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物中心開店,這“4點”要重點關注!避免深陷“雷區”

商業屆流傳一句話:“人流量”象徵著財富!人流量越大的地段,其商鋪價值越高,對應的租金也越昂貴,相比社區底商,購物中心可謂是人氣較為集中的商業體,不少實體店老闆在購物中心賺得“盆滿缽滿”!在“現金流”盛行的社會,在購物中心開店有多重選擇:租賃;購買;聯營。其中最多的是“租賃”和“購買”兩種方式,目的都是為了通過經營賺取利潤,在購物中心內開店應該注意什麼呢?

一個朋友加盟了一家童裝品牌店,打算開在購物中心裡面,由於購物中心所處的地段人流量較大,想著未來會有較高的增值空間,正常情況下購物中心均是以“租賃”的方式入駐進去,但是這個開發商一邊“招商”,另一邊也在銷售商鋪,通過“返租”方式實現購物中心“三方”關聯:業主;運營方;商家。如若她自己購買,便可以從中節省不少“成本”!對他來說購買的吸引力並不小。

在購物中心開店,這“4點”要重點關注!避免深陷“雷區”

先看看購物中心的運作模式:

第一種是自持物業,投資方從拿地、規劃報建、招商運營等階段均由自己獨立完成,並且不對外銷售,對購物中心擁有絕對控股權,這類購物中心發生在商業地產發展“前期”。例如北京的高端購物中心主要以港資、外資為主,在那個時代外資、港資更為富足,使得如萬達廣場這樣的知名品牌在一線城市也很少有蹤跡,隨著一線城市的經濟不斷增長,商鋪一直保持著高速“增值”過程,增值的商鋪誰希望將它賣出去呢?並且將商鋪“打散”賣出,會增加運營負擔,不便於運營管理,達到需要變賣資產的地步時通常“打包”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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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是輕資產運營,由開發商投資建設主體,運營方提供品牌與之合作,職責分工、利益分配明確,雙方形成互補。這種模式出現在商業地產發展中後期,在三四線城市比較明顯。比如在某些城市中,開發商自身不具備購物中心招商、運營管理經驗,通過招商與品牌運營方達成合作,約定在一定期限內購物中心的商鋪由開發商的自持,達到一定時限後再進行銷售,具體根據雙方合約協定,當然也存在一邊銷售一邊招商的情況,這種模式對投資者而言既有風險又有“利”可圖,風險在於運營管理失當時容易導致資金鍊斷裂,利益在於通過合理的品牌運作,可以提升商鋪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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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購物中心的模式“演變”過程可以看出:市場瞬息萬變,只有特近市場需求才能站穩腳跟,從自持到輕資產運營,購物中心所面臨的風險得以弱化,“壟斷”現象也將會不斷減少!

在購物中心開實體店,應該注意什麼?

(一)、判斷開發商以商鋪銷售為主還是運營管理為主?

開發商作為“商人”,在商言商,以賺錢為主,無論是物業以自持還是銷售,都是為獲得更高利潤。以銷售為主的購物中心容易忽略後期的運營管理,特別是在開發商賣掉商鋪後,對後續的營銷推廣、宣傳得不引起重視。例如一位朋友在四線城市買了一套市中心的商鋪,屬於小型購物中心,在前幾年商鋪“搶手”之時銷量較好,跟第三方運營管理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後,全權由商管公司運作,把控返租與商家租金對運營方來說是一個“棘手”的問題,租金標準太低業主難以接受,租金標準太高商家又難以承擔,雙方在沒有達成共識的前提下,商管公司往往“騎虎難下”,一方面每個月有固定的人員開銷,另一方面需要快速讓購物中心搶佔市場份額,商家不進場時,最終妥協的往往是業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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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屬於自己招商運營還是與知名品牌購物中心聯合招商運營?

當一個開發商自己招商運營時,一般情況缺乏成熟的運營管理經驗,而與知名品牌購物中心聯合打造時,其面臨的投資風險相對較低,只是自主招商運營的購物中心內的商鋪具備價格優勢,輕資產運營模式耗資更多,羊毛出在羊身上,投入的資金最終都會體現在商鋪銷售單價中來,所以投資者面臨這種情況時付出的購買成本更高。同時以輕資產模式運行的購物中心在物業格局上有一定的侷限性,一方面物業結構由前期開發商決定,後續入場改造費用較大;另一方面將商鋪價值提高不一定符合市場消費水平,使得投資的硬件設施難以在商鋪出售中得以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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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購物中心內的業態佈局是否符合當下市場需求?

業態佈局是商業地產最為重要的環節,前期市場調研分析、中期業態佈局落位、後期業態調整都是購物中心“操盤”重點。一個城市中的購物中心所面對的消費人群是“高端”還是“大眾化”決定購物中心裝修檔次,同時在招商方向也需要以市場形態為主體。例如在一個貧困縣打造一個奢侈品購物中心顯然不符合市場現狀,這也是為什麼一線城市的購物中心以奢侈品為主,而一般城市的購物中心則以“大眾化”消費人群為主!業態佈局關乎購物中心運營的好與壞,不精準的業態定位對“租賃”和“購買”均不利,後續調整也會產生更高的費用,畢竟實體店不比得網店,投入的裝修“因地制宜”,難以隨意更改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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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商鋪投資回報率是否“穩定”?

投資者在投資購物中心商鋪時,最為擔心的是租金不夠“穩定”,正常情況下年投資回報率能夠達到6%已然不錯,有的購物中心為了提升投資回報率,一邊以高租金出租給商家,一邊又給商家較長的免租期,其中有的不乏長達幾年的免租期,隨著時間推移,商家能否承擔起後期租金價格便是一個未知數。這個時候“租賃”則比“購買”更加有利,在於前期可以享受開發商的“免租”扶持,如果實在想購買商鋪投資,可以考慮跟開發商協商“以租代售”,一方面可以減輕前期壓力,另一方面可以通過時間驗證商鋪投資性能是否良好。

瞭解更多“以租代售”模式,可在今日頭條內搜索“以租代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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