螃蟹“跑”了 燕窩“漏”了 沒單價的婚宴索賠成難題

2019-04-24 09:11 | 金華晚報

螃蟹“跑”了 燕窝“漏”了 没单价的婚宴索赔成难题

結婚本是人生一大喜事,只是沒想到,婚宴剛過,就要和承辦婚宴的酒店“對簿公堂”,因為酒店遺漏了婚宴套餐中的某道菜品。昨天(4月23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瞭解到,今年來,因為婚宴“缺胳膊少腿”而導致的投訴已發生數起,因為單個菜品價格不明,導致維權遭遇難題。

婚宴菜品沒單價,索賠成難題

義烏市民金女士稱,她提前4個月就在義烏當地一酒店預訂了酒席,加上備桌共26桌,每桌4350元。婚禮結束第二天,當她和酒店結算最終費用時,有親戚反映酒店並未按事先約定菜單上菜,少了一道大閘蟹。

酒店負責人承認沒有上這道菜,向金女士道歉,並表示願意減免一點費用。但是減免多少?雙方產生了分歧。原來,酒店的婚宴屬於套餐,菜單上只有菜品的名稱和總價,並沒有單個菜品的標價。金女士隨後以匿名的方式打電話去了解菜品價格,酒店方稱是480元。而在美團上,該酒店的單份大閘蟹標價為380元。金女士要求商家每桌減免一半的費用,酒店方則僅願意減免280元/桌。經市場監管部門多次調解,酒店僅同意免除金女士本需支付的剩餘費用共8200元,雙方協商不成。金華市民申先生也遭遇了類似的情況。申先生在市區某大酒店舉辦婚宴,共32桌,每桌3000元。事後發現原先菜單上的燕窩這道菜沒上。酒店表示,燕窩單價是16元/位,但申先生不認可,要求酒店方拿出燕窩是16元/位的憑據,並希望酒店方能主動賠償處理此事。

經雙方協商,商家表示同意退款加補償共計8000元現金和2000元充值卡,申先生不認可,要求充值卡金額增加至5000元。商家不同意,申先生表示走其他途徑解決。

酒店經營者需承擔民事責任

就以上兩起投訴,市市場監管局消保分局工作人員認為,因為菜品是套餐價,單價不明確,所以導致索賠金額無法確定。酒店方基本履行了合同的約定,但酒店確實違反了消法相關規定,服務存在缺陷,需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浙江省餐飲業明碼標價規定》第五條第二款要求:“經營者銷售各種菜餚、麵點、飲料、菸酒、茶水等食品,應當標明品名、計價單位、價格;提供服務並收費的,應標示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對餐飲經營者來說,在訂餐中要向消費者提供準確規範的價格表,供消費者選擇,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的權益和義務,對套餐菜單中未標明主料名稱及計量、單價要進一步確認,避免事後引起紛爭,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如要收取餐巾紙費、小毛巾費等其他費用的,必須事先向消費者明示,在相應的醒目位置予以公開標明並在徵得消費者的同意後才能收費。結賬時,要向消費者提供消費清單。消費者要求出具發票的,應及時準確提供,“尤其是對待像婚宴這類消費者特別講究過程寓意的宴席活動,一定要做好充分準備,確保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做到商品和服務的完整到位。”

當然,對於消費者來說,對待重大宴席預訂,一定要簽訂詳實的合同,及時核實合同履行情況,如發生問題,最好有照片、視頻為證,以便發生糾紛時有效維權。

(原標題《螃蟹“跑”了 燕窩“漏”了 沒單價的婚宴索賠成難題》,原作者陳月丹、金樂佳。編輯樓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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