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一男子殺死親哥哥,40餘位村民聯名請求輕判,法院判了8年有期徒刑, 你怎麼看?

一溪綠水


長沙男子殺死自己的親哥哥,40餘位村民聯名請求輕判,法院判了8年有期徒刑。

乍一看這標題,心裡陡然就生出一股憤慨:法不容情,40餘名村民聯名請求輕判,法院就可以輕判?殺人致死的案件,居然只判有期徒刑8年?

待看完整篇文稿,才明白原來是兄弟間因糾紛失手殺人,且失手殺人者有投案自首的情節,法院判處罪犯有期徒刑8年是基於其犯罪性質和悔罪態度以及投案自首的情節而做出的,並不是因為40餘位村民聯名請求輕判而產生的結果。

法不容情,這是每一個法律人所必須守護的法律精神。罪與非罪,罪重與罪輕,是由犯罪性質和犯罪所造成的社會危害、社會影響來判斷的,量刑標準是用刑法來衡量的,決不會因為“求情”而左右法院的判決。

我們經常在網絡上看到某些水軍對某一公眾事件的聲援與吶喊,試圖通過這種網絡暴力來干擾司法公正,這種行為顯然是不理智的。當然,對於司法中存在的某些弊端我們有責任有義務呼籲司法部門予以糾正,但應當通過正當的途徑來解決。

回到主題,兄弟間因為合夥做生意而產生糾紛,本來就應該通過法律來解決問題。但兄弟間卻採取了“私了”這種方式,問題解決不徹底,留下再次發生糾紛的隱患。試想,如果當初兄弟間通過法律判決弟弟退出股份,明確了受害者(哥哥)有自主經營權和重新擴股權,那麼弟弟就不會在看到原股東在給哥哥幫忙而誤認為是哥哥再次與原股東合作故意踢開自己,這個悲劇就可以避免。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因為利益而產生許多矛盾。這其實很正常,問題在我們要如何去處理矛盾。當矛盾已經不是人情能解決了的時候,走司法途徑才是最好的選擇。


寶慶山人有話


這么多村民幫他說話l,照正常的處理,應該是殺人償命了,有這麼多村民幫他去求情,這肯定裡面有些冤屈,受害者而且還是她的親哥哥,也許他是受到逼迫,無奈才下毒手,這裡面肯定是有些恩恩怨怨,前因後果,這對他家裡來說,也許失去了兩位親人,一般確實難以承受,這就是一個教訓,今後不管有什麼問題都應該報警,由公安局來處理,因為我們是一個法制的國家,你殺了人,大家為你求情,有些東西符合情理,有情可原,但是它是違法,違法了就要追究法律責任,人人平等


法能265


按照常理殺人絕對不會只判刑八年的,這個問題中說四十多村民為殺人犯求情,法院判刑八年。

其實你這個問題有誤導讀者的嫌疑,讓人以為殺人才判刑八年是因為村民求情,這個提問方式極不恰當。

第一,法不容情,如果真的故意殺人,多少人求情也不會輕判,不管這個殺人犯以前是多麼善良的人。

第二,既然法院輕判殺人犯肯定是有法律依據和考量的,並不是說殺人必定重判,這要看當時殺人的所處的環境,如果是自衛殺人或者是過失致人死亡等因素一半不會重判。

重點再說一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殺人犯再多的人求情也不會輕判,法不容情不是說說而已。


輝哥流浪記


這個視頻我也看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法院考慮到年邁的父母所以才親判,你說有什麼事情不能好好的商量況且還是親兄弟。老話說的好打虎親兄弟呢?判你8年已經是天大的恩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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