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迷信螃蟹“吸毒”不生病 養殖戶竟種植1155株罌粟

揚子晚報網6月26日訊(通訊員 虞瑜方 王國禹 記者 萬凌雲)60多歲的丹陽皇塘鎮村民錢某在丹陽導墅鎮承包魚塘養殖螃蟹,聽說罌粟可以預防螃蟹生病,便在自己承包的螃蟹養殖塘邊種植了一大片罌粟。殊不知,他的這一無知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26日,丹陽警方介紹,丹陽市局導墅派出所獲悉後,近日聯合禁毒大隊一起趕到現場,對罌粟全部予以剷除。同時,依法對養殖戶錢某進行相應處罰。

迷信螃蟹“吸毒”不生病 养殖户竟种植1155株罂粟

警方介紹,六月初導墅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養殖戶錢某在導墅鎮大華施石橋自家蟹塘邊的一塊空地上,偷偷種起了罌粟。在罌粟種植現場,民警看到一大片罌粟花都已經結果。民警立即詢問錢某為何種植罌粟。面對民警,錢某頓時神情慌張,說話含糊其辭。隨後,在錢某的見證下,民警剷除了全部罌粟。

面對民警的再三詢問,錢某終於坦言,今年年初,他偶爾一次聽有養螃蟹經驗的養殖戶介紹說,用罌粟熬湯,然後將湯倒入螃蟹塘中,可以很好地預防螃蟹因水質和細菌引起的疾病。於是,他就從廟會上購買了種子,偷偷地撒在螃蟹塘岸邊。“我種植罌粟,只是想不讓螃蟹生病的,沒想到這也觸犯了法律……”面對民警的教育,錢某後悔不已。

經民警清點,錢某共計種植1155棵罌粟。目前,錢某因涉嫌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已被移送丹陽檢察院審查起訴。

26日採訪中,丹陽禁毒大隊民警介紹,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非法種植罌粟不滿500株,由公安機關處15日以下拘留,並處3000元以下罰款。《刑法》規定,非法種罌粟3000株以上,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非法種植罌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可免除處罰。 編輯:王育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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