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上诉后又申请撤回上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

提起上诉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那么当事人当然可以对该项权利进行处分,即可以申请撤回已经提起的上诉。不过,尽管当事人可以申请撤回上诉,但是否准许,则由第二审人民法院审查、裁定。

首先,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其次,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的,基本上都会准许的。

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当然要在第二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前提出。二是当事人经准许撤回上诉的,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上诉权,就不得再上诉了。这与一审程序中的起诉不同,起诉后又撤回起诉的,还可以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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