件事不知道怎麼就被員外郎張來碩給發現,他立刻跑到宮裡去告訴朱元璋,這個熊小妹可不能動,因為她已經許配給了參議楊希聖了。

意思就是說,她是楊希聖的老婆,你要是強娶了熊小妹,那就是臭不要臉的。居然敢這麼跟雷霆萬鈞的朱元璋說話,看來是活膩歪了。

張來碩就等著朱元璋問他該怎麼辦呢,因為他後面還有幫助朱元璋解決問題的辦法。結果盛怒之下的朱元璋,壓根就沒打算繼續聽下去,揮了揮手就吩咐人,把張來碩滿嘴的門牙給打掉了。

張來碩一臉懵逼,自己本來是打算拍馬屁的,沒想到拍到了馬腿上。再繼續往下說也不可能了,滿嘴的牙齒都被打掉了,張來碩只好灰溜溜地滾回家了。

事後,朱元璋強娶了熊小妹,將她收入後宮。張來碩再也沒有向朱元璋提過啥建議,因為他的牙齒不夠用。

朱元璋割了楊希聖的鼻子,將玩膩了的熊小妹強嫁給楊希聖。

要麼說這個故事裡面的朱元璋是個變態呢,他對熊小妹一片痴心,最終終於將熊小妹娶到手了。可是跟熊小妹膩歪了一陣子以後,朱元璋似乎覺得膩了,居然把熊小妹給拋棄了。

在這之前,還發生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楊希聖得罪了丞相李善長。李善長就跑到朱元璋那裡告狀,朱元璋心裡別提多高興了,這是打擊報復情敵最好的機會了。

所以朱元璋將楊希聖的鼻子給割了,還給臉上刺了字。在這種奇恥大辱的前提之下,朱元璋覺得還不夠,他想起了那個被他玩膩了的熊小妹。

楊希聖和熊小妹既然早有婚約,那現在恰好可以成全他們。所以朱元璋就把熊小妹強行嫁給了楊希聖。一個是被皇帝玩剩下的女人,一個是被皇帝割了鼻子的大臣,他們倆在一起能夠幸福嗎?

當然不會幸福,他們的一生,幾乎都被朱元璋給毀了,由此可見,朱元璋的確是天底下最可怕的暴君。

總結:那麼這個故事真實嗎?我覺得荒謬絕倫。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當我沒說。這個故事最早的記載,是在明朝初年,由學者劉辰記載在《國初事蹟》,屬於個人私底下寫的小人書。

那麼這本書有參考價值嗎?當然是有價值的,因為作者劉辰本人曾經參與修訂過《太祖實錄》,可以說是明初的史學元老了。只不過,這本書裡的內容當真是沒有被篡改過的嗎?

這件事是存疑的,因為滿清入關以後,明朝幾乎所有皇帝都被黑了一遍。比如玩世不恭的明武宗朱厚照,難道真的一天玩到晚?木匠皇帝朱由校,難道真的只顧著在後宮做木匠活?

為了抹黑這些皇帝,清朝的史官們可以說是一點節操都沒有,這些故事基本上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流傳下來了。

其實我們想一下就會發現,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1. 首先,朱元璋如此殘暴不仁,他會讓劉辰把這件事記錄下來,流傳後世嗎?當然不可能,他一定會殺了劉辰全家老小。
  2. 其次,就算他不知道劉辰寫了這件事,那朱元璋的後世子孫,難道不應該為了祖先,把這些汙點給清除掉嗎?為什麼還要流傳後世呢?
  3. 再則,朱元璋愛民如子,這是因為他從基層走出來。他深知老百姓的疾苦,所以他怎麼可能做得出地主豪紳這類人才做得出的事情呢?

逼良為娼的事情,朱元璋是做不出來的。他的確喜歡美女,但是他的渠道實在是太多了,完全沒有必要給自己留下一個罵名。


江湖小曉生


朱元璋在網上天天挨黑,也不差這一回兩回。但恰巧這件事我看過。所以咱還是要替老朱說兩句好話……

這事見於《國初事蹟》:

太祖選宮人,訪知熊宣使有妹年少,欲進之。員外郎張來碩諫曰:“熊氏已許參議楊希聖,若明取之,於理不妥。”太祖曰:“諫君不當如此!”令壯士以刀碎其齒。後參議李飲冰與希聖弄權不法,丞相李善長奏之。太祖將二人黥面,雲:“奸詐百端,譎詭萬狀,宜此刑。”割飲冰之乳,即死;劓希聖之鼻,淮安安置。後希聖兄楊憲任江西參政,來朝,太祖謂憲曰:“爾弟弄權,我已黜之,仍給熊氏與他。”憲叩頭曰:“臣弟犯法,當萬死,焉敢納之。”太祖曰:“與之熊氏隨住。”

不過在《紀事錄》裡也有記載:

上聞相國部下宣使熊義妹色美,欲納為宮人,令都事張來釋為媒,通言於熊義母。允,納聘財訖,擇日歸內。來釋啟曰:“熊氏女許參政楊希武弟楊希聖久矣。”上怒曰:“汝既為媒,令臣民知吾之過。”立命將士提於內橋,眾刀砍為泥,示眾。 追回財禮等物,仍令與楊希聖為婚。希聖終不敢娶。

雖然內容不盡相同,但說的應該是同一件事。

根據《紀事錄》,這事發生在至正二十五年,也就是公元1635年,這時候老朱還不是皇帝。因此諸位同志說“朱元璋身為皇帝如何如何”,這算是報道出了偏差。

不過在這一年,朱元璋已經打掉了陳友諒,成為江南一霸,說是個“土皇帝”倒也偏差不大。

好色乃男人天性,朱元璋聽說熊義有個妹妹,於是打算納入後宮,派一個叫張來釋的都事去做媒。張來釋到熊家送了彩禮,“手續”辦好,朱元璋就等著日子一到,迎娶美人。忽然之間張來釋跑來說:

“老大啊,咱搞錯了。那個熊小妹在之前已經許過人了!”

朱元璋這個氣啊,立刻命令手下把張來釋提出去,亂刀分屍,砍死示眾。

“令臣民知吾之過”,老朱的意思是,你丫既然當了媒人,就應該把這件事情搞得清楚明白。現在我給一個已經許配人家的女子下聘禮,別人怎麼想?說我朱元璋強搶民女?仗勢欺人?愛好別人家老婆?那是曹操……對不起串臺了。

既然你讓我背了這個黑鍋,我當然要找你撒氣。

於是張來釋就這麼被砍了。

再說張來碩。話說張來碩和張來釋這兩個名字還挺像的,不過應該不是一個人,因為在洪武二年的《明太祖實錄》裡還出現了張來碩的名字,而按《紀事錄》,這時候來釋兄都涼透了……

按說張來碩的進諫很正常,也就是說了一句:“熊氏已經許人,於理不妥。”朱元璋就雷霆大怒,實在不很正常。(不過老朱也不是沒有不正常的時候)

而且朱元璋也沒有給出理由,只是很模糊的一句:“諫君不當如此!”

假如這兩本書的記載都是事實,我胡猜一下,可能這裡面有個時間差。張來釋先去報告老朱熊小妹已經許人,張來碩後知道的這事,也去進諫。

這個時候老朱正窩了一肚子火,張來碩一說,更加火上澆油——啊,這事老子已經解決了!聘禮都要回來了!人也不娶了!當事人也處分了!你現在跳出來是什麼意思?啊?什麼意思?!

朱元璋或許覺得自己明明已經處理了這事,張來碩你再來進諫,那不是真心想解決問題,而是想為自己搏一個“忠言進諫”的好名聲而已。

所以他說“諫君不當如此”,皇上做錯了事,大臣就該悄悄地指出來,不讓別人知道。皇上怎麼能犯錯呢?是吧。你要是公然指出來,那不是讓所有人都知道皇上犯了錯嗎?

處理完當事人,這件事後來怎麼結束的呢?

朱元璋下令:熊小妹該嫁誰嫁誰。當然,楊希聖估計不敢娶,那也在意料之中。以至於朱元璋還要特意對楊憲再強調一次:這人我不要!你讓你弟弟領回家去!

老朱這舉動倒很可能是出於真心,因為作為一個優秀的領導者,朱元璋當然知道維護形象的重要性。讓熊小妹仍然嫁入楊家,無疑能最大程度消除這一“醜聞”的負面影響。

所以有同學說朱元璋把熊小妹玩膩了再扔給楊希聖,那也是冤枉人。

不過嘛。

後來楊希聖被割了鼻子,這有沒有可能是朱元璋在發洩怒火,那就誰也不知道了……


北門猿


自古英雄愛美人,朱元璋白手起家,經過血雨腥風殺出一條九五之尊的路,登上寶座俯瞰天下,他稱之為英雄也不為過?最起碼也是亂世梟雄。但凡英雄都有點好色的毛病,喜歡奪人家的妻子,或者搶良家女子,總之,沒有沒瑕疵的人,除非他是各種裝。

朱元璋是個坦坦蕩蕩的人,他不算偽君子,最多是個真小人。對於好色方面,朱元璋當仁不讓,怎麼可能比其他的皇帝遜色呢?

這個女子名叫熊小妹,她並不算普通的宮女,兄長還頗有地位,而且她已經許配給參議楊希聖了,挑選吉日就可以出嫁了。這個熊小妹唯一的特點就是太漂亮,美豔不可方物,但是養在深閨人未識。漂亮終究是禍害,像紙包著火,不可能不漏。古代的美女一般都是靠口口相傳,才引起高層的注意,然後被強行納入宮中,熊小妹就是“天生麗質難自棄”的一個女子。

偏偏有個好拍馬屁的太監,他去給朱元璋打小報告。太祖此時已經40,膝下子嗣單薄,三宮六院也都玩膩了,希望換個新的玩法,張來碩告訴他熊小妹多麼美貌無比,朱元璋抱著試試看的想法,就見了一面,沒想到果然姿色非凡,讓老朱心竅大開,非要搶到手不可。

參議張來碩聽說這件事,腦子突然短路,他以為這是一道考試題,如果他出面阻止,沒準能給朱元璋留下直言善諫的好印象,因為朱元璋之前是有前科的,之前他試圖奪“故將之妻”被勸住了,而且納諫人其後被重用。

朱元璋搶奪“故將之妻”是怎麼回事呢?這件事也是太祖的一個“汙點”,到底有沒有這回事,爭議很大。

至正十六年,朱元璋派遣邵肆、韋德成等人率軍攻打宣州,結果失敗,邵肆陣亡,韋德成溺水而死。朱元璋感念二人忠義,還給建了雕像祭奠。

朱元璋對功臣的“情深義重”,不妨礙給他好色,據《紀事錄》記載,韋德成的妻子容貌美豔,朱元璋看上了,就把她接到自己府中,安置到後院,後來她懷孕生下一子,名朱生。

當時有人勸說朱元璋:”故將之妻不可納“,對陛下英明有損。結果朱元璋欲蓋彌彰,又將韋德妻許配給總管吳汝明,這事《國初事蹟》還有記載。由於他們一口咬定,孩子是韋德的遺腹子,不是朱元璋的,太祖也就過了這一關,沒被人戳脊梁骨。

話說回來,當初勸諫的人,太祖沒把他怎麼樣,甚至還升了官,張來碩以為,他如若勸諫,也會起到升官的效果,所以對朱元璋強行將熊小妹接進後院的事,張來碩說:“若要明取之,於理不妥”。(“熊氏已許參議楊希聖,若明取之,於理不妥。”太祖曰:‘諫君不當如此!”)

老朱可能也是心情不好,明著取之不行,可以來暗的啊?老朱十分生氣,聽不出話外音,叫兩邊的士兵用刀背敲落他的牙齒,張來碩疼得無法說話,後來連滾帶爬地跑回家了,終生未再諫言。

這件事也被原原本本地記載在《國初事蹟》裡,作者劉辰是《明太祖實錄》的編修者之一,可見其事可信度很高。

這事還有下文,朱元璋果然寵幸熊小妹一段時間,後來他膩歪了,剛巧熊小妹之前的未婚夫揚希聖犯了事,犯在李善長手裡,兩人有了矛盾,他被李善長參了一本,罪名是:濫用職權,以權謀私。朱元璋剛好有心病,他怕別人說他強搶大臣的妻子,正好揚希聖犯了事,朱元璋怒斥道:“朕最痛恨弄權之人”。

朱元璋下旨將揚希聖、李冰飲“黥刑”,就是在他們的臉上刺字,李冰飲當場死掉了,揚希聖的處罰,朱元璋認為太輕,就割了他的鼻子。

朱元璋還覺得不夠解恨,又將熊小妹強行許配給了他,讓兩個可憐的人,受罰一樣地相守一生,想必也是十分陰毒了。

無毒不丈夫,說起來朱元璋也是個狠人。


靜說歷史


這個官員很慘,明明幫助朱元璋出主意,卻被朱元璋敲碎了牙齒,當然,也不怪朱元璋,因為是這個官員說錯話了,出的是一個餿主意。

朱元璋在當上皇帝后,和歷代皇帝一樣,想要擴張後宮,有一次偶然間,聽說熊宣使有一個妹妹,是個絕代佳人,便動起了歪心思,想把她娶進宮。

這件事被記載在《國初事蹟》上,宣使是一個官職,而熊便是姓氏。

朱元璋的心思被官員張來碩知道了,張來碩就來勸諫朱元璋不要娶她。

為何呢?因為熊氏已經和別人訂婚了,這個訂婚的人就是楊希聖。

張來碩這樣告訴朱元璋”若明取之,於理不妥“。其實背地意思就是讓朱元璋做小動作,比如用實權強搶等等。

這個主意不就是讓朱元璋去做一些和自己身份不符,背棄道義的事情嗎?

朱元璋肯定生氣,便說了一句”諫君不得如此。”然後就派人將張來碩的牙齒全部敲掉了。也算是給張來碩一個懲罰,讓他長長記性,以後不能再拍這樣的馬屁了。

《傳奇皇帝朱元璋》中有這樣一段話非常適合這樣一個場景。

百姓說:醜妻近地家中寶,人都喜歡美女,因為美女而招禍者多,古往今來比比皆是。者如同官場一樣,人人都說官場齷齪,卻又人人往裡鑽營。

朱元璋想要這個女人,楊希聖就不敢娶她。雖然沒有娶她,但仍然要接受朱元璋的怒火。

朱元璋得不到的女人,你也別想得到。不久之後,朱元璋就將楊希聖以濫用職權為由收押並在臉上刺字,後來還被割掉鼻子,發配到淮安。

怎麼說呢,這正是紅顏禍水,因為一個女人而惹的禍啊。


理科男讀歷史


在明初學者劉辰所編寫的《國初事蹟》中,記載了朱元璋的這樣一個事跡:據說朱元璋登基後特意搞了一場選秀女的活動,以充實自己的後宮。在這個過程中,有個太監向朱元璋打小報告,說是熊宣使家裡有一個妹妹,長得那才叫一個漂亮,簡直是西施貂蟬再世。

聽太監這樣一說,朱元璋心裡也是癢癢的,所以他就特意到熊宣使的家裡走了一遭,美其名曰是慰問下屬,實則是去看熊宣使的妹妹究竟長得怎麼樣。結果一看之下,果然是美若天仙,朱元璋自然是心動不已,等到他回宮後就想著法子要把這個熊宣使的妹妹給收入自己的後宮。

但是,朱元璋才剛剛流露出這樣的意思,言官張來碩就站出來強烈反對,他告訴朱元璋,熊氏早已經和參議楊希聖訂婚,兩人雖然還未正式成婚,但從禮法上來說,熊氏已經算是有夫之婦。所以,皇帝你如果想要這樣明著把他納入後宮,於情於理都不妥。(明取之,於理不妥。)

其實,張來碩的意思,就是告訴朱元璋,明著娶熊氏會遭非議,但是你可以暗著來,比如暗示一下楊希聖他們家裡人,讓他們解除婚約,又或者是把熊氏包養在外面等等。本來,張來碩是想拍一拍朱元璋的馬屁,結果不曾想拍到了馬蹄上。



朱元璋聽完後,當即怒不可止,總而言之,你這是把我朱元璋當什麼人,我朱元璋貴為九五之尊,會去幹這種偷雞摸狗的事情嗎?我還需要去搶自己臣子的女人嗎?再總而言之,我朱元璋是知道知禮義廉恥的!

於是,朱元璋朝著張來碩吼道:“諫君不當如此!”意思就是沒有你這樣勸諫君主的,然後他又讓士兵拿刀背敲碎了張來碩的牙齒,作為對他胡亂諫言的懲罰。此事過後,朱元璋便暫時打消了娶熊氏的念頭,但這件事卻並沒有完結。

因為,經過這一次風波後,大家都知道朱元璋對熊氏有想法,楊希聖自然不敢再迎娶熊氏,但是,楊希聖還是沒有躲開大禍,後來他和李飲冰因為得罪李善長,被李善長打擊報復,李善長上書朱元璋,說他們兩人濫用職權,胡作非為。

這裡說下李飲冰,他曾做過江西按察使,當初就是他向朱元璋舉報大都督朱文正因對封賞不滿,打算投靠張士誠,結果朱元璋親自出馬,趕往洪都,拿下這個惟一的親侄子朱文正。李飲冰也因此受到朱元璋的重用。

此時,朱元璋在看到李善長的上奏後,非常生氣,於是下令對楊希聖和李飲冰二人施行“黥刑”,在他們的臉上刺了字。不僅如此,朱元璋還下令割掉了李飲冰的乳,結果李飲冰直接因疼痛和流血過多而死;至於楊希聖,則被朱元璋割掉了鼻子。

事後,朱元璋還怒氣衝衝的說:“這兩個人無比奸詐,詭計多端,就應當施以這個刑罰。”



從表面上看,朱元璋是為了懲罰楊希聖,但這其中顯然還是有嫉妒和報復的私心在裡面。因為,按照大明朝大法律,只有對謀反的犯人和家屬才能施以黥刑,而楊希聖所犯的不過是“弄權不法”,不應該被判處黥刑。

另外,割鼻子這種刑罰,從唐朝開始就已經被廢除,而在明朝的法律中也沒有這樣一個刑罰,結果朱元璋卻偏偏要對楊希聖實施割鼻子的刑罰,顯然是有打擊報復的心理在作祟。當然,也能理解朱元璋。畢竟,如果沒有楊希聖在這中間橫著擋著,朱元璋早就把熊氏納入後宮。

楊希聖被割去鼻子之後,被髮配到江蘇淮安。當時,楊希聖還有個非常出名的哥哥,叫做楊憲,想必大家都應該聽說過。楊希聖出事以後,楊憲出任江西參政,上任之前到南京來朝見,朱元璋告訴他:“你弟弟楊希聖犯了罪,我已經處罰了他,現在仍然把熊氏配給他吧。”

楊憲趕快叩頭說:“楊希聖犯了法,罪當萬死,萬萬不敢再娶熊氏。”但朱元璋堅持說:“讓熊氏跟隨楊希聖一起住。”於是,熊氏和楊希聖一同去了淮安,這對於楊希聖來說,也算是個安慰,但對於熊氏而言,她心理怎麼想就不得而知。只是,天天面對這樣一個被割了鼻子的犯人丈夫,心裡要說高興,恐怕是很難的。

另外,朱元璋之所以讓熊氏繼續嫁給楊希聖,主要還是怕別人覺得他打擊楊希聖,是為了得到熊氏,從而留下不好的名聲。

所以他只能忍痛割愛,讓楊氏繼續跟著楊希聖,所要傳達的意思就是,他之所以懲罰楊希聖,只是因為他濫用職權,並不是打擊報復,更不是為了得到熊氏。總而言之,我朱元璋行事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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