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執行人只有工資,沒有其它財產,法院會怎麼強制執行?

Y616388166


這種情況其實不難處理。

凡是有固定工作的被執行人,法院執行局會到單位調查被執行人工資情況,然後製作一個協助執行通知書送到單位,其中會要求單位將工資中的部分或全部劃到法院指定賬戶。

例如某單位一個被執行人,每月工資六千元左右。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單位每月將其中的五千元劃到法院指定賬戶,剩餘的一千元維持其基本生活。

具體在執行中,如果單位不配合執行,法院會視情對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進行罰款拘留。

如果法院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耍小聰明通過單位財務更換工資卡號碼,導致待執行款不能及時劃扣的,法院會追究單位和被執行人的責任。其中,單位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出納會被罰款拘留,單位會被罰款,被執行人會被罰款拘留,責令交出工資款,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在這時候耍小聰明會得不償失。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在實際生活中,絕大多數人是靠工資過生活的,在涉及法院強制執行時,工資是個人財產中的合法收人;執行法院會依執行申請人的申請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摸排,確定只有工資的情況下,是可以只執行工資的。

所以,只有工資,每個月有固定收入,工資本身就是可供執行財產的一種,是可以進行強制執行的。

01

對被執行人的工資進行強制執行主要使用的是扣留和提取的方式

對工資扣留是指執行人員將被執行人的工資收入進行扣壓,控制在單位賬戶或者其自己的銀行工資賬戶下,這個過程中由單位和銀行協助配合完成。這種狀態下,被執行人無法動用自己的工資,目的是給被執行人施加壓力,逼其主動履行債務。這種執行措施是臨時性的,最終還是通過提取的方式來實現執行。

提取,是通過用人單位和銀行的協助對被執行人的工資收入進行提取,直接將工資的一部分按月轉入法院執行帳戶的一種執行方式。申請執行人便可以到法院去申領執行款。

02

對被執行人的工資執行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

雖然被執行人怠於履行生效的判決和裁定,違法在先,但在執行過程中需要為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和撫養家屬的費用,不能全部提取。

被執行人雖有錯,但禍不及家人,在執行過程中法院要考慮人文關懷的因素,為其保留必要的費用,這個費用一般根據當地的人均生活水平進行核算,對扣減了必要生活費用的工資便可以全部扣劃到法院的執行帳戶。

03

申請執行工資的過程中,可以試著申請執行其是否有其他與工資有關的收入

隨著社保體系的健全完善,有工資收入的人大多數都有公積金,養老保險和醫保等其他與工資有關的其他財產收入。

被執行人的公積金,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對公積金進行強制執行,這是被執行人的合法固定財產收入,且按月繳納,數目不小。

養老金,有工資收入的人基本都有養老金,但在執行養老金的過程中,也要注意為被執行人及家屬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

醫保金,目前通常不予以強制執行,醫保是事關被執行人基本醫療的保障,如果強制執行可能會影響被執行人獲得基本的醫療待遇,不符合人文關懷原則。

結語

對被執行人固定的工資和公積金等的強制執行,本質就是讓執行申請人接受一個分期付款執行的方式,執行款如何申領需要和執行法院溝通協商,可以按月支付,通用於支付撫養費、贍養費,對其債權如何申領執行款各地採取的方式不盡統一,申請人儘量和執行法院溝通確定。


悟法析律


“如果被執行人只有工資,沒有其它財產,法院會怎麼強制執行?”

首先被執行人的工資也是可以執行的,其實可執行財產並不是像有些人想的那樣只有房產、車輛、現金存款,還包括股票、基金、債權、著作權等等財產。而被執行人的工資就屬於一種常見的可執行財產。

其次法院在執行被執行人的工資之前,需要由申請執行人提供被執行人的工作單位信息以便於執行,之後法院會向被執行人的工作單位以及銀行發送協助執行通知書,在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的部分工資後,可以執行剩餘部分的工資用於履行被執行人需要履行的債務。


東友律師團


被執行人沒有其他財產,只有工資收入。

根據法律規定,工資收入屬於被執行人的財產,依法可以進行執行。

不過,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所以,該執行還是要執行,但對於工資收入的執行,法院可以通過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被執行人所在的用人單位及銀行,要求配合法院執行工作。

當天執行還是應當但也要考慮個人生存需要以及維護社會穩定需求,不能籠統而直接將全部工資收入都予以凍結執行。如若直接將工資全部執行,那被執行人估計也不肯繼續上班,那最後還是沒錢可執行。至於扣留基本的生活費用,原則上應當根據被執行人的家庭情況去認定,實踐中,必須生活費用可以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收入標準認定。


葉律師


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1、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08條:債務應當償還,暫時無能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人民法院判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而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2、在為被執行人保留生活必須份額後,可以執行其剩餘部分工資。

3、如果在判決之前轉移才產,被發現後,原告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查封、扣押、凍結),之後被發現的,除前面說的措施外,可以拍賣等等,並可能受到處罰。


蝦扯淡0810


不告訴你,免得你掌握方法,逃避執行!


吃盡秋風


留最低生活保障的錢 其他還給被欠的人

法院也是人性化的 不會逼人的


雲南帽子哥


老賴入刑,刻不容緩!


35281369255


我真的好煩躁問這些問題的,幾十歲的成年人了,敢借就要敢還。這一天天的,借錢時候不知道還錢的日子??不知道要連本帶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