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稅企業破產,優先清償稅款還是債權?這起案件告訴你答案

近日,這起涉及出口騙稅的破產債權爭議有了司法結論,稅收債權優先獲得清償。隨著破產清算人將470多萬元稅款繳納入庫,這場歷時3年、利用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弄虛作假騙取退稅的企業破產清算追稅案終於落幕。

案 件 回 顧

2014年4月,原浙江溫州國稅局稽查局查明溫州某服飾有限公司(簡稱T公司)涉嫌騙取出口退稅款3000多萬元。

2015年12月,法院判決T公司騙取出口退稅罪,判處罰金3500萬元,由稅務部門追繳被騙取的出口退稅款。

2016年3月,稅務部門催告T公司,但T公司仍未在規定期限內補繳應退還稅款。

2016年3月27日,T公司因資不抵債進行破產清算。稅務部門向破產管理人申報稅收債權,破產管理人認為該稅收債權不屬於破產債權,不能參與破產分配。稅務部門提出書面異議,破產管理人重新審查認定該稅收債權為普通債權,認定有關騙稅的滯納金不屬於破產債權。

2018年2月5日,稅務部門就有關破產債權確認提起訴訟被一審判決駁回。一審法院認為,該案涉及的出口退稅款及滯納金不是T公司欠繳的稅款,不屬於破產稅收債權,不適用稅收優先原則。稅務部門不服此民事判決並提起上訴。

騙稅企業破產,優先清償稅款還是債權?這起案件告訴你答案

至此,破產清算管理人和稅務機關代表各執一理

破產清算管理人提出

T公司行為是騙稅性質,騙取的稅款屬於應當追回的資產,而非應繳未繳的稅款,不屬於企業破產法規定的優先債權,應當歸屬於普通債權。(企業破產法規定,普通債權的清償順位排在擔保債權、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職工債權、欠繳社保費和欠繳稅款之後。)

稅務機關代表表示

T公司涉及的477萬元應補繳稅款是稅收債權,應優先受償。既然是欠稅,應當按照欠稅發生的實際時間來認定。(稅收徵管法規定,稅務機關負責徵收及追繳稅款,享有稅收優先權和稅收債權優先權,比如優先於無擔保債權和在納稅人欠繳稅款之後發生的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時間成為清償先後的關鍵因素

時隔不久,稅務局派專員向法院重申稅收優先權主張,根據T公司騙稅發生的時間,闡述稅收債權在破產清算中的清償地位和法理依據,舉證稅收債權發生時間早於擔保債權,重申行使稅收優先權。

由於T公司騙稅時間集中在2013年10月之前,而絕大部分金額較大的擔保抵押債權發生在2013年10月之後。

稅務機關從法、理、情3個層面深入分析企業利用殘疾人稅收優惠政策騙稅造成的惡劣社會影響,贏得法院的支持、破產清算管理人的認可和擔保抵押債權人的理解。

最終,法院同意T公司所欠的477.64萬元稅款先於擔保抵押債權進行優先清償。

至此,T公司騙稅案圓滿結束。

當前絕大部分企業面臨以下問題:經營結構不合理,兩套賬,私戶收款,未按要求繳納社保.......

隨著金稅三期上線、國地稅合併、社保入稅等一系列稅改政策的頒佈實施,國家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的稽查和處罰力度空前嚴苛,在大數據管稅環境下,企業該如何更好的合法合規經營?

海因獨立研發智能眾包SaaS管理系統—穀倉眾包

,將勞務採購方,勞務總包方和勞務提供方進行平臺整合與分佈式管理,達到合同,發票,資金和業務“四流合一”,保證所有業務在工商、稅務、銀行和公安的監管下完成,保障交易合法和資金安全

穀倉眾包智能化操作系統實現了項目發包、人臉識別、在線簽約、項目接包等全流程線上辦理,整個業務鏈17個存證節點可一鍵導出,可有效幫助企業重組人力資源架構,降低用工風險,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經營成本

“穀倉眾包”還可為勞務公司提供一站式智能眾包SaaS解決方案,實現線上技術與線下商務的有機結合,幫助勞務公司合規經營


分享到:


相關文章: