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设立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电话的公告

中共信阳市纪委 信阳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设立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中

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即日起,市纪委监委全面受理以下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


1.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不了解、不重视、不落实的。


2.不服从指挥调度,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的。


3.各地各部门围绕属地责任、部门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措施不及时、不切实的。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

5.担当意识不够,在疫情防控中重点场所管控不力、值班值守不认真、履职不到位等不作为、慢作为的。

6.联防联控措施不得力,对从疫区返乡人员等重点群体摸排不精准、排查不全面、隔离不到位,致使排查有遗漏、上报不及时的。


7.不能及时、准确、真实通报和报告疫情情况,对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的。

8.存在作风不务实,漠视群众利益,给基层增加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

9.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

10.自我要求不严,在疫情防控期间串门、聚集、请吃,造谣、信谣、传谣的。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如实反映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以上十种情形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监督举报电话:0376-12388

中共信阳市纪委

信阳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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