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了就不能找實習生的工作嗎?

沅庚


不能。

我覺得很奇怪鴨,為什麼你更喜歡實習狀態呢?在校生找公司實習期間,一般不會被認定是正規的僱傭關係,說白啦只是各取所需,學生要個實習證明,而企業需要一個省錢的打雜人員~~

而且,企業不需要跟實習生籤正式的勞動合同,更不會幫你交社保,辭退你也無需經濟補償和提前通知…… 所以,你……真的確定畢業了之後還想找實習?

而如果你畢業了,你的身份就從學生變成了正式的就業者,去任何一家正規公司工作,企業方都必須跟你籤勞動合同,給你交社保,給你發的工資也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雙方約好試用期限,如果無故辭退你或者公司解散導致你失去工作,公司都需要付你賠償金的!

這才是一個已經畢業的就業者應該得到的合法合理的待遇呀。實習生的話,可能都沒有哦!

已經畢業的就業者,沒有實習一說,在工作狀態上只有“試用”、“正式在職”還有“離職”幾種說法。每個步驟,都有相關的法律約束著僱傭雙方,這是對勞動者的保護。

至於題主的疑問,為什麼已經畢業的人不能面試實習崗,這個理由很簡單:

但凡是有點排面的大企業,都不會做這種百害無一利的事情。因為這種事,法律風險灰常大!

假如勞動者已經畢業了,公司還讓他成為實習僱員,只給他實習待遇,等這個勞動者辭了職,前腳剛出了門,去仲裁那邊輕輕一告,得,“老闆是誰?你公司非法用工,跟我走一趟。”

這還不算完,只要勞動者能夠足夠舉證,那麼,公司就必須補發給他雙倍的工資,還要補繳社保哦!

所以正規大公司是不會冒這種風險的,人家正規招聘,還有大把優秀的人才等著進來呢,自然不會去做這種事情啦。


吉姆妮成長日記


其實我剛畢業的時候也有這種疑問,為什麼畢了業就不能找實習生的工作?等到畢業工作以後,才逐漸明白了實習生和正式員工的區別。

首先,實習生的性質不是全職工作時間制,而是短時間或者兼職工作制。

二者的區別就好比是全職員工與業餘兼職的區別。全職工作按照勞動法規定是每天最少八小時工作制,俺實習生工作時間相對來說沒有嚴格規定,一般按照你所實習單位的要求走就可以。例如你在校時選了一家企業去實習,要求每週三到四天在崗,其餘時間你就可以自主分配。因為畢竟大四的學生還有很多課程和論文寫完成。

如果是學校安排的實習工作, 一般要求是全天制在單位工作。所以,分為學校安排的全職實習和自己自主找的兼職實習。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對於未畢業的大學生和已經畢業的大學生有明確的規定。

未取得畢業證的學生去工作,只能算作實習生,而且去實習的時候需要簽訂實習合同。而畢業以後,拿著畢業證去找工作,就沒法算作是實習生,而只能從試用期過渡到正式聘用這個階段。

這點勞動法是有比較正規的界定和規範。

對於實習生的崗位,一般都是企業和用人單位安排的較為簡單和與自己專業技能相匹配的崗位,相對來說工作繁重程度、工作難易和薪水報酬都是從比較低的層次去界定。而不是,一個實習生的工作崗位,同一個公司正常僱傭的員工的工作等級去對待。

主要原因是,實習生還未走出校門,缺乏對職場的認知。同時,實習生雖然有專業理論的支撐,且具有一定的工作技能,但能力範圍只限於一些基本的,簡單的和初基的與專業技能和理論相關的工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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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你來往


沒有絕對不可以,只是你畢業了為什麼要找實習工作?實習生是一種非全日制工作方式,其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具有如下特徵:

第一,企業不用買社保。因為不是勞動關係,所以企業可以不買社保,因為你還在校,學校也應該給你買了大學生社保,企業想買也買不了!

第二,用工成本低!實習生的月工資一般為1500到3000之間,也有企業是按日工資來算,實習生不享受正式工的福利待遇,就是臨時工。因此企業的人力成本低。

第三,不計入工齡。因為你還沒畢業,所以你實習的工作是不算工齡的,因此,不能算入你的退休時間!

那已經畢業的人可以找實習的工作嗎?有些企業可以,有些企業不正規,不要求你提供學校介紹信,成績單,那你可以假裝實習生!只要可以只要你接受實習生的待遇,那一切都有可能!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畢業以後還是可以找實習生的,但問題是為什麼要找實習生的工作呢?

第一,畢業以後是可以找實習生的(最後一年左右以內)。

我之前輔導的一位同學,她本科畢業以後求職不是很理想,準備出國留學。在備考的過程中,找了一份著名的4A廣告公司的實習機會。她非常喜歡廣告策劃類工作,主要是為了積攢相關的經驗,所以,即便實習沒有社保、沒有工資(只有一點補貼),也非常高興進入這麼一個好的平臺(ps:競爭還是很激烈的,過五關斬六將才拿到實習的offer)。

這個時候,理論上,她的身份就是已經畢業了,完全可以找一個正式的工作,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可以的。

第二,為什麼要找實習工作呢?

前面很多答主的回答非常有道理,實習跟正式工作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是性質不同,實習協議並不受《勞動合同法》的調節,不是正式的勞動用工,很多勞動合同法的權益是得不到保障的;

二是待遇不同,正式員工通常工資要高,而且社保、福利等齊全;

三是,工作內容不同,實習崗位一般是輔助性崗位,以跟崗學習為主,理論上並不是獨立承擔工作的(雖然實際上可能是要獨立承擔一些工作),也就很難有提升的機會。

以上特點也就決定了,“實習”僅僅是在正式求職之前的過度階段,不會是常態。那麼,問題來了,你為啥畢業了還要找實習類的工作機會呢?這個問題,一方面,自己要弄清楚,這中間是有區別的,需要給自己一個交代;另一方面,對方面試官也會問這個問題,需要給對方一個交代。據我瞭解的情況,一般有以下兩個情況:


一種是我剛剛分享的,因為留學、考研(應屆生沒考上,次年繼續考)等求學的原因,造成雖然已經畢業,但並不會正式步入社會,這個時候的空檔期需要實習的機會。

另一種原因是為了進入競爭激烈的大平臺,很多大的平臺(特別是互聯網相關)會更傾向於招收實習生,且實習生比正式員工的招聘門檻相對低一些,自己很喜歡這個行業、這個平臺,主動接受實習待遇、從實習生做起。

不知道題主是什麼情況,如果沒有特別的理由,那麼,還是踏踏實實找份正式的工作吧,實習跟正式員工還是有區別的,關鍵是勞動權益得不到更好地保護。


為好優姐姐


不能。

實習是指未正式畢業前,企業與學生簽訂的特殊用工關係,不屬於正式勞動關係。

畢業後,和企業要簽訂三方協議和正式勞動合同,會約定一定的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這是勞動法的規定。所以畢業後只有試用期,而不是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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