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發現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審判決,還能立案訴訟嗎?有訴訟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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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進入二審階段了,就不能稱作“立案訴訟”。進入二審階段,當事人發現有的證據的,可以在法庭上提出。在二審中,如果需要調取新的證據,人民法院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二審程序中什麼是新的證據,在我國的司法解釋中是有明確的標準的,證據的提出時間也是有要求的。

什麼是二審中的新證據?

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前會與當事人一同協商確定一個舉證期限。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屆滿後提出的證據不能算作是“新的證據”,除非在當事人申請延長舉證期限後仍然不能提供證據,但是不審理該證據會明顯導致裁判不公的,可視為新的證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民事訴訟二審中,“新的證據”包括以下兩種:

1.當事人在一審庭審結束後發現的與案件事實相關的重要證據;

2.在一審的舉證期限內,一審人民法院拒絕當事人調取證據的申請,在二審階段,二審人民法院人物應當調取的證據;

二審判決生效後發現新的證據怎麼辦?

我國實行的兩審終審制,但是仍然有一個糾錯程序存在,那就是再審程序。如果當事人在二審判決生效後,發現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再審申請一般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當事人雙方都是公民的或者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的,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

結語:對一審判決結果不服,當事人選擇上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提出新的證據。如果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新的證據的,當事人可以當庭提出,提出的時間一般是在法庭審理結束之前。當庭提出的證據需要調查審核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審理。二審判決生效後才發現新的證據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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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海一粟認為,二審期間,如果上訴人發現有新證據,並且足以推翻原審判決的,應當直接提交給二審法院,而無需重新立案訴訟,這裡,也不存在訴訟時間問題。

1、二審期間發現有新證據後的正確做法。這說明,一審判決已經作出,題主已經提起上訴,而二審判決尚未作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二審程序中的新的證據包括:一審庭審結束後新發現的證據;當事人在一審舉證期限屆滿前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未獲准許,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應當准許並依當事人申請調取的證據。當事人在二審程序中提供新的證據的,應當在二審開庭前或者開庭審理時提出;二審不需要開庭審理的,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提出。因此,如果題主在二審期間發現新證據,並且足以推翻原審判決的,當然是直接提交給二審法院。這裡,並不存在立案訴訟及訴訟時間的問題。

2、二審法院對新證據的認定及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四)……。根據上述規定,既然題主提交的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審判決,這說明原審判決在認定事實方面可能存在兩個問題:一是認定事實錯誤,或者,二是認定事實不清。在這種情形下,二審法院的做法無非兩種:一是,如果認定事實錯誤,則直接改判,或者,二是,如果是認定事實不清,則發回重審。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沒有明白樓主的意思。二審審理前發現的新證據還是二審判決生效後發現的?如果是二審上訴後,審理前或審理中發現的新證據,直接提交法庭就行。如果是二審判決生效後發現的新證據,只能走審判監督程序申請再審,一般情況期限是六個月


administrator重慶貨


符合法定情形的新證據,可以提交二審認定推翻原判,發回或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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