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连砸两辆警车还打伤路人,家人:他精神病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郝洪伟 记者 曹锋)在派出所门口,一男子用锤子连砸两辆警车。在此之前,他还无故用砖头将一名路人打伤。然而,依照法律,男子却不负刑事责任。他为何如此嚣张?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12月16日,经扬州市江都区检察院申请,江都法院对这名精神病患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男子连砸两辆警车还打伤路人,家人:他精神病

△戴某年迈的母亲出庭,对检方意见并无异议。视频截图

2019年9月14日早晨8点多,江都区宜陵镇宜陵中心派出所对面,一商户老板正在准备营业,突然听到外面有玻璃破碎的声音。他看到,一名男子拿着锤子猛砸停在派出所门前的警车玻璃。

男子先砸坏两扇车窗,又砸烂警灯。很快,他又跑到另一辆警车前,用锤子猛砸警灯。砸到第二下的时候,锤头被甩到灯罩里,男子的手因惯性打在破碎的灯罩上,受伤流血。随后,男子被派出所工作人员制服,并送至医院治疗。

警方后来发现,男子在砸警车之前,还将一名无辜路人打伤。路人小王(化名)介绍,当时他在一处高架桥桥洞下面等人,坐在电动车上玩手机。这名男子骑一辆电动车突然停在他前面,看了他一眼,然后就从电动车上拿一块砖头向他冲过来,一边走一边嘴里还骂骂咧咧。

小王并不认识这个人,赶紧下车逃跑,跑了五六米就被追上。他被男子推倒在地,手臂都摔破了。爬起来之后,这男子又抓住他的衣服撕扯,然后又把他推倒在地。男子骑坐在他后背上,用砖头拍了他后脑勺一下,砖头拍成了两半,随后才骑电动车离开。

警方调查得知,男子戴某原来是精神病人,今年38岁。戴某称,当天他殴打路人,只是因为“看他不顺眼”,后来砸警车也是因为“突然心情不好”。

经医院鉴定,戴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处于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而被他打伤的小王面部多处受伤,属轻微伤。被损坏的警车警灯、车窗等物品,损失价格为2950元。

考虑到戴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11月,江都区公安局向江都检察院提出强制医疗意见。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戴某实施寻衅滋事的行为,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当对其强制医疗。

12月16日,江都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戴某的父亲中风瘫痪,其母年老,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家庭经济困难,几无收入来源,无力支撑其精神疾病的治疗费用。其家属对检方的意见并无异议。法院于是作出决定,对被申请人戴某强制医疗,作案工具锤子一把予以没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