愈演愈烈!信陽物業和業主矛盾年底大爆發,看完扎心了

怒浪狂翻海底事,石破終可震蒼天。翻江倒海雲水怒,業主維權難上難!

信陽房產網訊 最近信陽樓市亂象叢生,死灰復燃的市場,接踵而至的開盤,超乎尋常的房價,口若懸河的銷售,暈頭轉向的購房者,如此混亂的局面,令人黯然神傷。除此之外,近些日子維權事件更是層出不窮,業主集體反抗,物業難辭其咎,真真假假,是是非非,今天靈風就來聊聊物業和業主的那些恩怨情仇。


話說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隨著房地產市場發展的需求,深圳市對房地產業提出了“誰開發,誰管理”和“建好一片,管好一片”的要求,於是深圳市第一家涉外商品房管理的專業公司——深圳物業管理公司正式成立。可以看出,物業管理的初衷還是不錯的


2018年末,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59.6%,這意味著近六成的人在城鎮居住,作為城市社會的基本單元,小區便成為市民生活的基本空間。小區出現矛盾在所難免,但日積月累的小問題,加上沒有得到有效的管理,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糾紛終將爆發。相對於組織而言,個人的力量始終有限,這在小區矛盾中體現得淋漓盡致。

用一輩子的積蓄買套房,再花錢請物業來折騰自己!這句話體現了多少業主的無奈。

愈演愈烈!信陽物業和業主矛盾年底大爆發,看完扎心了

我們來列舉幾個比較有代表性的矛盾焦點,不夠全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補充,也能讓更多人引以為鑑。


一、停車收費混亂,管理不夠規範

小區的停車問題引發的糾紛比較常見了。今年信陽有個小區的物業擅自下發通知, 對進入小區的部分車輛計時收費,每小時收費為10元,業主在此之前未接到物業的通知。有業主認為,這就是為了強迫業主們購買車位。物業則表示,小區外來車輛眾多,亂停亂放現場嚴重。最終小區物業撤回這個通知。

類似的情況還有很多,比如小區不買或不租車位,不讓私家車進入小區,還有的小區停車位被物業用水泥、磚頭“圈”起不讓停車。

根據《河南省物業管理條例》規定,合同內約定費用可以收取,但不得向業主收取其它額外費用。


二、物業費隨意上漲,業主無可奈何

在前期,信陽不少樓盤為了提高競爭力,銷售人員會向購房者承諾較低的物業費。但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合同》中,又私自抬高物業費,業主因為不能參與其中,面對“霸王條款”只能被動接受,保障自己合法權益很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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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區公共資產被濫用謀利,且收支不明

小區內有些屬於業主共有的資產,物業公司經常在業主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況下,利用其獲取收益,且支出去向不明。例如小區大門的停車杆和門禁上有各式各樣的廣告;綠地旁的LED顯示屏上,滾動播放著各種活動;電梯內部小卡片的廣告轟炸等等。

小區共用部位出現商業廣告已鋪天蓋地,但這些收益究竟該何去何從,大多數業主並不知情。每年的這些費用可不是個小數目,但一直被眾人忽視。

《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物業),應當在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以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四、水電費代收惹人議,未能便民反而“坑民”

水電費代收的初衷是服務為民,方便業主,但信陽部分小區的物業存在失職或者濫用收費權力,引發不少矛盾。比如有的小區收到水電費後私自佔用,導致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對小區停水停電;有的小區將水電費和物業費捆綁一起,用此方式催繳物業費。


五、公共基礎設施遲遲不維修

公共設施的正常維護,是物業不可推卸的責任,但真正能做到的小區寥寥無幾。別的不多說,光電梯問題就能反映小區物業的責任心。電梯關乎安全,但經常出現故障,有的小區物業經常不聞不問,向其反映依然推脫。每年的維修基金究竟用到哪了呢?


以上五點最為常見,信陽也出現不少典型的例子,面對糾紛,業主如同案板上任其宰割的羔羊,一刀也是死,兩刀也是亡。買房本就不易,維權難於登天。物業公司如果繼續一意孤行,終將不得人心。大家對自己小區的物業有何看法呢?可以在下方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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