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蘿蔔章冒充行長騙40多億,銀行就這麼好騙?

拿蘿蔔章冒充行長騙40多億,銀行就這麼好騙?

利用蘿蔔章騙過銀行盜取鉅額錢款的事屢有發生,蘿蔔章就這麼好使嗎?

撰文 | 陳大柴

出品 | 熱浪財經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則刑事判決書,又揭露了一起利用蘿蔔章盜取鉅額資金的事件。

拿蘿蔔章冒充行長騙40多億,銀行就這麼好騙?

判決書顯示,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被告人洪虎良、魯萬雯夥同倪某,使用空殼公司虛構貿易背景、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商業承兌匯票或使用其他公司出具的商業承兌匯票,用偽造的銀行業務文件與蘿蔔章對匯票進行編造。

這起案件背後,靠著一個蘿蔔章,一位“假行長”,不法分子僅僅8個月時間從多家銀行,通過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轉貼現方式套取資金超過40億元。

“蘿蔔章”一般是指被偽造的印章,也就是說未辦理審批手續、私自刻制的公章均屬於蘿蔔章。由於造假技術升級,近年來因蘿蔔章引發的金融風險層出不窮。

蘿蔔章騙40億被判刑

商業承兌匯票是指收款人開出經付款人承兌,或由付款人開出並承兌的匯票。使用匯票的單位必須是在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法人,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而且匯票經承兌後,承兌人便負有到期無條件支付票款的責任,同時匯票可以向銀行貼現,也可以流通轉讓。

拿蘿蔔章冒充行長騙40多億,銀行就這麼好騙?

貼現則是收款人將未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後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按票面金額扣去自貼現日至匯票到期日的利息以將剩餘金額支付給持票人。商業匯票到期,受讓人憑票向該匯票的承兌人收取款項。在具體套取資金過程中,洪虎良、魯萬雯夥同倪某利用浙江民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蕭山瓜瀝小微企業專營支行(簡稱民泰瓜瀝支行)名義以蘿蔔章、虛假材料等方式將商業承兌匯票貼現並轉讓,騙取其他銀行票據貼現款共計人民幣44億元,造成實際損失25億元。據一審刑事判決書,被告人魯萬雯犯票據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洪虎良犯票據詐騙罪、騙取貸款罪等,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1.5萬元;而民泰瓜瀝支行第一任行長倪某則被另案處理。關於蘿蔔章的騙術,此前還發生過徽商銀行一行長私刻蘿蔔章賣10億假理財產品;浙江省寧波市一家貿易公司,七年時間利用假章假材料騙取某股份制銀行貸款逾33億元;廣發銀行惠州分行員工與僑興集團人員內外勾結、私刻公章、違規擔保案件,涉案金額約120億元。

假冒行長很關鍵

在這起票據詐騙案中,不僅僅靠蘿蔔章,民泰瓜瀝支行原行長倪某也很關鍵。判決書顯示,倪某在2013年初負責民泰瓜瀝支行的籌建工作,期間倪某陸續借款8000餘萬元給朋友做資金轉貼生意,然而後來因為資金無法迴流產生了資金缺口。因為洪虎良是倪某貸款客戶,倪某在2014年7月告訴洪虎良自己有資金困難,但洪虎良說他自己也有資金短缺問題。無奈之下,洪虎良與倪某商議一起做商業承兌匯票轉貼業務,並將魯萬雯介紹給他,洪虎良稱魯萬雯有很多銀行資源,能協助解決資金問題。過了三個月,由於編造材料的需要,洪虎良跑到倪某辦公室把民泰瓜瀝支行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金融許可證、銀行公章文本的複印件等拍照留檔。不久後,洪虎良讓朋友在一家圖文店私刻民泰瓜瀝支行的匯票專用章和收訖章,對倪某稱民泰瓜瀝支行的營業執照等基礎材料也均已準備好,以後做商業匯票業務要用到。一切就位後,魯萬雯也聯繫好了一家銀行,可以開立同業賬戶,過幾天要上門核實,讓倪某負責接待。果然沒過幾天,上海金山惠民村鎮銀行的工作人員來到民泰瓜瀝支行,並拿出《開戶確認書》讓倪某簽字,該文件上加蓋了假的民泰瓜瀝支行的公章。然而在這時候,倪某的行長之位卻遭到危機。2015年年初,倪某因為放貸問題被派到分行上班,之後又因發現民泰瓜瀝支行違規問題突出,貸款大量逾期等,浙江民泰商業銀行決定給予倪某撤職處分,處分期限24個月。值得一提的是,為了保證票據詐騙順利進行,這個被撤職的行長,依然冒充現任行長到處與其他銀行工作人員洽談。洪虎良經常安排倪某去見票據中介或其他銀行的人員,倪某隻要表明自己是民泰瓜瀝支行的行長即可,具體業務由洪虎良、魯萬雯負責。直到2015年11月,因發現倪某存在違規放貸問題,並且其曠工時間長、違反勞動紀律,浙江民泰商業銀行杭州分行決定給予倪某開除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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