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了大病醫保,又參加了支付寶的相互保,可以雙重理賠嗎?

財經宋建文


樓主你好,購買大病醫保,又參加了支付寶的相互保,可以雙重理賠嗎?那麼如果說你既購買了大病醫保,又參加了支付寶的相互保,是可以雙重理賠的,因為在支付寶相互保的理賠條款當中就是參加社保的人員,那麼是可以賠付,在社保報銷之後,經過免賠額之後100%的報銷額度,但是說如果你沒有參加社保,那麼實際上在經過免賠額度之後,那麼只能夠享受到60%的報銷比例。

所以說購買大病醫保對於我們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當然參加社保之後那麼再參加這個支付寶的相互保,實際上參保的額度相對來說也是比較低的,可能你沒有參加醫保就需要每年交納5000塊錢,但是你參加的醫保可能每年僅僅只需要交納1000塊錢,所以說這就是他們二者之間的一個差距,當然是要進行重複報銷,並因為本身商業性的醫療保險也只能夠作為補充報警來使用,它本身是不能夠代替我們的醫療保險的。

所以說我們首先應該還是考慮醫療保險,因為畢竟醫療保險是可以保障終身的,如果說你參加的是職工醫療保險,並且在退休之前達到累計繳費年限,那麼醫療保險是可以辦理退休可以終身享受到醫保的報銷待遇,雖然說它的報銷比例有限,但是呢這個時候再去參加相互保,那麼這樣的話就可以享受到額外的報銷,實際上就會大大減輕自己的看病就醫的壓力。


社保小達人


大家購買相互保要睜大眼睛,本人從相互保一開始就參加了,今年患了重疾,本想可以得互助金,不曾想到的是一分錢也沒有。說是參保的時候不符合健康要求:遵醫囑連續服藥一個月就不能參加!真是晴天霹靂!當時買的時候根本不知道有這個條件,而且不管什麼慢性病都要長期服藥的,這個條件太苛刻了,照這樣的話大部分人都賠付不到!現在參加的超過一億人,真獲得賠付的有幾個?這麼多的資金都用到哪裡去了?真有點欺詐的味道[流淚]


淡藍92934771


先說結果吧:可以雙重理賠,主要原因是,支付寶的相互保不是保險,注意:相互保不是保險!它只能算是互助,眾籌那種,有點類似我們看到的雨滴籌,並且互助金根據疾病的定義不同,即輕、重度,所能獲得的最高互助金上限也不同,如下圖所示:

這時候我們再回過頭來看一下大病醫保,這裡我暫定樓主說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我以無錫為例,無錫在2017年大病保險起付線下調至1.8萬元,即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8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比例報銷,下圖是報銷比例:

從報銷比例可以看出,大病醫保只報銷超過1.8萬元的部分,並且還是按比例報銷,還有一大部分需要自費,這時候我們再來看相互寶的互助條件:

根據圖中互助內容,我們可以看到,在加入相互保這段時間內,達到其條款中所示的輕度或重度重症情況下,會彙集參加相互保的這些人員的互助金給付給患病成員,也就是說只要滿足其條款中所說的疾病、疾病狀態或手術,然後報案申請,並提交相應的材料,且審核後無異議的情況想,患病成員即可獲得互助金,具體申請方法與分攤如下圖所示:

總結一下,可以看出,相互保與大病保險並無衝突,也就是既能得到互助金,也可以大病保險報銷。


楊方方土


可以,這兩個不衝突。

嚴格意義上講,相互保不是一份保險,而是一個互助計劃。

相互保的橫空出世給了國內保險業的一記猛棍,在保險公司還沒有反應過來的時候,截止到發稿,已經有近1億人次參加相互保。可謂之非常的強大,當然這期間也搶了保險公司的好多客戶,有一些人覺得加入了相互保之後,就不需要再購買保險了,畢竟相互保均攤的費用確實不是很高。

很多人並沒有詳細的瞭解相互保這個互助計劃的整個救助流程以及後期救助的一些條件,還有就是達到一定年齡之後,救助金額會降低到10萬元,這也是一個比較讓人不爽的事情。

相互保更像是一個自願參加的眾籌項目,只不過這個項目你既是眾籌貢獻者,又是眾籌的享受者,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一個事情。

大病醫療是由政府出面採購,通過商業保險公司承保,給老百姓做的大病補充政策。

參加大病醫療的人付出的資金並不是很多,通過政府出面從保險公司購買的一款疾病補償保險,此保險只報銷,不給付,按照現在的政策來說,大病報銷的比例不得低於整體醫療開銷的50%,這個比例看似很高了。

大病補充報銷是保險公司的承保的,其性質更像是保險公司做的團體險,每個人都會在保險公司錄入大病補充醫療報銷的信息,在未來發生疾病之後,可以先從社保報銷,或者是達到一定的醫療費用支出之後就可以直接從大病補償保險開始報銷。

大病保險是和社保醫療結合在一起的,通過此種方式有效的降低農村或者城鎮居民的大病醫療費用支出,保障人民的幸福生活不會因病致貧或者因病返貧。

此兩項屬於不同種類,相互不衝突,可以分別報銷,只不過相互保是一次性給10萬或者是30萬,而大病醫保卻是在醫療花費的基礎上進行報銷。


保險老炮


保險的賠付主要有兩種方式:提前給付與事後報銷。

提前給付類的保險,比如重疾險、壽險,保額是確定的,買50萬賠50萬,確診即賠付,被保險人就可以拿這筆錢去治病,不治療也可以,因為合同規定的是確診就賠,後續怎麼用不會過問,所以這類險種一般比較貴。

事後報銷類的保險,比如醫療險,保額上限是確定的,就像百萬醫療險的上限是100萬或300萬,但實際不是按保額上限來賠付的。顧名思義,報銷是要治療之後拿單據發票報告什麼的去保險公司報銷的,而報銷多少會根據你花多少來賠,既不會超過保額上限,也不會超過你的花費。所以這類保險是一定要先治療才可以拿到錢的,保費也就相對便宜很多。

回到題目,大病醫保和相互保的賠付能否疊加首先要看它們屬於哪類保險,大病醫保是醫療險,屬於報銷型保險,而相互保雖然不是名正言順的保險,不過合同表明它是屬於提前給付性質的,也就類似於提前給付類保險。

兩類保險性質不同,所以可以同時賠付。要是相互保也屬於報銷類保險,那麼兩者的賠付是不能超過總共所花的治療費用的,大病醫保屬於社保之一,會先用來報銷,有多的相互保才頂上,沒有的話相互保就不用賠付。

理解好這兩者的區別就可以了,總的來說就是大病醫保與相互保可以同時賠付/雙重理賠。


多多說錢


不管支付寶中的相互寶是否為保險,重疾險與醫療險它是不衝突的,即是可以雙重賠付的,或者說醫療險它本身就不是賠付,它是一種補償——不能通過此手段“賺錢”。

相互保已經不復存在,有的僅是相互寶。在2018年年末相互保就已經更改為相互寶,因為它不能通過保監會的審批,本來與保險公司合作的相互保產品(一種保險產品)變成了自己搞的相互寶,也從保險變成互助計劃——即它本身就不是保險產品,更別說與保險相沖突了。

究根問題本身,醫療保險與重疾險相沖突嗎?這兩者是不衝突的。

醫療保險屬於補償性保險,比如社保中的醫療保險,你生病住院只能按照一定的比例賠付,給予一定的補償,而自身還需償付一定比例金額。或者可以理解為——它本身不發生理賠,只是衝減相應的醫療費用。

大病醫保(大病醫療保險)具有較強的針對性,不同於普通醫保,即得條款中的大病時才能得到一定的補償,否則不能得到補償。因此,大病醫保通常費用較低,按年付費——如果有條件,建議購買普通醫保,而不是大病醫保,比如社保中的醫療保險和農村合作醫療等。

而重疾險它是給付性保險,只要得了保險條款中列舉的重大疾病,那麼不管你治不治,或者有沒有治好,都是一次性按照保額賠付的,不像醫療險,只要你去看病都能得到相應的補償。也因此,重疾險和相應的人壽險通常會出現騙保行為(審核也會相對較嚴格),即知道自己要死或者會得某病,買上很高的保額,然後通過這手段“賺”一筆。

因此,補償性保險與給付性保險它是不衝突的。當然,給付性保險與給付性保險之間也是不衝突的,即你在兩家保險公司買了兩份重疾險,是可以得到兩家公司同時賠付的。但是補償性保險與補償性保險它們是衝突的,比如即購買了社保又買了農村合作醫療,那麼在社保裡得到補償後就不能在農村合作醫療裡再次得到補償,即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費用是白交的。

而相互寶它原先的定義就是相互保,可以規範為重疾類保險,屬於給付性保險。所以,大病醫保與相互保是不衝突的(便何況如今它本身就不是保險),是可以得到雙重賠付的。


三人聚眾


我有必要給你們做一下保險知識普及,保險分為兩種: 一種是理財類,一種是保障類。

保障類也分為兩種: 報銷型和給付型。

報銷型的俗稱醫療險,比方: 一場疾病花費十萬元,無名氏購買了好幾家公司的醫療保險,但是最終報銷總額不會超過十萬元。

給付型的又稱重大疾病提前給付保險,比如: 無名氏購買了十份重大疾病保險,保額500萬元,那麼如果發生了合同約定的重疾,他就會獲得500萬提前給付保險金,如果這個疾病治療費用是50萬,還可以通過醫療保險報銷出來,也就是說可以最終拿到550萬元。

好多人到現在還沒弄明白醫療保險和重疾險有何區別,希望我的通俗解釋能讓你們明白。


倚樓聽風雨0215


我覺得你認識可能也存在一點偏差。

首先進行科普一下,你說的大病醫保是屬於社保的範圍,按照行業的說法來講,是醫療險。

至於你參加的支付寶裡面的大病互助,是一種類似重疾險,但是並不屬於保險產品的互助計劃。

醫療險是在有醫療費用支出的情況下,對經濟進行的一種補償,也就是說,醫保的費用必須是以看病報銷為基礎,其中發票是最根本的。

而相互保作為一種互助計劃,可以等同於重疾險理解一起來回答。是以疾病的情況達到合同約定的狀態進行賠付服務,而不管實際醫療花費多少。

舉個例子,也許能好更好的理解。假設某人患上惡性腫瘤,他有大病醫保和相互保的情況下,這時候如果治療的費用達到了,大病醫保的門檻,就可以在規定內進行報銷。

同時,由於疾病已經達到了相互保約定的情況,所以相互包也得給他賠錢。這與他到底有沒有去看病,看病花多少沒有實際關係。



醬油保


樓主你好,購買了大型醫保,又參加了支付寶的支付寶,可以雙重理賠嗎?這種情況是可以雙重理賠的,因為本身商業性的醫療保險就是作為我們社保的補充保險來使用,並且商業性的醫療保險是沒有繳納限制的,也就是說你既可以參加一份商業性的醫療保險,又可以參加多份商業性的醫療保險,那麼選擇商業性醫療保險的目的就是能夠讓我們在報銷的過程中多報銷一部分的比例。減輕我們自費的就醫壓力和就醫成本。

大病醫保通常是我們醫療保險當中涵蓋的一種特殊險種,每個人只要是正常的參加職工醫療保險,或者說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都會擁有大病醫保的待遇。但是我們如果說沒有參加醫保,那麼就沒有大病醫保,當然你可以直接去選擇商業性的大病醫保,這個也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但無論是選擇多少份商業性的醫保,都不會和我們的社保形成任何的衝突,也不會造成商業性的醫保,不能夠正常報銷使用的情形,只要是我們符合商業性醫療保險的條款,那麼都是在可控範圍之內的藥品目錄或者說住院治療的費用,那麼都可以通過商業性的醫保來進行報銷。所以這個相互保和大病醫保是不會衝突的。


懂社保


沒有衝突啊,人本身的價值是沒有上限的,如果經濟能力允許,在不同保險公司都上一份壽險,當此人身故後會拿到所有保險公司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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