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退休通知前,还在原单位上班,企业如何发工资?

我对老总说


我认为,接到退休通知前,还在原单位上班,这很正常。大家都是这种情况,不接到退休通知,你怎能不上班呢?因此,上班是正常的,也是正确与守规矩的。

企业如何发工资?这不是什么棘手难题,还让单位如此纠结与犯难呢!我认为,应该而且必须按上班发工资,退休拿养老金,应按这客观存在的两条线操作处理,比较妥当一些。

先说上班发工资的问题。如果接到退休通知时间,是在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生日当月,他应当上班至当月底为界,单位应照发当月的工资无疑。如果接到退休通知时间,己超过本人生日当月以后,那超过的时间,应属于额外多提供的劳动时间,应按多提供劳动的时间天数,发给相应的劳动报酬为宜。这是合情合理的,是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

再说退休拿养老金的问题。从退休次月起,将由社保部门拨付发给养老金,这是社保经办工作惯例与常态的做法,这也是退休当事人所在单位,所无法改变与撼动的。这亇规矩是适用所有退休人员的。若接到退休时间被延迟推后,那退休人员必然多提供了劳动时间。绝不能因为推迟期间有养老金发给,以所谓不能拿双份报酬为由,不发给或扣回多提供劳动时间的应得报酬,那是完全错误的做法。必须弄清楚,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刘正民


楼主你好,接到退休通知前还在原单位上班,企业如何发放工资呢?如果你接到退休通知,以前在原单位上班,那么这种情况下,企业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来给你发放相应的工资待遇,虽然说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但是由于你没有离开原工作单位,所以说员工的单位应该是要按照你的工作时间来给你发放相应的工资待遇。

对于工作单位来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那么在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后,企业单位是没有责任和义务在聘用这个员工,那么企业单位有主动权和员工解聘之后,那么就不再录用这个员工了,所以说相应的工资待遇也不需要给员工来发放,但是如果说你的工作单位没有将你解聘,也没有明确的告诉你你不属于公司的员工,那么照常上班的话应当来讲是可以正常享受工资待遇的。

但同时因为你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以说养老金的待遇你是应该要正常享受的,因为毕竟这个养老金的待遇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都可以按月领取的,这样一来的话你就可以享受到双份的待遇,当然你具体愿不愿意在公司继续工作,主要取决于你个人的意愿,因为这个时候已经不是劳动合同所约束的,而是劳务合同来约束的。


社保小达人


这种情况,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处理:

如果,劳动者工作交接没有完成,退休审批通过、社保开始计发养老金之前,原单位计发工资;之后,则应由社保计发养老金,工资、养老金二者不应兼得。

如果,用人单位明确要返聘劳动者,则劳动者工作交接没有完成,退休审批通过、社保开始计发养老金之前,原单位计发工资;之后,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支付劳务费用,养老金,劳务费二者兼得。


黄华社会保险实践者


这是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需要改革的地方,在《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的退出机制中描述。

按照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当公民领取劳动退休金后,应退出对自然资源的占有、使用经营权,即与生产资料完全相脱离,完成参加社会劳动后的退出。

劳动者需要在领取劳动退休金获得社会保障和还是继续参加社会劳动对生产资料的使用、占有领取劳动报酬之间做出选择。不是目前的领取基本养老金后还可以继续参加社会劳动再获得工资、薪金等劳动报酬,

要消灭“退休返聘”的现象,消除隐性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认为拿着劳动退休金享受社会保障而再去“返聘”及占有生产质料而继续获取另外的收入应是一种违法行为,与基本养老保险的定义相悖,如同人已去世了还拿着基本养老金。

公民需要在是否获得社会保障领取劳动退休金,还是继续对生产资料的使用、占有、不于生产资料完全相脱离、领取劳动报酬之间做出选择。在“法定退休年龄”后,不领取基本养老金。做为农民,在是否继续土地的承包,使用,还是退出参加社会劳动领取劳动退休金之间做出选择。这些都是在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没有的法律规定,需要给以了很好的法律解决办法,要规划公民参加社会劳动结束后的退出,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的实施。

劳动者继续参加社会劳动,还是要受劳动合同所约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做法律基础,而不是什么劳务合同来约束。

关键的是建议用“启始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龄”替换固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和劳动者享受推迟领取劳动退休金年限补贴。参见《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方案设计》。


伟大的长征


没退休就是一直上班,按原岗位工资发放就行了,不懂为什么有这样的问题。

如果是达到退休年龄又没有收到退休通知,那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建议到劳动站咨询。达到退休年龄,除了返聘能拿到工资,其他情况只有什么特别情况下补偿金的做法,工资是拿不到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