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演愈烈!信阳物业和业主矛盾年底大爆发,看完扎心了

怒浪狂翻海底事,石破终可震苍天。翻江倒海云水怒,业主维权难上难!

信阳房产网讯 最近信阳楼市乱象丛生,死灰复燃的市场,接踵而至的开盘,超乎寻常的房价,口若悬河的销售,晕头转向的购房者,如此混乱的局面,令人黯然神伤。除此之外,近些日子维权事件更是层出不穷,业主集体反抗,物业难辞其咎,真真假假,是是非非,今天灵风就来聊聊物业和业主的那些恩怨情仇。


话说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求,深圳市对房地产业提出了“谁开发,谁管理”和“建好一片,管好一片”的要求,于是深圳市第一家涉外商品房管理的专业公司——深圳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成立。可以看出,物业管理的初衷还是不错的


2018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9.6%,这意味着近六成的人在城镇居住,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小区便成为市民生活的基本空间。小区出现矛盾在所难免,但日积月累的小问题,加上没有得到有效的管理,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纠纷终将爆发。相对于组织而言,个人的力量始终有限,这在小区矛盾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用一辈子的积蓄买套房,再花钱请物业来折腾自己!这句话体现了多少业主的无奈。

愈演愈烈!信阳物业和业主矛盾年底大爆发,看完扎心了

我们来列举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矛盾焦点,不够全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补充,也能让更多人引以为鉴。


一、停车收费混乱,管理不够规范

小区的停车问题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了。今年信阳有个小区的物业擅自下发通知, 对进入小区的部分车辆计时收费,每小时收费为10元,业主在此之前未接到物业的通知。有业主认为,这就是为了强迫业主们购买车位。物业则表示,小区外来车辆众多,乱停乱放现场严重。最终小区物业撤回这个通知。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小区不买或不租车位,不让私家车进入小区,还有的小区停车位被物业用水泥、砖头“圈”起不让停车。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合同内约定费用可以收取,但不得向业主收取其它额外费用。


二、物业费随意上涨,业主无可奈何

在前期,信阳不少楼盘为了提高竞争力,销售人员会向购房者承诺较低的物业费。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中,又私自抬高物业费,业主因为不能参与其中,面对“霸王条款”只能被动接受,保障自己合法权益很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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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区公共资产被滥用谋利,且收支不明

小区内有些属于业主共有的资产,物业公司经常在业主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获取收益,且支出去向不明。例如小区大门的停车杆和门禁上有各式各样的广告;绿地旁的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着各种活动;电梯内部小卡片的广告轰炸等等。

小区共用部位出现商业广告已铺天盖地,但这些收益究竟该何去何从,大多数业主并不知情。每年的这些费用可不是个小数目,但一直被众人忽视。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物业),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四、水电费代收惹人议,未能便民反而“坑民”

水电费代收的初衷是服务为民,方便业主,但信阳部分小区的物业存在失职或者滥用收费权力,引发不少矛盾。比如有的小区收到水电费后私自占用,导致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对小区停水停电;有的小区将水电费和物业费捆绑一起,用此方式催缴物业费。


五、公共基础设施迟迟不维修

公共设施的正常维护,是物业不可推卸的责任,但真正能做到的小区寥寥无几。别的不多说,光电梯问题就能反映小区物业的责任心。电梯关乎安全,但经常出现故障,有的小区物业经常不闻不问,向其反映依然推脱。每年的维修基金究竟用到哪了呢?


以上五点最为常见,信阳也出现不少典型的例子,面对纠纷,业主如同案板上任其宰割的羔羊,一刀也是死,两刀也是亡。买房本就不易,维权难于登天。物业公司如果继续一意孤行,终将不得人心。大家对自己小区的物业有何看法呢?可以在下方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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