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触红线不知止 心无敬畏必受惩

“李俊锋被开除公职,听说还被判刑了!”“是啊,他屡教不改,真是罪有应得……”日前,黔东南州从江县停洞镇财政所原工作人员李俊锋违纪违法案,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这起案件还得从一次群众来访开始说起。

“李书记,前段时间,财政所小李让我把一折通留给他,说帮我去县城改密码,可等我拿回一折通后却发现,卡上的3.39万元危房改造金被取走了。”2018年3月的一天,从江县停洞镇老寨村群众赖某向该镇纪委书记李青反映情况。

听完赖某的反映,李青错愕不已。因为不久前,类似的情况也曾“上演”过。

原来,2015年2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李俊以修改密码等业务办理为由扣留并擅自支取7户群众“一折通”资金2.27万元。因积极主动配合,并及时归还了违纪资金,2017年6月,停洞镇人民政府给予李俊锋记过处分。

“万万没有想到,李俊锋不知悔改,再次走上了违法的‘迷途’,这一次一定要从严从重查处!”李青表示。

随即,停洞镇纪委成立初核组开展核查,通过大量的走访核实,掌握了李俊锋扣留多名群众“一折通”并擅自支取资金的证据。

“因为工作便利,我知道了哪些群众获得危房改造补助金,便以帮助办理业务为由扣留群众“一卡通”并擅自支取。”“我并不想将他们的钱占为己有,只是借出来救急,周转一下,等过段时间就还给他们。”面对调查,李俊锋承认违纪事实,并打算“故伎重演”争取组织的宽大处理。

“在支取群众资金前,你是否征求过群众意见?”“你在已经受过处分的情况下,再次知法犯法,行为如此恶劣,已涉嫌犯罪。”调查组不再给李俊锋狡辩的机会。

经查,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俊锋先后支取9户群众存款15.1万元用于个人支出。最终,因犯盗窃罪,李俊锋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2019年11月,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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