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斯頓說過:自私是人類萬惡之源。
自私分為兩種,一種是自己的東西不捨得讓其他人用,包括他最親近的人;一種是別人的東西佔為己用,還覺得理所應當。
特別是在婚姻中夫妻雙方就經常會因為對雙方老人不同而引起矛盾,每個人都自私到只為自己的父母考慮,不為對方的父母考慮,只覺得自己的父母是父母,別人家的父母不是父母,最後兩人只能分道揚鑣。
當兩個人結婚以後,是一個家庭,有什麼事一定要商量解決,不能說為了自己父母的利益就損害對方父母的利益。
莉莉和她老公結婚的時候,她老公家裡沒有錢,而莉莉家又只有她一個寶貝女兒,她爸媽就在她結婚前給她買了一套全款房,按理來說這隻屬於莉莉一個人的,是她自己的婚前財產。
後來她老公的爸爸生病了,需要住院治療,莉莉的父母知道縣城裡最好醫院的醫生,給親家就安排去了那個醫院。
由於治病花了不少錢,她老公的父母已經沒有錢了,莉莉的父母也拿出了不少,莉莉兩口幾年的積蓄也花光了,但是還不夠。
後來他老公就想把現在的房子賣了給他爸爸治病,然後他就和莉莉商量這個事,說道:
“老婆,把你爸媽給你買的房子拿去銀行抵押了吧,用錢來救我爸。”
莉莉聽到他這樣說就不樂意了,回道:
“你把房子賣了,我們住哪裡?”
她老公理直氣壯地說道:
“我們可以租房子住啊,如果這樣你都不願意承擔,那你就不是一個合格的妻子。”
莉莉越聽越來氣,對他說道:
“要賣賣你父母的房子去,我是不會同意賣的。”
她老公振振有詞地回道:
“把我父母的房子賣了,以後他們老了怎麼辦?”
莉莉更生氣了,直接回道:
“你就只擔心你父母老了怎麼辦,那我父母老了怎麼辦?去和你父母一起住?”
不管她老公怎麼說,莉莉就是不同意。她老公最後還以離婚來威脅莉莉。
莉莉直接說:
“離就離,誰怕誰啊。”
在生活中其實像莉莉這樣的事情太常見了,這裡我不知道你們對她老公的做法是什麼樣的態度?
他孝順是毋庸置疑的,可是他太自私,自私到損害妻子的利益、損害岳父岳母的利益,甚至不惜以離婚來威脅妻子。為什麼這裡我會說他自私呢?
第一:他選擇賣岳父岳母買給她妻子的房子,而不是賣自己父母的房子。
他自己倒是為自己父母考慮得挺好,可是為岳父岳母考慮過嗎?怕把他父母的房子賣了,到時贖不回來,父母沒有住的;但是把岳父岳母買的房賣了,人家老了怎麼辦?人家可就這麼一個女兒。光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他是一個多麼自私自利的人。
第二:妻子不同意賣房,就以離婚威脅。
遇到事情就以離婚相威脅的男人,一點責任心都沒有。他把父母的房子賣了,可以把父母接過來和他們一起住,可是他非得逼著妻子賣房子,還說莉莉不是一個合格的妻子,在我看來他才是一個不合格的丈夫,當父親生病的時候,沒有想其他辦法,只想著一味地掏空岳父岳母。講道理岳父岳母沒有必要為他父親的病買單。
第三:他是一個不懂得感恩的人。
他岳父岳母也拿出錢來給他父親看病了,而且還幫他找好醫院,一切安排妥當,幫他照顧,他沒有一丁點感恩的意思,在他看來岳父岳母就應該掏空家產治好他父親,可是人家憑什麼?像他這樣的人,以後要靠他贍養,估計都沒有戲。
第四:他是一個沒有上進心的人。
費用不夠沒有自己想辦法,他可以更努力工作,可以去賣血,而不是以離婚來威脅妻子賣房子,像他這樣的人,那個房子抵押了肯定是贖不回來的了。
其實嫁給這樣的男人挺可怕的,沒有感恩的心,自私自利,不思進取,更重要的是沒有責任感,我覺得和這樣的男人離婚是最正確的選擇。
要不然如果把房子賣了,然後他把他妻子拋棄了也不是不可能。
這裡假設如果是莉莉的父母生病了,需要把這個房子賣了,估計他死活都不會同意。這樣的人佔了便宜還賣乖,總覺得自己佔得理所應當,還嫌自己佔得少。
父母把我們養長大不容易,我們應該孝敬父母,可是你不能損害對方父母的利益去達到自己的目的啊?誰還沒有個父母呢?
所以在嫁人的時候一定要看對方的人品,畢竟愛情是短暫的,婚姻是長久的,婚姻想長久,最終還是看人品。
人品好的人,懂得感恩,懂得回報,不管貧窮還是富貴都值得託付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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