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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债!
拘禁!
塑料袋套头!
暴力殴打!
喷辣椒水!
......
这些你以为在电视上才能看到的情节,
其实,
也有可能在我们身边上演。
近日,
思明法院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2015年8月至12月间,包某经他人介绍认识陈某华,并先后四次共计借款50万元给陈某华,扣除“砍头息”等费用后,陈某华实得人民币42万元。后陈某华陆续还款28万元。
为了逼迫陈某华还款,2016年2月,包某经与黄某育(另案处理)协商后,指使倪某才、黄某辉等人一起将已被黄某育等人控制、拘禁在某酒店的陈某华带至东坪山上一处空地逼债。
其间,包某动手殴打陈某华,并将陈某华打倒在地,倪某才用塑料袋将陈某华头套住,并用矿泉水泼陈某华,还逼迫陈某华写还款计划,得手后再将陈某华交还给黄某育等人控制。
2016年3月8日,包某指使被告人倪某才、黄某辉、兰某加等人到陈某华住处,通过大声喊叫、拉电闸、喷辣椒水等手段讨债。在陈某华家人报警后,还在派出所门口守候陈某华,并在陈某华离开派出所后继续进行跟踪。
2016年3月10日,包某等人在跟踪陈某华过程中,发现跟踪错误,便通过黄某育一方人员获取陈某华位置,伙同黄某育等人在途中将陈某华搭乘的滴滴快车逼停,直到陈某华报警才脱离控制。
2016年4月,包某指使倪某才、黄某辉持事先逼迫陈某华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先后入住陈某华家中,时间长达十余日。
非法拘禁
寻衅滋事
非法入侵住宅
......
除了以上违法行为外,
包某等人还通过“套路贷”实施诈骗,
为了讨债,
还殴打他人、
打砸他人物品等。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针对包某集团的违法犯罪活动
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
由包某、黄某辉、倪某才、兰某加等
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获取非法利益
专门从事非法放贷以及“软暴力”讨债活动,
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
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细数包某集团四宗罪
包某、兰某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
骗取他人钱财,
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包某、黄某辉、倪某才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包某、黄某辉、倪某才、兰某加
滋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正常生活,
情节恶劣,
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包某、黄某辉、倪某才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包某犯诈骗罪、犯非法拘禁罪、犯寻衅滋事罪、犯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二.被告人兰某加犯诈骗罪、犯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三.被告人倪某才犯非法拘禁罪、犯寻衅滋事罪、犯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四.被告人黄某辉犯非法拘禁罪、犯寻衅滋事罪、犯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对于这种影响正常社会秩序,
造成恶劣影响的恶势力行为,
判得好!
不过,
如果遭遇恶势力,
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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