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學初中要求交費900元每天放學後統一補課至下午6點,是否是統一規定?

青春不二509


首先說一下我們這邊小學的情況,課後延時服務一學期收費1000,不過這個是家長自願的,主要是解決那些三點半不能接孩子的家長的放學接送難問題。

本來是為家長著想,但是課後延時服務是到5點半,可是現在有幾個家長是5點半下班的,就算真的是5點半下班,路上還要花費時間,至少要6點。

所以這個課後延時服務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孩子放學接送難的問題。

如果孩子參加課後延時服務到5點半,對於雙職工家庭,沒老人接送的還是要請補習班的老師去接送,這樣子等於是兩筆費用了。

所以很多家長還是會選擇3點半讓孩子直接坐校車回來,然後要補習班的老師去接孩子,到補習班補習。

其實這個學校課後延時服務收費相對於補習班來說,真的還是便宜的,我們這邊的補習班是一個月800,一個學期快3000了。

相比劃算很多,但是時間還是沒照顧到家長的下班時間,所以針對性不強,主要還是考慮老師也要回去照顧自己的家庭,所以這個政策下來,對於很多不瞭解的家長就會以為學校要延時補課,其他孩子都補了,怕自己家孩子落下。

其實大可不必擔心。如果家裡有人接孩子放學的家庭都可以不必參加課後延時服務。

課後延時服務也只能滿足部分家長的需求,眾口難調,每個家庭的家長工作節奏都不一樣,所以學校的政策也只能利好部分家庭。

像題主講的收費900每天放學統一補課到6點,這個不是統一規定的。 教育局已經規定了是課後延時服務,不能補課,而且是自願參加,而且收費應該也是每個地區不一樣。

如果真的像題主說的是補課到6點就是違反了教育局的規定,學校都是要受處罰的。


遇見曉C


我不是教師,也是家長。我覺得這部分錢是可以交的,每個月200元。一個學期不到1000元,如果到校外這些錢肯定是不夠。我想說的是:一、有些家長不要聽到說交錢就談錢色變,認為學校或者是老師不應該收錢,收錢就亂收費。老師也是勞動者,也需要尊重,人家下班後付出屬於加班工作,你加班不給你加班費你願意嗎?給少了都可能不高興,背地裡或者回家都要說單位怎麼怎麼地!你也沒有那麼高尚吧?所以延時服務是應該給老師報仇的,是必須要給的! 二、是收的錢怎麼分配的問題。收取這部分錢教育局和學校就不要剋扣了,沒有參加延時服務的,不管你是哪級領導都不應該得到補助。因為設施是國家的,不是學校的,也不是你教育局的。如果有當天的帶班領導也可以按加班給與加班費,其他的領導就不要眼紅了,也不要因為自己沒有利益而不支持這項工作,要有一個為教育付出的思想和基本做人的理念。老師付出了,她們(他們)應該多的。最少應該佔到收費的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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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收費,由保安校委會代託,別想法撈好處了,九百元也很多的,這幾年每家人都勒緊褲帶生活,壓力很大的,別吸家長的血了,你能喝血要到幾時呢。上課講好,講到學生懂了就行了,不要逼學生,不要逼學長,不要逼國家,逼急了全部出手對付你們這窩害國害民,一成天亂叫的老鼠,成天提要求講條件,你們領了基本工資就得幹好,不幹好是可以被扣工資或拘留的,別成天找好處,講利益,不幹可以申請走,校長或辦公室主任校委會好處少想走只要開口,幾萬人無崗位的在門口排隊等著哩!走一個準有三百個人在往裡擠哩!就怕你不辭職,嚇誰哩!大家都不是嚇大的,大家都是鬥爭長大的,現在正在鬥爭的風頭上,教匪一天不懲就銷髒得很,得意洋洋,驕傲狂妄,自命不凡,從來不立功,從來不減費,年年增費,壓在老百姓頭上的糞堆,不打掉不鬥一斗你們不會乖,拿著合法執照搶群眾口袋,在牙縫裡搶肉吃,其心可誅!


用戶智慧的愛


“2019年小學初中要求交費900元”,“每天放學後統一補課至下午6點”,學校這兩個的行為都是不合理的!教育部門沒有統一的規定。

但是估計是題主搞錯了,放學後學校留在學校到18:00並不是補課,而是去年教育部為了解決大多數家長沒時間接小孩而要求學校提供的“課後服務”。

一般家長如果不注意教育部這個新政策,估計會曲解課後服務是什麼,以為小孩呆在學校就是補課,只要交錢就不合理!

如果題主所說的是一個學期交900元,學校會提供中小學生下午4點之後的“課後服務”,每個學期以5個月來計,每月不足200元收費,那這種收費應該算是合理的!1、中小學提供的課後服務時間能不能上課?教育部有明確的規定,中小學課後服務時間是不能組織學生上課的。所說學校是不敢借這個時間來補課。最多也就是組織學生集中做課後作業,不算是補課,不講新內容。

2、中小學提供的課後服務能不能收費?答案是可以收費的,但是不能贏利,是公益性質的教育服務。雖然有省份課後服務是免費的,比如遼寧有些地方的課後服務是免費的。但是根據教育部文件的精神,課後服務的費用是由政府、財政補貼、學校、家長共同承擔。但沒有規定四個主體各自承擔多少,所以可以理解為根據各地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政府有錢,財政實力雄厚,完全就可以由這兩個部門去承擔課後服務費用。但是有些地方政府也沒錢,財政已經有赤字,那麼就要學校和家長想辦法。

3、如果可以收費,應該收多少?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一樣,標準不可能統一。但中小學課後服務是公益性質的,不得贏利,那麼收費就應該很低才對。有很多地方的標準是每生每月不得超過200元的收費。但是也要根據課後服務的項目來定的,而這些項目要有教育主管部門和家長來審核。如果請了專業機構進入學校開展課後服務,服務質量會高一些收費稍貴一點也是合理的,但是標準是一定要比課外機構收費低很多!

4、中小學課後服務內容是什麼?既然規定不能補課,那課後服務的項目有哪些?從實行課後服務一段時間以來對各校服務的觀察大約有足球籃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球類項目,也有音樂舞蹈能文藝項目,有美術書法傳統技能項目,甚至還有剪紙、木匠等傳統工藝項目,形式多種多樣,確實對培養小孩的素質修養很有好處。

5.可以不參加學校的課後服務嗎?課後服務是自願參加的,有些有條件的家庭可以早些接孩子回家,可以不參加課後服務,當然就不收費。而自願參加學校的課後服務的學生,不僅能解決了家長四點鐘接不了小孩放學的難題,對於小孩自己來講,至少一天有兩個小時過得比較快樂,同學們在一起過集體生活,對於中小學生來的心理成長無疑是有很多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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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猜錯,這個規定是四川省上個月中旬剛剛出臺,最遲要在四月份實施的一個政策。具體的文件為《成都市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實施意見》方案明確,成都市中小學課後服務從2019年春季學期開始,不晚於4月。

課後服務最早是在2017年就已經提出,並且已經有不少的省份開始了。長期以來,由於孩子放學時間和家長下班時間存在一定的時間差, 因此“三點半難題”或“四點難題”逐漸成為社會關心的一大熱點,也是令不少家長頭痛的一大困難。

課後服務的展開可以很好的解決這一難題,因為服務時間一般為週一至週五下午正常行課結束後至18:00期間。主要以課後託管為主,可安排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開展體育、藝術、科創、娛樂遊戲、拓展訓練、社團、興趣小組活動,觀看兒童少年適宜的影片等,提倡對單個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輔導幫助。

但是對於課後服務的購買費用主要是有政府來投入,政府投入不足部分可收取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由家長合理分擔運行成本。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減免費用。所以對於課後服務的費用政府並沒有直接做規定,學校可以自行決定費用的高低。

對於學生是否必須參加課後服務,家長可以自行決定需不需要。學校不能強制要求學生參加課後服務。課後服務工作堅持面向有需求的學生,嚴格以家長自願選擇、學生自主參加為前提,嚴禁學校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要求學生參加,嚴禁以任何方式拒絕或推諉學生參與。

另外課後服務不是補課,學校也不能用課後服務的名義進行違規變相補課。所以題主所說的放學後統一補課到18點這種表述是不正確的。之前也說了課後服務主要是以託管為主,方便學生和方便家長。

至於說一個學期900塊的費用是高了還是低了這個不太好說。因為對於每個學校開展的課後服務都不一樣。有些學校的課後服務只是單純的照看學生,輔導作業而已。而有些學校則會開展多項活動,根據活動項目進行收費。順帶說一句學校裡的課後服務不僅僅是政府和學校參與,還有社會上第三方參與。這是廣州某學校開辦的課後服務收費價格,其中的項目還是比較豐富的,家長可以根據自己需要選擇相對應的服務。

課後服務的出現方便了很多家長,解決了時間差的難題,也保證了學生放學以後的安全。而且費用的問題因為學校有政府的補貼,跟社會上的託管班肯定會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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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無論是否是當地的統一規定,又或者是否與教育部的規定存在衝突,家長都應理性對待,輕易上綱上線最先受害的肯定是孩子。首先家長要了解統一補課的教學內容和任教老師的情況,確認是否存在課上不教課後補的現象,或者是超出正常教學計劃的要求。針對於任教老師來源的方面,家長應明確老師是外聘的,還是校內的。例如外聘老師教授心理或德育之類的課程等情況,收費還能勉強算是合理行為。另外作為家長不要先入為主地認為學校收費或統一補課就一定是不合理的,如果放到校外機構收費就是正常現象,不過是家長考量一個性價比高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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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小學初中要求交費900元每天放學後統一補課至下午6點,以課後服務之名行違規補課之實,我覺得這應該不是統一規定,這種做法也是不可取的。因為學校(中小學)組織的課後服務,旨在為學生及家長提供方便,不能在服務期間提供相關科目的有償補課服務,不得讓學生的課業負擔更重,更不能“掛羊頭賣狗肉”(把學校的課後服務當成有償補課的藉口)進行“搭車收費”。



但站在家長的角度思考這麼一個問題,如果一年才交費900元,那麼平均一個月(按10個月算)才90元,一天才3塊錢,這種做法就算是統一規定的,對家長而言,“性價比”還是蠻高的,如果家長比較忙的話,讓孩子享受這種服務,把孩子交給學校應該是讓人放心的事情。如果題主的家離學校比較近,根本不需要課後服務,那麼我覺得不會有什麼學校會強制你必須交錢,必須讓孩子留在學校,畢竟你的孩子多呆在學校一分鐘,學校的相關負責人就要多承擔一分鐘的責任與風險。

同時,這900元如果不是美元或者歐元的情況下,那麼你交的這麼多錢只能在課外輔導機構開支一個月左右。而你把孩子交給學校,不想花一分錢就能享受課後服務,這種“天上掉餡餅”的美夢最好少做或者不做,畢竟人家在職教師在8個小時之內自然會盡職盡責,但在8個小時之外讓對方免費為你照看孩子,我覺得可能性還是不太大的。

孩子參不參加,家長想不想繳費,全在一念之間,想太多並沒有多大的意義,有沒有統一規定,和你也沒有多大的關係,你說是吧?


微雨潤苗


學校亂收費,嚴查嚴懲



按照我所在的陝西省相關規定:義務段公辦小學、初中,只能收取代收費和服務性收費兩項費用。其中農村學校代收費是指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考務費40元/人次,服務性收費是指伙食費。城市學校代收費包括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考務費40元/人次和課本費,服務性收費包括住宿費和伙食費。此外,從2017年春季學期起,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初中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


如果家長覺得學校收費不合理,可以要求學校出據相關收費依的政策性文件,或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投訴舉報。很多家長認為如果投訴學校亂收費,怕影響孩子,大可不必有這樣的顧慮,因為現在投訴反映問題的渠道很多,除了打電話,還可以通過網絡投訴的方式反應,更好的保護個人隱私。

校內延時服務必須堅持公益性



為了解決困擾許多工薪階層“三點半”問題,全國很多地方,都實施了課後延時服務,對此我表示雙手贊成。 我認為:政府辦學就是要體現社會公益性原則,不能讓個別學校的管理層鑽了政策的空子,變成他們斂財的工貝。我們這裡於2017年也開始實施課後延時服務,只不過官方叫彈性離校制度。不收家長一分錢,所需經費由政府財政全額買單。既減輕了老百姓的經濟負擔,又讓群眾真正享受了經濟發展帶來的紅利。充分體現了教育為民服務,政府為民解憂的一項重要舉措。

延時服務不能集體補課



我們彈性離校時間裡,可以安排學生做作業、課外閱讀、社團活動、體育鍛煉等活動。但是不能把它作為學校教學的延伸,不能集體補課。

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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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然是不合理的,違背了這個政策的初衷,應該是一種亂收費行為!

2017年3月,教育部發布《關於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為學校課後歐校內有償服務開了綠燈, 已破解“三點半現象”和小學生因放學早引起的困難。然而,教育部對於課後有償服務是有明確規定的。

根據題主的描述,這個學校應該有三點錯誤:

第一,每人交費900元不合理!

雖然題主沒有說清楚,但是一般來說,這裡的900元應該是一個學期的費用,這個費用雖然比校外託管機構的費用少得多,但是也不符合教育部有關規定。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課後有償服務主要一“政府買單”等形式給予老師補貼,嚴禁以課後服務名義亂收費。根據教育部官網公佈的青島市的情況看,青島由政府“買單”,每生每小時2——5元,假如按照低年級3點30放學,學生輔導時間為2個半小時,費用在5元到10元左右,每個月不算假期有20天上課時間,每個學期大約在4個月時間,收費應該在400到800元,而且其他年級課後託管的時間更短,費用應該不會超過500,所以這個學校收費900是不合理的。

二、班級統一參加課後輔導不合規!

課後校內託管主要照顧接送困難的職工家庭的孩子,教育部規定應該是本著“自願原則”,由家長自主選擇。如果學校規定學生統一參加課後輔導,則有亂收費嫌疑,因為“一個羊也是放,一群羊也是放”,當輔導和利益掛鉤時,很多教育行為就變得不純潔了。

三、課後服務不應該變成補課!

課後服務如果變成補課,就勢必會加重孩子的學習負擔,這是教育部不允許的,但是站著學校的角度看,補課符合學校的利益,安全、好組織、提升成績,所以,課後服務在多數學校必然會演變成“有償補課”。

通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經是好經,可都讓歪嘴和尚念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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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裡是免費的,最起碼鹽城在這一塊上是很得人心的做法。此舉獲得了絕大多數家長的贊同和支持。並且這個免費的延時服務還不是強迫性的,是家長和孩子確定自願參加。

鹽城2018年狠抓校外培訓機構,對於沒有資質的校外培訓機構一律關閉!可能有家長會覺得這是教育部門硬卡,實際上,對於校外培訓的嚴查,不僅僅是給孩子的減負,更是對學生安全的一種保護。很多培訓學校沒有師資,沒有資質,沒有安全培訓及設施,把孩子送去很可能就是一個高中生給你孩子上課。

而學校的延時服務也是經過廣大調研才制定出來的。原本放學時間4.50,很多的家長還在上班,根本不可能出來接孩子,延時後為5.50分放學。一般的家長都是5點下班,剛好可以接孩子回家。對於有課外託管的,可以不申請參加延時服務。老師也是自主報名參加延時的,不是硬性的,應該是學校裡會有一定的額外補助,但是這部分補助不會增加家長的負擔。

延時服務中明確了延時的目的,僅僅是為了讓孩子集中做好家庭作業和看書,不作為上課或其他教學任務。這一點在制度上保證了孩子的減負,不會變相加重孩子的學習負擔。

如果有學校要求延時服務收費的,教育部門專門設立了舉報電話。學校統一延時並且收費,嚴重剝奪了家長和學生的選擇權。收費補課更是和國家的給學生減負背道而馳,如果家長提出意見後拒不改正的,可以向教育部門舉報並同時通過媒體進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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