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緩刑期間居然吸毒

近日,呼和浩特市賽罕區司法局在賽罕區公安局、賽罕區人民法院等相關部門的配合下共同完成一起收監執行任務,依法將社區矯正對象王某某收監。

據瞭解,社區矯正對象王某某因犯容留賣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判處罰金五千元,緩刑考驗期2020年7月25日止。判決生效后王某某在賽罕區司法局昭烏達路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在去年國慶期間,賽罕區司法局社區矯正執法大隊對轄區內所有社區矯正對象進行尿檢檢查。經現場尿檢查出王某某吸食毒品呈甲基苯丙胺陽性,本人對其吸食毒品的行為供認不諱。

王某某的行為嚴重違反《刑法》及《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相關規定,賽罕區司法局根據法律規定,提請原判法院撤銷緩刑。原判法院經過審查依法作出裁定,裁定對王某某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一年。該案件的有效執行,不僅是為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同時也是想通過該案給接受和正在接受社區矯正的人員敲響警鐘,希望他們能嚴格遵守紀律,不要因一時放縱,失去珍貴的自由。

呼和浩特市:緩刑期間居然吸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