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連砸兩輛警車還打傷路人,家人:他精神病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郝洪偉 記者 曹鋒)在派出所門口,一男子用錘子連砸兩輛警車。在此之前,他還無故用磚頭將一名路人打傷。然而,依照法律,男子卻不負刑事責任。他為何如此囂張?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12月16日,經揚州市江都區檢察院申請,江都法院對這名精神病患者作出強制醫療的決定。

男子连砸两辆警车还打伤路人,家人:他精神病

△戴某年邁的母親出庭,對檢方意見並無異議。視頻截圖

2019年9月14日早晨8點多,江都區宜陵鎮宜陵中心派出所對面,一商戶老闆正在準備營業,突然聽到外面有玻璃破碎的聲音。他看到,一名男子拿著錘子猛砸停在派出所門前的警車玻璃。

男子先砸壞兩扇車窗,又砸爛警燈。很快,他又跑到另一輛警車前,用錘子猛砸警燈。砸到第二下的時候,錘頭被甩到燈罩裡,男子的手因慣性打在破碎的燈罩上,受傷流血。隨後,男子被派出所工作人員制服,並送至醫院治療。

警方後來發現,男子在砸警車之前,還將一名無辜路人打傷。路人小王(化名)介紹,當時他在一處高架橋橋洞下面等人,坐在電動車上玩手機。這名男子騎一輛電動車突然停在他前面,看了他一眼,然後就從電動車上拿一塊磚頭向他衝過來,一邊走一邊嘴裡還罵罵咧咧。

小王並不認識這個人,趕緊下車逃跑,跑了五六米就被追上。他被男子推倒在地,手臂都摔破了。爬起來之後,這男子又抓住他的衣服撕扯,然後又把他推倒在地。男子騎坐在他後背上,用磚頭拍了他後腦勺一下,磚頭拍成了兩半,隨後才騎電動車離開。

警方調查得知,男子戴某原來是精神病人,今年38歲。戴某稱,當天他毆打路人,只是因為“看他不順眼”,後來砸警車也是因為“突然心情不好”。

經醫院鑑定,戴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處於發病期,無刑事責任能力。而被他打傷的小王面部多處受傷,屬輕微傷。被損壞的警車警燈、車窗等物品,損失價格為2950元。

考慮到戴某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11月,江都區公安局向江都檢察院提出強制醫療意見。檢察院審查後認為,戴某實施尋釁滋事的行為,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公私財物,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經法定程序鑑定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應當對其強制醫療。

12月16日,江都法院對此案進行開庭審理。戴某的父親中風癱瘓,其母年老,無力履行監護責任,家庭經濟困難,幾無收入來源,無力支撐其精神疾病的治療費用。其家屬對檢方的意見並無異議。法院於是作出決定,對被申請人戴某強制醫療,作案工具錘子一把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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