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未經應許闖入家中實施暴力,主人憤怒之下拿起菜刀砍死闖入者需要負法律責任嗎?

厚德載物0315


題主的提問應該就是給淶源反殺案做的“專屬提問”啊,在現如今這種法律環境下,戶主一般都會屬於正當防衛從而不負刑事責任。

我們就分析淶源反殺案的例子吧:放肆男子看中人家姑娘後,不惜一切代價的窮追猛打,且在女孩表示不談朋友的情況下,竟從學校追到人家家裡,幾次三番報警後依然無所顧忌。

最後,該男子終於在自取滅亡的道路上達到了巔峰:半夜三更身揣刀具翻牆入戶,並與女孩一家發生肢體衝突,在連傷三人後,該男子最終被一家三口齊心協力砍翻。

你還真以為老實人好欺負是嗎?這下舒服了吧。

事發後警方曾以故意傷害罪將女孩家人羈押,最後在檢方的堅持下,女孩家人終於被定性為正當防衛,人身獲得自由……

《刑法》規定,為了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入戶對他人實施暴力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嚴重的刑事犯罪,從全世界的角度來講,住宅屬於私人領地,任何人未經主人允許不得擅闖,你這不僅闖了還敢行兇,這不是擺明了找刺撓嗎?

並且現如今的社會環境下,法律是支持大家正當防衛的,這從近段時期以來發生的案件可以看出,無論是崑山龍哥還是淶源反殺案,這都是具有指導意義的。

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私闖民宅被主人整死,那也是倒了黴不長眼,怪不得命不濟……


盛廷徵地拆遷律師


未經主人允許能隨便進入主人家裡嗎?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對於闖入者來說不管出於什麼原因,沒有經過主人允許就闖入主人家中,已經符合非法入侵住宅罪犯罪構成,是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闖入者在主人家中實施暴力,主人拿刀反抗時把闖入者砍死該怎麼評價?

根據《刑法》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在這裡我們需要注意的是,造成對方死亡的情況下,只有針對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才可能符合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可以參照淶源反殺案、唐雪案)。


如果對方僅僅只是普通的盜竊或者簡單的破壞等不危及人身安全,而此時主人將其殺死的話,那麼就構成防衛過當、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意殺人罪等等罪名,當然得根據案件事實以及證據來定奪,但不管什麼罪名,都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諮詢喬也,擅長領域物業糾紛,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


法律諮詢喬也


我管你是誰,是人是鬼是神還是魔,敢進我家撒野,你不死也得殘!一個男人,人家都欺負到家裡了,這時候還連自己的家人都保護不了,那還是男人嗎?


臨走時吻我


最高檢早就有判定標準了。但是最後宣判的不是最高檢,而是各個法官,明白了嗎?



天淵灬深藍


民宅是百姓私有財產之地,如果自有房,則享有所有權。如果是租房,沒有所有權,但在租期內,享有居住使用權。無論如何,外人非請莫入。

如果強制進入,即為擅闖民宅,是違背憲法的。

如果是營銷員,尼姑化緣,可以直言,請出去!

如果威脅,使用暴力,則住家戶有權反擊,保護自己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

如果情況緊急,極度危險,則居住人可以奮起反擊,這是正當防衛的權利。在爭奪搏鬥中,如果意外刺死闖入者,則屬於不可意料的情況,居住者無需承擔責任。

如果闖入者逃離,或終止了暴力行為,而居住者仍然強力抗擊,致死治傷,則屬防衛過當,必須承擔過當這部分的刑事責任。


青山不掩


國外法律的話,只要有人非法進入民宅,主人就可以將入侵者擊殺。不犯法。


益西巴登


我的理解應該是,能闖又你家中的人,無非兩個原因,一個是你做了負心事,或者欠、別人的錢,要不請別人去,看誰去不。?


長青樹207103564


怎麼說呢我寧願自己反衛過頭,總比自己被幹死的強。總比一家人受傷害好。在當時情況會讓你冷靜處理沒幾個。


陳和玉師


估算有人非法入侵 你沒生命沒有受到威脅的情況下殺死他 你也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肯定不會判死刑


燃燒的本能寺


一萬個支持…保衛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應該奮起抵抗…直到打敗來犯之敵或消滅來犯之敵,一萬個贊你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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