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指出亞里士多德所分析的價值形式的缺陷

我們開始回顧一下偉大的研究家亞里士多德分析價值形式的過程。

這位研究家最早分析了許多思維形式、社會形式和自然形式,也最早分析了價值形式。

首先亞里士多德清楚的指出,商品的貨幣形式不過是簡單價值形式――一種商品的價值通過任何別一種商品來表現――的進一步發展的形態,因為他說:

“5張床=1間屋”

“無異於”:

“5張床=若干貨幣”。

其次,他看到包含著這個價值表現的價值關係,要求屋必須在質上與床等同,這兩種感覺上不同的物,如果沒有這種本質上的等同性,就不能作為可通約的量而互相發生關係。他說:“沒有等同性,就不能交換,沒有可通約性,就不能等同。”但是他到此就停下來了,沒有對價值形式做進一步分析。“實際上這樣不同種的物是不能通約的”,就是說,它們不可能在質上等同。這種等同只能是某種和物的真實性質相異的東西,因而只能是“應付實際需要的手段”。

可見

,亞里士多德自己告訴了我們,是什麼東西阻礙他做進一步的分析,這就是缺乏價值概念。這種等同的東西,也就是屋在床的價值表現中對床來說所代表的共同的實體是什麼呢?亞里士多德說,這種東西“實際上是不可能存在的”。為什麼呢?只要屋代表床和物二者中真正等同的東西,對床來說物就代表一種等同的東西。這就是人類勞動。

但是,亞里士多德沒有能從價值形式本身看出,在商品價值形式中,一切勞動都表現為等同的人類勞動,因而是同等意義的勞動,這是因為希臘社會是建立在奴隸勞動的基礎上的,因而是以人們之間以及他們的勞動力之間的不平等為自然基礎的。價值表現的秘密,即一切勞動由於而且只能由於都是一般人類勞動而具有的等同性和同等意義,只有在人類平等概念已經成為國民的牢固的成見的時候,才能揭示出來。而這樣只有在這樣的社會里才有可能,在那裡,商品形式成為勞動產品的一般形式,從而人們彼此作為商品佔有者的關係成為佔統治地位的社會關係。亞里士多德在商品的價值表現中發現了等同關係,正是在這裡閃耀出他的天才的光輝。只是他所處的社會的歷史限制,使他不能發現這種等同關係“實際上”是什麼 。

馬克思指出亞里士多德所分析的價值形式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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