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公安机关如何预防和治理毒驾

毒驾危害大,严查不手软!这句简短的宣传标语,背后是无数家庭破碎受毒驾所害的血泪故事。一个新名词“毒驾”,近年来出现在人们的视野里。毒驾是指仍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吸食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通常是指吸食毒品或者兴奋剂以后的驾驶行为,毒驾危险更甚于酒驾。毒驾这个带有严重犯罪色彩的名词,背后代表着无穷无尽的危险,日益严重的毒品问题已然成为全球性的灾害,毒品的泛滥直接影响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在这大前提背景下毒驾已成为不能懈怠的道路交通安全新威胁。笔者现结合该热点问题,浅淡基层公安机关如何通过多项举措预防治理毒驾。

毒驾的多层面危害

毒驾的社会危害。毒品加驾驶等于酒驾,毒品危害之大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是毒驾却是个新名词,虽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走进人们的视野,造成的后果也及其严重,但是广大人民群众想起交通犯罪,通常会首先想起酒驾这个钉子户。其实毒驾危害远远大于酒驾!因其潜伏期长、爆发性大等致命特性,毒驾的引发的事故往往不会有前兆,一经发作往往会造成人员伤亡。毒品比酒精更容易麻痹人的神经,具有严重的致幻效果,对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存在巨大的威胁,未知或者不熟悉的事物总是让人恐惧,更容易造成社会恐慌。曾有专家学者研究过毒驾的危害性具体有多大,得出结论吸食毒品后,吸毒者会立刻变成“另外一个人”总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在性格方面突变为暴力好斗、暴躁易怒;在身体方面出现四肢不受控制、出现手脚发抖现象,在精神方面会处于极度亢奋,甚至出现兴奋、妄想、幻觉,这会导致身体不受控制及大脑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能力,更甚者当吸毒患者开车时,方向感、距离感都会错乱,极大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而且据权威研究测试表明,当处于“毒驾”时,人的反应会低于正常时的21%,要知道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低12%,已经对道路交通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产生极大威胁,可以清楚得出毒驾的社会危害性之大了。近年来,毒驾发生事故的数据虽然总体来看低于酒驾,但是一旦发生事故,疯狂程度及其危害极大。

毒驾的家庭危害。凡亲属中有吸毒者的人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便家不成家更甚至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最终下场荒凉。因为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在破坏着自己的家庭,有多少原本幸福美满、令人羡慕的家庭,因家庭成员吸毒而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的情景。而毒驾更是在毒品上成长的恶魔,当吸毒者驾车出行,却因毒瘾发作导致身体不能自控、精神反映迟钝等原因所造成交通事故时,往往造成不止一个家庭破碎,更会让出行的无辜群众受到吸毒者的侵害而造成另一个家庭受到伤害,甚至造成家破人亡。在互联网上搜索毒驾这个关键词,就会发现“毒驾”越来越多的出现人们的视野里,根据近年交通管理大数据表明,毒驾的发生率在逐年上涨,这是非常恶劣的现象。即使毒驾相对于其他交通违法行为而已所占百分比较小,但前提在于毒驾相对于其他违法犯罪还是较为少见的,还因毒驾的违法隐蔽性导致查处难度极大。每当出现一起毒驾案例往往背后代表着又有一个或多个家庭正在受到难以言说的伤害。

毒驾的自身危害。毒驾是建立在毒品之上的驾驶行为,吸毒会造成人的身体与精神收到极大的危害,上瘾之后难以戒断,容易造成身体依赖和心理依赖。近年来多起毒驾的发生,原因是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毒瘾发作,难以自控最终造成事故的发生,导致造成伤亡。有时候一起毒驾事故的发生,轻则受伤,重则伤亡。毒驾的自身危害在于,不仅是毁掉的是自己的事业和身心,背后更是毁掉了自己原本幸福的家庭。

毒驾产生的主要原因

违法成本低。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能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对毒驾驾驶人处以20元至200元罚款,并依据139号令第七十七条规定注销其驾驶证;对其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移交禁毒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以行政拘留或并处罚款;同时依据《禁毒法》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由公安机关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总体而言,我国对“毒驾”行为的处罚力度偏低,法律位阶过低。此外,由于目前“毒驾”尚未入刑,对于发现的“毒驾”行为,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只能以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即“不肇事不担刑责”,无法有效遏制和打击“毒驾”行为。

查处难度大。目前吸毒检测的方式主要有唾液、尿液、血液、毛发检测四种,四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唾液检测需用时3-4分钟,但其检测时效性短,只能判断驾驶人在最近数小时之内是否吸毒。而尿液检查不仅需要特定的场所采集尿液,费用每人每次20元左右,且每次检测时间长达10分钟,如在路面检查将会造成严重交通拥堵;对于血液和毛发检测,每人每次检测费用高达数百元,且需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相比较而言,唾液检测的用时最短,最为快捷方便,但目前我们在单警装备中并未配备有唾液检测工具。因此,相比酒驾醉驾检查而言,毒驾现场检查有成本过高、效率过低、过程繁杂等诸多问题,及时查处的难度很大。

存在侥幸心理。不同于酒驾,毒驾并无明显的气味和面部特征方便判断。在交通管理实践中,毒驾没有酒精呼气测试仪、酒安测试仪等高效便捷的筛查仪器可供初步检测,交警无法凭借肉眼识别判断驾驶人是否吸毒。吸毒人员大多也非常了解公安机关在例行检查中的弊端,因此敢铤而走险。同时,在驾驶证申领这道关口上,医院体检没有针对性地对申请人进行吸毒检测,仅仅是申请人自行填报是否有吸毒史;交通管理部门受信息平台的局限对驾驶证申请人是否有吸毒史也不能准确掌握。因此,在监管上手段的缺乏,也助长了吸毒人员的侥幸心理。

加强毒驾管理的对策

结合高新科技查处毒驾。应吸收国外先进查处毒驾经验及制度,引入高科技技术人才,引进高新查处毒驾科技,全力打击毒驾。建议禁毒局进一步加大研发力度,解决唾液、尿液检测器材成本高、检测效率低问题。同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足量向一线执法单位配发毒品唾液检测设备,保障路面民警能够现场及时快速初筛检查毒驾嫌疑人员。

在顶层设计上提高毒驾处罚力度。一是借鉴美国、新加坡等国家的经验做法,对“毒驾”专门设定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罚款数额;在处罚幅度上实行累进加罚制度;增加吊销驾驶证的资格罚,并明确戒除毒瘾后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对拒绝接受毒品测试的行为,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实施强制检测措施。二是借鉴“醉驾入刑”经验,在公安机关健全了“毒驾”查处协作机制,并完善了吸毒快速检测技术和检验程序,具备了高效准确筛查、鉴定“毒驾”行为的条件基础上,继续推动“毒驾”入刑,提高毒驾违法成本和法律震慑作用。

毒驾的警示宣传教育。为从根源杜绝毒驾的威胁,交管队伍应加大力度关于毒驾的宣传教育,在线上线下全方面、多举措的进行宣传,线上方面通过双微平台微信、微博等媒体大数据平台,线下方面在城区通过执勤岗亭、处违大厅、各服务窗口等方式实地宣传。面向社会公众,通过多方位宣传,使人民群众耳濡目染,深切了解毒驾的危害,从心底拒绝毒驾,建立健全社会的心理预防机制,真正做到从根源中杜绝毒驾的萌芽,起好社会宣传的作用。同时加强毒驾的学校宣传,学校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这三观的重要养成阶段,因此毒驾的学校预防属于重点部分。在学校预防部分,交管部门应加强与辖区所属学校的交流合作,积极开展走进校园宣传交通安全意识,开展关于毒驾的交通课堂,特别是面向广大已满18周岁可以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学生群众,应在学校时便加强宣传教育,警钟长鸣。与师生进行交流互动,做到防微杜渐,从宣传方面起预防毒驾作用。

严格吸毒人员机动车驾驶证管理措施。机动车驾驶人曾涉嫌吸毒的,交警部门在驾驶证申请、换证、补证、审验等环节应从严把关。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驾驶证初学申请和驾驶证换证、审验时,应将申请人的信息在吸毒人员数据库中进行比对;对有吸毒史的人员在驾驶证申请和审验时,应当对申请人、被审验人进行吸毒检测;对强制隔离戒毒所里的戒毒人员进行核查比对,对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对作出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人员,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在社区戒毒协议内容中,应注明机动车驾驶人在社区戒毒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戒毒执行期满后,机动车驾驶证予以发还。

建立完善高危人群和重点环境的专门管控机制。对毒驾高危敏感的地区和人,交管队伍应加强交通路面管控能力,在敏感地区加强监控设备和路面执勤岗亭,加强关于信息共享机制,以应对紧急情况的出现。更要做到建立、健全禁毒综合治理的统筹协调能力,加强与禁毒单位之间的合作,互帮互助,建造共赢的大局势。

(作者:杨代林、曹萌 四川省夹江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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