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婚前幾個月妻子家把所有積蓄全部拿去還了房貸,還完後又催著結婚,這是什麼心理?

嘎嘎187


納悶了,妻子花了所有的積蓄沒和你商量嗎?不管還的是誰的房貸,一次性花完所有積蓄,日子怎麼過啊?

現在催著結婚,是不是想從別的地方或別的人那兒再搞錢?

成年人了,消費要理性,不能過了今天不想明天。更不要幻想今天消費完了,錢很快還很容易積累起來。

所以,你妻子的做法不可取,不理性啊,你要多幫助她理清思路,做個善於理財,可以讓你放心交給她錢袋的人。


倆寶為大


作為一名男性,先為你的妻子點個贊。不應該叫妻子吧,你的問題顯示,你倆應該還沒有結婚,應該還是男女朋友關係。

你的這個女朋友是一個聰明且理性的人。婚姻法規定,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後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買房,房子寫了誰的名字,就屬於誰。結婚前一方全款買房或已還清貸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屬於自己。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一般會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長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不知你看明白沒有,你女朋友在與你結婚前結清房款,目的就是一旦離婚後,讓她的這套房子和你一分錢關係沒有。如果她不先還清貸款就與結婚,一旦離婚後,房子雖然還歸她,但她要給你補償,補償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長部分。

舉例說明,你女朋友這套房子價值100萬,你倆結婚時尚有貸款50萬未結清。你倆結婚幾年後還清了貸款,這時房子增值至200萬。此時如果你倆離婚,你女朋友需要賠償你共同還貸的一半25萬,以及25萬對應的房子增值部分25萬,共計50萬。現在,你女朋友結清了房款。如果過幾年你倆離婚,就算房子值1000萬,也和你一毛錢關係沒有。

從你的問題看,你女朋友還是愛你的,因為她還是想和你結婚的。她只不過在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財產不會因婚姻失敗而受到損失,這沒有任何問題。也證明了她是一個聰明且理性的人。建議你也能理性面對這件事。畢竟如果你相信你倆的婚姻是長長久久的話,一切就都不是問題。因為從你女朋友的角度她沒有任何錯誤。

我也恭喜你找到這麼聰明的女朋友。有這麼聰明的女朋友,你倆以後的日子肯定會越過越紅火的。你能問出這個問題,證明你和你女朋友在智力與閱歷上都不再一個層次。如果你倆結婚,切記不要耍花樣,因為你根本糊弄不了她。

最後,祝你倆早日成婚,幸福永遠。


龍又見


首先,這個所有錢是妻子個人婚前的錢,還是你們共同的錢?還的是妻子的婚前房產的房貸,還是你們共同房產的房貸?還有,你們到底什麼關係?既然沒有結婚,那就還不是夫妻關係。不能稱妻子,只能叫女朋友,頂多叫未婚妻。不是夫妻關係,人家花自己的錢和你沒有一毛錢關係。

至於催著結婚。你都叫人家妻子了,卻不和人家結婚登記或者辦婚禮,你什麼意思?結婚這種事還用得著人家女孩子來催你?不說了。


周冠蘭


在結婚前幾個月,妻子把家裡所有的錢花完,全部拿去還了房貸。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這是人家的家事,怎麼做是人家的事,你怎麼就糾結起來了呢?。

結婚以前的事,是人家女方家裡的事,人家的房子,人家的錢,人家用自己的錢還自己的房貸,還用和你商量嗎?有什麼不對嗎?你這有點多管閒事了吧?

現在,他們又催著你結婚,這是什麼心理啊?

我認為有以下幾點:

一是趕緊把姑娘嫁出去,少一張嘴吃飯。家裡沒錢了,少一張嘴,省一個人的飯錢。把女兒趕緊嫁出去,讓你們家裡管飯。

二是趕緊把女兒嫁到你家,然後開始向你借錢。岳父岳母自己手裡沒錢了,就想開闢錢源。把女兒嫁出去後,向女婿借錢,當然就好長口一些。

三是女兒有了特殊的事情,必須馬上結婚,否則就會露餡。所以就催著你結婚了。

四是怕女兒給家裡要錢,所以就把錢花光,又催著把她嫁出去,以免後患。

這是我個人的見解,你如果有不同意見,請留言指正。在此表示感謝。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在結婚前妻子家把所有錢拿去還房貸,之後又催著結婚也沒有問題,但之後讓你承擔孃家的開銷就不對了。

結婚前後,孃家的錢都跟你沒關係,你也不要對別人家如何支配指手畫腳,心生抱怨。

如果妻子把你給的彩禮錢也拿去還了他們家的房貸,只要你們結婚後她能真心真意和你過日子,共同奮鬥,你也別計較了,沒有彩禮要全部帶回來的的說法。

結婚後,逢年過節給丈母孃買點東西給點過節費是應該的,這是孝道,無可厚非,但是妻子還是經常拿你們的共同財產無限制的去貼補孃家,那你就成了掙錢機器,高風亮節去給他們家扶貧了。



雙面隨心


人家又不是用你的積蓄還,你管人家那麼多,是惦記人家積蓄嗎


桔子-遠


我也是剛買房子,準備結婚,我拿的我對象的全部錢買的房子,畢竟還是要還,但是是以後的事,只要兩家願意,我覺得錢多少無所謂,畢竟成一個家真的不容易,錢我們還可以去奮鬥,去賺,結婚是件大事,要珍惜。

我能理解你的感受,希望朋友能夠想開。我們自己去奮鬥,來彌補現在,以後路還長,需要兩個人去共同努力,現在不努力,等何時呢。

我的回答比較中立,希望能幫助到朋友,咱只要往好的方面去想,沒有做不到的事情,不要想的那麼壞。


雅鑫A


題主有些誤導看官!

“結婚前幾個月妻子家將家庭積蓄花光了”?這個時候是妻子嗎?應該是未婚妻吧!

這未婚妻家裡的事是你這未婚夫所能夠操心的嗎?

這個時候未婚妻家關於花錢是個什麼心態呢?那就是“自己的錢、想怎麼花就怎麼花”!

這個時候催你這未婚夫結婚是個什麼心態呢?那就是“想結就結、不結拉倒”!

這花錢的心態與催未婚夫結婚的心態基本不搭界,兩碼事,不能混在一起談。


不糊塗時塗糊不


你都說了是結婚前,既然是結婚前,人家家用自己家錢還房貸跟你有關係?莫不成你娶媳婦還指望岳父母贊助你結婚費用?


用戶9655853706140


未婚妻的作法很明智。在嫁你之前將貸款還清,帶房產清淅的昏前財產與你結婚,如將積蓄帶來將來就說不清道不明的變為夫妻共有,而房屋還貸又成了夫妻共同還的。倒是你在計較能佔的大便宜沒占上。說明你才是真正的小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